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吊装作业平安管理,削减吊装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吊装作业平安管理 3.依据 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GB30871-2022) 4.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根据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 4.1 一级吊装作业:m﹥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m﹤40t 5.作业要求 5.1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外形简单、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珍贵,以及在作业条件特别的状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平安措施,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5.2吊装现场应设置平安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平安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5.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四周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平安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意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急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具体吊装方案,并对设备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5.4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平安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5.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5.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状况,发觉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解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5.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5.10起重机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马上执行;吊装过程中消失故障,应马上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力量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力量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状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状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5.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准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坚固、牢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特地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肯定的平安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帮助其就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5.10中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状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 5.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全部掌握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掌握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6.吊装作业平安职责 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平安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支配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确保作业平安; 6.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平安爱护用具,仔细执行平安措施,在平安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 6.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平安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急状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准时订正违章行为; 6.4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平安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平安规定; 6.5平安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平安措施的落实。
6.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别吊装作业平安措施的组织、支配、作业负总责 7《吊装平安作业证》的管理 7.1 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吊装平安作业证》,由设备管理科负责审批 7.2 吊装作业单位领取《吊装平安作业证》后,应仔细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作业规程5.1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平安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设备管理科和安环部负责人批准 7.3 《吊装平安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将《吊装平安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平安作业证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7.4 应按《吊装平安作业证 》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平安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7.5《吊装平安作业证 》一式三份,一份交吊装指挥,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设备管理科留存,保存期1年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