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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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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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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编号第一版起 草: 年 月 日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审 查: 年 月 日分发部门质量保证部、生产技术部审 核: 年 月 日版本状态2008年版批 准: 年 月 日页 码第1页 共33页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目 的:规范人血白蛋白的生产和质量管理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技术部、质量保证部及各相关部门责 任 人:生产操作人员、质监员、低温车间主任、分包装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长、质量保证部长正 文:一、产品概述1、产品名称 人血白蛋白2、剂型、规格2.1 剂 型: 注射剂2.2 规 格2.2.1 每瓶含蛋白质10g,蛋白质浓度为20%2.2.2 每瓶含蛋白质5g, 蛋白质浓度为20%2.2.3 每瓶含蛋白质2g, 蛋白质浓度为20%。

3、处方或工艺配方3.1 人血白蛋白10g 辛酸钠0.266g 加注射用水至50ml3.2 人血白蛋白5g 辛酸钠0.133g 加注射用水至25ml3.3 人血白蛋白2g 辛酸钠0.053g 加注射用水至10ml处方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4、产品的性状、功能与主治4.1 性 状本品为略黏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4.2 功能与主治(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第2页 共33页 (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5、批准文号及标准演变情况5.1 批准文号10g:国药准字S199930305g:国药准字S199930292g:国药准字S199930285.2 标准演变情况 执行标准由《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6、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室温(不超过30℃),避光保存和运输。

自分装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二、基本要求1、厂房设施及生产环境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98版)的要求,并取得《GMP认证证书》生产用设施及设备应专用,不得与其他制品混用2、关键性设备应经验证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再验证或回顾性验证3、生产车间的人流、物流分开人流、物流各行其道,洁净区与非洁净区用明显的色标加以区别4、血浆分离用操作间工作(环境)温度控制在0~10℃,防止分离过程中制品温度升高5、生产用的水源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纯化水、注射用水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的标准生产用水的制备、贮存、分配和使用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98版)的要求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保温循环,制备后6小时内使用,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小时内使用注射用水管道、储水罐及盛放制品的反应容器材质应为316L型不锈钢,使用前经钝化处理注射用水系统及制水工艺需定期进行再验证6、直接用于生产的金属器具或玻璃器具等生产用具必须严格清洗和灭菌处理,处理工艺定期进行再验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过滤介质应为无石棉的介质7、原料血浆的采集和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第3页 共33页 的规定,-20℃以下冰冻保存,保存期不得超过2年(用于生产人凝血因子Ⅷ而分离冷沉淀的原料血浆保存期不得超过6个月)。

原料血浆投产前需逐袋复检,并符合原料血浆检疫期的要求,不合格血浆严禁投入生产使用每批投产混合血浆不低于1000人份,并指定产品批号,批号采用年流水号复检血浆使用国家批签发合格的检测试剂8、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需检验合格才能投入生产使用9、每批制品或者每一工序结束,均应进行彻底清场、消毒,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下一批次生产10、不合格中间品或不合格半成品不得进入下一工序生产11、人员要求11.1 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及GMP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上岗证11.2 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传染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12、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数据完整、内容真实,不得随意撕毁不得随意修改记录内容,若需要修改时,按规定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或碱性签字笔(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修改,并有修改人签名、修改日期,原修改内容应清晰可见执行两人复核制度,由操作者和复核者签名,准确填写日期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实行专人妥善保存,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文字批准,不得外借或向本部门无关人员泄露记录内容批生产记录跟随生产制造工艺流程流转,最终由质保部汇总成册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13、分批要求由生产部门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中“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的程序,编制每批制品的生产批号和产品批号,由质量保证部审定三、工艺流程图: 生产前准备生产指令:生产技术部下达生产指令,指定投入原料血浆批号、数量,原辅料领用量,制定生产批号,质保部复核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第4页 共33页原、辅料领取:按定额领取检定合格的原、辅料领浆前准备:周转筐使用前用注射用水冲洗干净,融浆间按房间清洁SOP进行清洁领浆:原料血浆称重后在规定区域内经消毒液擦拭后装入洁净周转筐内融浆合并:用低温注射用水冲洗血浆表面,使血浆和血浆袋分离用剪刀剪开血浆袋倒入融浆罐打开融浆罐搅拌及循环水(水温<35℃)使融浆罐内血浆温度保持在0~4℃并完全融化过程质量控制:①并浆桶、融浆罐、反应罐、血浆输送管道系统使用前应经过20%或2%NaOH碱液处理,用注射用水冲洗干净,内毒素检测合格后使用 ②融浆循环水温度:水温<35℃ ③原料血浆及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并有质保部的下发的放行通知。

