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 1.2014 年活动板房专项治理检查记录及处理、处罚指南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使用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层 数建筑面积序号 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方式 使用工具 检查结果 处理方式 处罚标准 受罚主体 处罚依据 隐患类别罚款10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1 资料复查进入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查阅资料(含合同)□符合□不符合□拆除或鉴定合格后使用□行政处罚罚款10 万元 安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 128 号令)第二十四条;重大隐患2 现场实体活动板房的板材芯材必须为 A 级燃烧性能等级,严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芯材查阅资料/现场解剖螺丝刀等□符合□不符合□更换板材或整体拆除□行政处罚罚款5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八项,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4.2 临时用房防火;重大隐患- 2 -3 活动板房搭设的宿舍楼层高度不超过两层 目测 □符合□不符合□整体拆除或拆除超层部分□行政处罚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JGJ/T 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6 建筑防火 6.0.2 表 6.0.2 宿舍最多允许层数2;一般隐患结论: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年 月 日监督员(签字):年 月 日- 3 -表 2.2014 年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治理检查记录及处理、处罚指南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使用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作业台数序号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方式使用工具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处罚标准受罚主体 处罚依据隐患类别1 资料复查必须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安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证件。
查阅资料(含合同)/现场抽查□符合□不符合□拆除□行政处罚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八项;《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项;一般隐患2 悬挑机构前支架不应支撑在女儿墙上、或女儿墙外及建筑物挑檐边缘等部位目测 □符合□不符合 □重新设置□行政处罚 罚款5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5.4.7 黑体重大隐患- 4 -3安全绳、安全带应独立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绳应可靠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不应有松散、断股、打结;在各尖角过渡处应有防磨损的保护措施;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通过锁绳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安全绳上目测 □符合□不符合 □重新设置□行政处罚 罚款5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JGJ202-2010)5.5.1, (JGJ202-2010) 5.5.10;重大隐患4 重砣安全钢丝绳的下端必须安装重砣,重砣底部至地面高度宜为100mm~200mm,且应处于自由状态;工作状态下,安全钢丝绳不应处于弯曲、松弛状态。
目测/尺量卷尺 □符合□不符合 □重新设置□行政处罚 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第六项,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检验标准》 (JGJ305-2013) 5.2.3 -5;一般隐患- 5 -5 安全锁安全锁应贴有有效(有效期限为 1 年)的校验标识,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目测并在2m高处动作试验□符合□不符合□更换安全锁□行政处罚罚款5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八项,(JGJ 305-2013) 5.2.8 黑体;重大隐患6 人员作业下班后应将吊篮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篮停留在半空中;禁止操作人员从高处的门窗、洞口、阳台等处进出吊篮目测 □符合□不符合 □行政处罚 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JGJ202-2010)5.5.21一般隐患结论:- 6 -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年 月 日监督员(签字):年 月 日- 7 -表 3.2014 年塔式起重机专项治理检查记录及处理、处罚指南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使用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备案编号现场使用安装高度安装附着高度重要参数序号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方式使用工具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处罚标准受罚主体 处罚依据隐患类别1 标准 节 底座、标准节为原厂同一型号比照资料/目测/查看标记□符合□不符合□拆除□行政处罚罚款3 万元 总包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 一般隐患2 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应符合厂家使用说明及规范要求;附着支座必须为铰接。
比照资料/目测□符合□不符合□重新设置□行政处罚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一般隐患- 8 -3 安全装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应安全可靠、动作灵敏严禁采用木方卡阻或是信号线短接等方式使力矩限制器失效目测/审阅自检调试记录或由专业人员上机验证望远镜□符合□不符合□恢复正常设置□行政处罚罚款5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6 安全装置;重大隐患结论: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年 月 日监督员(签字):年 月 日- 9 -表 4.2014 年施工升降机专项治理检查记录及处理、处罚指南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使用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备案编号现场使用安装高度安装附着高度重要参数序号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方式使用工具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处罚标准受罚主体 处罚依据隐患类别1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应贴有有效的标定标识,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检测报告;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有效期限为 1 年)的防坠安全器查阅资料/比对/动作□符合□不符合□更换为合格的防坠安全器□行政处罚罚款5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JGJ305-2013)7.2.15 黑体;重大隐患2 附着装置 附着装置应符合厂家使用说明及规范要求比照资料/查看标记□符合□不符合□停止使用□行政处罚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一般隐患3 人员作业 承载人数不超过 9 人(含司机) 目测 □符合□不符合 □纠正□行政处罚 罚款1 万元 总包单位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一般隐患- 10 -结论: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年 月 日监督员(签字):年 月 日- 11 -表 5.2014 年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治理检查记录及处理、处罚指南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使用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安装单位重要参数序号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方式使用工具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处罚标准受罚主体 处罚依据隐患类别1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绘制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查阅方案□符合□不符合□修改完善□行政处罚罚款1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一般隐患2连墙件构造外脚手架应按照规范与方案要求设置连墙件,同时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 4m;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是,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是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目测/尺量卷尺 □符合□不符合□按照规范要求补足或采取有效加固补强措施□行政处罚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一般隐患- 12 -3搭设尺寸偏差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尺寸偏差应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并严格控制在如下范围:脚手架的横杆步距允许偏差在±20mm 以内,立杆纵距允许偏差在±50mm 以内,立杆横距允许偏差在±20mm 以内;模板支撑体系的立杆间距允许偏差控制在±30mm以内,横杆步距允许偏差控制在±20mm 以内尺量 卷尺 □符合□不符合□按照规范要求补足或采取有效加固补强措施□行政处罚罚款2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 一般隐患4钢管与扣件质量使用质量合格的钢管及扣件查入场见证试验报告或监督检测□符合□不符合□按照规范返工重做或采取有效加固补强措施□行政处罚罚款1 万元 总包单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八项; 一般隐患- 13 -结论: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年 月 日监督员(签字):年 月 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