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课程成绩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一、宗旨为了激励和表彰我所研究生努力学习、广博读书、勤于思考,为今后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相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经所务会讨论批准,设立课程成绩优秀奖学金二、奖励对象和条件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所在学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最低达到 25 学分,正常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成绩优异;无违纪三、 名额与奖学金标准每年奖励不超过 5 名,各奖励奖金人民币 2 千元四、 评选程序及发放本奖学金由我所研究生部负责组织评选每年 7-8 月由研究生部公布本学年学生学习成绩 GPA 排名凡符合评奖条件,GPA排名前五名的学生将成为本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经 5 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者获得本奖学金五、其它1.本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奖励数额,将根据试行效果与经费投入状况,适时调整2.本奖学金接受个人或团体的捐赠3.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