④混合血浆:蛋白含量≥55g/L,HBsAg、抗-HCV、抗-HIV1/2、梅毒为阴性,ALT正常(≤25单位),抗-HBs为阳性分离冷沉淀 分离冷沉淀前准备:所用的容器具及用具经去热原处理后使用房间温度为0~10℃离心机系统冲洗水送检内毒素﹤0.125EU/ml,血浆在0~4℃条件下离心分离离心分离:离心出液速度控制 ≤2L/min/台,离心出液控制在0~4℃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第5页 共33页 冷沉淀(-30℃以下保存,用于生产人凝血因子VIII)凝胶吸附凝胶吸附前准备:所用的容器具及用具经去热原处理后使用吸附后的凝胶用于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吸附后上清液FI制作前准备:所用的容器具及用具经去热原处理后使用,房间温度为0~10℃配制pH4.0HAc-NaAc缓冲液降温至2~10℃FI制作:用pH4.0HAc-NaAc缓冲液调pH7.100.10,制品降温至0℃后加-15℃以下的95%乙醇,制品最终乙醇浓度至8%,制品最终温度–2.50.5℃。

过程质量控制:①制作FI反应液时易产生泡沫,在反应液制作搅拌时应尽量减少泡沫的产生②制品最终温度控制在-2.50.5℃不得超出温度范围③95%乙醇的温度必须降到-15℃以下④反应制作的制品温度在乙醇加入过程中缓慢降至-2.50.5℃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第6页 共33页 FI混合液离心前准备:离心机系统冲洗水送检内毒素﹤0.125EU/ml,配制8%乙醇平衡液降温至–2.50.5℃,反应罐冲洗水送检内毒素﹤0.125EU/ml 分离:房间温度为0~10℃,离心出液速度控制 ≤2L/min/台, 离心液温度为-2.01.0℃,离心液澄清 过程质量控制: ①收集FI上清滤液的反应罐和其他直接接触制品的容器具等应做去热原处理②离心过程中检查出液速度≤2L/min/台,离出温度-2.01.0℃。

FⅠ沉淀(于-30℃以下保存或直接生产人纤维蛋白原) FⅠ上清 FII+III制作前准备:所用的容器具及用具经去热原处理后使用,房间温度为0~10℃FII+III制作:用pH4.0HAc-NaAc缓冲液调pH6.950.15,加-15℃以下的95%乙醇,制品最终乙醇浓度至20%,制品最终温度–5.00.5℃ 文件名称人血白蛋白工艺规程(试行)文件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三部)、《GMP》(98版)第7页 共33页 过程质量控制:① 直接接触制品的容器具应做去热原处理② 制品最终温度控制在-5.00.5℃不得超出温度范围③在加入95%乙醇时,乙醇温度不能高于-15℃ FII+III混合液 压滤前准备:压滤机(滤板615615)冲洗水送检内毒素﹤0.125EU/ml,配制20%乙醇平衡液降温至–5.00.5℃,准备硅藻土,珍珠岩反应罐冲洗水送检内毒素﹤0.125EU/ml。

压滤:房间温度为0~10℃,工作压力<0.2MPa, 滤液温度为–4.51.0℃,滤液澄清 过程质量控制: ①收集FII+III上清滤液的反应罐和收集沉淀及其他直接接触制品的容器具等应做去热原处理②压滤过程中滤液温度–4.51.0℃③压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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