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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领取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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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当您领取《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明后,首先面临的就是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必须于领取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开始进行纳税申报南京市国税局与南京市地税局已经实行联办税务登记,市区范围内的企业类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请到生产、经营地所在区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或地税局征收税务所办理登记手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金融企业、保险企业以及内、外企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必须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第一部分 税务登记及其后续事项一、如何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手续办理企业开业税务登记需填写《税务登记表》,并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他有权部门核发的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2、工商部门核发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不是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3、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租赁协议原件(如出租人是自然人的,还必须另外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5、公司章程复印件一式两份6、有权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资金缴存证明原件、或评估报告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除外)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粘贴在三份《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8、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份,分别粘贴在三份《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9、已填写、粘贴、加盖公章、准备完毕的《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开业税务登记除以上资料外,还须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外经贸局批文复印件2、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复印件一式两份(仅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必须提供)三、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纳税人(内资企业)还须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如其所属法人住所在本市,则必须出示其所属法人机构同意其独立核算、单独纳税的证明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外地来宁机构不需出示、提供此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还必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包括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必须出示有关批准文件的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改组改制的企业纳税人还必须出示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四、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后,需尽快按顺序办理如下涉税事项1、及时与主管国税局片管员联系,办理相应的税种认定2、持税务登记证正本到相关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手续后,再在相关银行办理《涉税账号确认书》手续3、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纳税人公章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确认、录入手续4、持相关银行出具的《涉税账号确认书》(国税留存联、加盖有银行、纳税人印鉴)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账号的确认、录入手续5、在报税适用范围内,已办理了涉税账号的确认、录入手续,符合报税开户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开户手续6、可以尽快到所属区国税局片管员处申请对税务登记信息、税种认定信息进行实地核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发票开户(申请发票供票资格的行政许可)、申请防伪税控系统的培训、发行等涉税事宜7、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新办《发票领购簿》手续8、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次月申报期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五、如何办理涉税账号确认、录入手续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或以后,必须持相关证件、资料先后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所属区地税局征收所办理涉税账号确认、录入手续。

纳税人可以确认选择与基本存款账户一致的账号作为涉税账号,也可以另外选择南京市市区范围内,经市人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国家金库联合发文明确的可以办理涉税账号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各大银行设在南京市区的各分支机构1、凡是在当月已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必须在当月30日(含)前,持税务登记证正本到相关银行办理涉税账号确认、录入手续;同时在当月30日(含)前持相关银行出具的《涉税账号确认书》(国税留存联、加盖有银行、纳税人印鉴)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账号的确认、录入手续;并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2、纳税人办理涉税账号确认、录入手续时,必须持相关银行出具的《涉税账号确认书》(国税留存联、加盖有银行、纳税人印鉴)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账号确认、录入手续否则,因涉税账号未采集而造成的申报失败、不能及时扣取税款、产生滞纳金等后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承担3、注意事项:——变更涉税账号要注意先到相关银行撤销原涉税账号,再到相关银行确认新的涉税账号,最后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账号的确认、录入手续——如果长期未使用涉税帐号(如纳税人长期进行零申报),银行可能会进行涉税账号的冻结与睡眠操作;所以纳税人如长期进行零申报,则必须定期与相关银行、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税局征收所分别确认涉税账号的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申报失败、不能及时扣取税款、产生滞纳金等后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六、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下,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行期一般纳税人管理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实行期一般纳税人管理期结束后,经审核可转为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3、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期一般纳税人管理七、哪些纳税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1、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2、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3、销售全是免税货物的企业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第二部分 发票领购、代开及其相关事项一、如何新办《发票领购簿》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手续后,如需购买发票,请先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理发票开户手续(发票供票资格行政许可),具体手续有:1、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出示办税人员(发票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4、领取《纳税人发票开户申请审批表》一份,填写后加盖纳税人公章和发票专用章,提交给受理人员;5、领取关于发票供票资格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确认后提交给受理人员;6、受理人员审批后发放关于发票供票资格的《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一份。

