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有多少日本战犯被判刑1949 年后,中国总共关押有日本战犯一千余名近日,中央档案馆决定将 45 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以一日一份的形式,逐日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以揭露日本侵华期间的暴行这 45 名战犯,乃是在 1956 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理、判刑其亲笔供词,亦源自此次审判1949 年后,中国总共关押有日本战犯 1109 名其中 969 名关押在抚顺,为苏联移交的伪满洲国战犯;140 名关押在太原,乃战后被蒋介石、阎锡山留用的日本军官,与解放军作战时被俘关押期间,有 47 人死亡,审判时还剩 1062 名铃木启久“罪行供述书”审判期间,中国政府安排这些战犯进行了思想改造包括学习《马恩选集》、列宁《帝国主义论》、《毛泽东选集》,让他们到哈尔滨、南京等地参观等,以促使其悔罪归来后,战犯们写下“自供状”笔供“直接反映了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夺中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奴役和毒化中国人民,强奸妇女,掠夺物资财富,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等各项罪行中央档案馆在网上公布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即取自其中。
为进一步搜集罪证,中国政府还组织了“侦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工作团”,在黑龙江、河北等 12 个省市调查取证但战犯数目过大,距离战争结束亦久,取证不易,故仍面临“证据主要靠自供与互相检举的材料”,“证据不全, 搜集的材料不够有力”等困境加之中国政府当时亦有意借宽赦战犯,向日本传达善意,所以贯彻周恩来指示,“对这 1000 多名战犯,我们不需一一审判……将罪行重大的予以起诉审判,多数战犯还是要释放的对起诉审判的战犯,也只判有期徒刑,不判死刑最后由中央圈定,只审判了 45 名犯下严重罪行的战犯其中,45 名战犯于 1956 年被判有期徒刑,余者获从宽处理1956 年 6 月 3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铃木启久(日本陆军第 117 师团长)、武部六藏(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等 45 名战犯提起公诉6 月 9 日,在沈阳、太原开庭,审理铃木启久等 8 人战争犯罪案(涉案者为军官)、福永顺太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案、城野宏等 8 人战争犯罪和反革命犯罪案(涉案者为文官)、武部六藏等 28 人犯罪案(涉案者为伪满洲国官员)其中仅铃木启久一人,即被控在河北潘家戴庄、河南小渠村等地制造了 6 起惨案在潘家戴庄,有 1280 余人被杀,包括 63 名孕妇和 19 名婴儿。
而城野宏因为在阎锡山手下当过官,参与过“剿共”,所以比战争期间的军官多了一项反革命罪整个审判持续了大约 50 天,45 名战犯被判处 8—20 年有期徒刑,刑期一律从被俘之日起算武部六藏被判处 20 年有期徒刑,但因为身患重病,在判决第二天即被释放其他服刑战犯,佐佐真之助(日本陆军第 39 师团长)死于狱中,29 人提前释放至 1964 年,在华日本战犯全部出狱没有判刑的 1017 名战犯,被“从宽处理,免于起诉、即行释放”,分三批送回日本2005 年,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之际,中央档案馆曾将 45 名被审战犯笔供,以《日本侵华战犯笔供》为名,分十册影印出版今年中央档案馆则将“自供内容首次上网,也是公布得最全的一次,没有做过删节处理8 名日本高级军官在法庭受审左起为佐佐真之助、上坂胜、藤田茂、铃木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