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安徽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 2014 年 1月 25 日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3〕 20号)要求,在安徽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审计署于 2013 年 8月至 9月组织郑州特派办和安徽省各级审计机关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安徽省本级及所属 16 个市、 105 个县(市、区)、 1257个乡(镇)(以下分别简称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 任的债务,以及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此次共审计 202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 300 个融资平台公司、 3193 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 48 个公用事业单位和 188个其他单位,涉及 24884 个项目、 81661笔债务对每笔债务,审计人员都依法进行了核实和取证,审计结果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 1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要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于政府债务; 政府负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 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还债务困难时,政府可能需要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
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以上三类债务不能简单相加 — 2— 单位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意见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近年来加强政府 性债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问题近年来,我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债务规模和风险控制,以及债务化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采取措施化解存量债务 全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出台措施对 2010年底的部分存量债务进行了处理如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化解省级高校存量债务 13 亿元,通过对公益性乡村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31.52亿元 (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所完善 截至 2013年 6月底,有 13 个市、 82 个县制定了综合性的债 务管理制度, 7 个市和 48个县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2011 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共出台债务管理制度 110 项,从债务举借、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控 (三)加强了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控制 一是加强对债务举借的审批管理,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部分市、县(区)要求重大举债项目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核准方能实施。
二是对政府性债务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多部门的监管合力,防止政府性债务的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将债务举借和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 任审计范围,将领导干部在债务管理及偿债方面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 3— 二、政府性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77.26 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601.20 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618.86亿元(详见表 1) 表 1 安徽省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年度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 债务(政府债务,下同) 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 救助责任的债务 2012 年底 2559.86 565.29 1362.83 2013年 6月底 3077.26 601.20 1618.86 根据近年来全省政府性债务在举债主体和融资方式上出现的新情况,本次审计,在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中,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1.92亿元;在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中,包括地方政府通过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和通过 BT(建设-移交)、融资租赁、垫资施工等新的举债方式为公益性项目举借,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265.72亿元。
全省政府性债务具体情况是: —— 从政府层级看,省级、市级 、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 279.85 亿元、 1614.28 亿元、 1101.42 亿元、81.71亿元(详见表 2) 表 2 2013年 6月底安徽省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表 单位:亿元 政府层级 政府负有偿还 责任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 救助责任的债务 — 4— 省级 279.85 85.69 92.96 市级 1614.28 426.15 1231.29 县级 1101.42 88.35 293.66 乡镇 81.71 1.01 0.95 合 计 3077.26 601.20 1618.86 —— 从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分别举借 1460.48亿元、 1059.17亿元、 267.17亿元(详见表 3) 表 3 2013年 6月底安徽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举借主体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举借主体类别 政府负有偿还 责任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 救助责任的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 1460.48 412.87 1333.38 政府部门和 机构 1059.17 100.11 0.00 经费补助事业单位 267.17 25.70 178.28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含融资平台公司) 167.36 52.85 101.48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92.26 1.52 2.23 其他单位 26.28 7.18 0.00 公用事业单位 4.54 0.97 3.49 合计 3077.26 601.20 1618.86 —— 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发行债券、 BT 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 为 1294.12 亿元、 727.59 亿元和 403.30亿元(详见表 4)。
表 4 2013年 6月底安徽省政府性债务资金来源情况表 — 5— 单位:亿元 债权人类别 政府负有偿还 责任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 救助责任的债务 银行贷款 1294.12 396.83 899.26 发行债券 727.59 56.41 371.61 其中:地方政府债券 433.59 8.41 0.00 企业债券 294.00 27.00 234.67 中期 票据 0.00 21.00 22.94 BT 403.30 26.96 48.86 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 210.64 8.81 49.17 应付未付款项 144.03 2.08 23.75 信托融资 117.12 16.73 110.75 垫资施工、延期付款 104.91 0.42 22.62 国债、外债等财政转贷 40.63 87.83 0.00 融资租赁 15.01 0.58 39.86 集资 12.09 1.76 23.64 证券 、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7.82 2.79 29.34 合计 3077.26 601.20 1618.86 ——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了综合承载能力,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已支出的债务资金中,用于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土地收储、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科教文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林水利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 2406.51亿元,占 87.53%(详见表 5) 表 5 2013年 6月底安徽省政府性债务余额支出投向情况表 — 6— 单位:亿元 债务支出投向类别 政府负有偿还 责任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 救助责任的债务 市政建设 1056.18 238.87 620.46 保障性住房 343.09 38.70 167.28 土地收储 297.14 10.89 18.32 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285.26 75.88 99.57 科教文卫 179.33 54.92 165.6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50.82 52.03 96.21 农林水利建设 94.69 6.52 22.35 工业和能源 16.38 19.06 16.19 其他 326.54 61.17 256.39 合计 2749.43 558.04 1462.42 —— 从未来偿债年度看, 2013 年 7 月至 12 月、 2014 年到期需偿还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分别占 18.38%和 21.80%,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到期需偿还的占 19.45%、 13.58%和 8.14%, 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偿还的占 18.65%(详见表 6)。
表 6 2013年 6月底安徽省政府性债务余额未来偿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偿债年度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 金额 比重 政府负有担保 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 救助责任的债务 2013 年 7月至 12月 565.56 18.38% 45.04 202.82 2014 年 670.91 21.80% 76.45 293.07 2015 年 598.38 19.45% 90.79 276.99 2016 年 417.81 13.58% 72.69 331.59 2017 年 250.40 8.14% 88.28 184.59 2018 年及以后 574.20 18.65% 227.95 329.80 合计 3077.26 100% 601.20 1618.86 — 7— 三、全省政府性债务负担情况 我省的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相关的项目建设,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障目前,国际上对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尚无统一评价标准,参考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通常做法,本次审计以 债务率 2和逾期债务率 3等指标,对 2012 年底 4我省政府性债务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债务率 截至 2012 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 44.65%若按 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例折算后,总债务率为 52.96% (二)逾期债务率 截至 2012 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 ,逾期债务率为 2.44%;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 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 1.00%和 3.17%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截至 2013 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 2995.55亿元,比 2010年底增长 1517.28亿元,年均增长 32.65%其中:省级、2 债务率: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是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 3 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