二、如何办理发票查验、领购手续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可在国税机关核准的票种、票量范围内申请领购发票根据“先查验、后领购、验旧售新”的原则,纳税人应先到“发票查验”窗口进行查验后,在“发票发销售”窗口购买发票查验、领购发票的购票人必须是《发票领购簿》上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购票人,购票人必须出示、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发票领购簿》;3、《发票购领单》;4、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购领专用发票时必须携带);5、上次购领使用的普通发票存根联及未用完的空白普通发票(纳税人购领普通发票时必须携带,但经申请批准的定期上门查验户购领普通发票时不必携带);6、通过开票系统打印的上次购领的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清单(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商业纳税人购领专用发票时必须提供该清单,且必须加盖公章;上述限定条件之外的纳税人不必提供上述清单)注意事项:1、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类普通发票的缴销期是两个月,不适用延期操作;出口专用发票的缴销期是三个月,不适用延期操作;除此之外的普通发票的缴销期是三个月,三个月缴销期满,对于未使用完的空白普通发票,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使用(仅限一次)2、对于未使用完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主管区局要求核销,纳税人可以在用完专用发票后申请核销。

3、纳税人应养成在当期时间按月或定期或按购票批次打印标准开票清单的习惯,以避免系统自动年度结转后打印不出前一年度11月份以前开票清单开票清单内容应包括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税号、合计金额、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项基本要素4、如纳税人在当月申报期内申请购领专用发票,则必须先到申报窗口申报、抄报税,否则,即使购买到专用发票也不能读入税控IC卡三、期一般纳税人如何购领专用发票期一般纳税人在月度正常计划内申购专用发票,每次申购不得超过25份申请购票时,纳税人应提供打印的上次购领发票的开票清单;期一般纳税人上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当月未使用完,在次月或其后月份继续使用完毕的,则受理人员只能按照上次购领发票购票当月所使用的份数作为本月购领数量核批例:某纳税人于9月26日购票25份,在9月底前开具了12份,还有13份开具日期为10月份,则10月份纳税人来购票时,只能核批12份,不能核批25份期一般纳税人当月首次购领专用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与非期一般纳税人一致四、购票地点1、南京国税已经实现“发票销售全市通”,市区企业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购票地点2、个体纳税人不适用全市通,在主管区局办税厅购票3、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国税局管辖的企业纳税人、个体纳税人暂维持在原购票地点进行购票。

浦口区局的发票验售不是全市通,但浦口区局管辖的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市区全市通办税服务厅中的任何一个进行发票验售五、如何支付发票票款购票款从涉税帐号上直接扣取市区企业纳税人在市区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厅购票时,票款将通过税银联网的实时征解系统从该纳税人的涉税帐号上扣取如果涉税帐户余额不足会造成无法购票的情况发生,我们建议,纳税人在购领发票前请先确认涉税帐户余额,如果余额不足,需先补足购票款后再来购票,以避免不必要的奔波六、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出示、提供下列资料:1、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2、出示《发票领购簿》;3、提供逐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申报单》一式三份,注:每份专用发票必须对应一份申报单;4、出示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注意事项:1、代开项目应为增值税应税项目2、涉税账号上必须存入足够的款项用于税款、票款的扣取3、代开的每份专用发票销售额必须在100000元(不含)以下4、代开专用发票工本费扣取标准是1.05元/份纳税申报窗口审核后进行纳税申报、票款提取,申报扣款、票款提取成功后,才能转代开岗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 非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征收一、纳税申报的期限l、增值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当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特殊情况的以税务机关公告的日期为准)2、申报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仅予以顺延一天如:9、10日为星期六、星期天,那么报缴期仅顺延至11日星期一)3、逾期未申报企业在主管区局申报二、办理纳税申报需携带的资料1、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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