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1.1费用结算(1)预付工程款 1)原则 按照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总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20%)可一次付清,也可分期支付 2)支付程序 >EPC总承包商出具提供付款的依据,包括合同协议、开工报告、履约保函、预付工程款申请表和收款收据,并提交给PMC/监理; >业主方审核相应的依据,形成相应的记账凭证,支付预付款 3)预付款的返还 >进度付款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规定比率(一般是30%-50%),开始扣还; >每月等额扣还;>在规定的合同款支付到合同规定百分比时(一般为80%)时全部扣清2)工程进度款 1)结算程序 >EPC总承包商提交形象进度认证单、形象进度报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PMC/监理确认后提交业主 >业主审核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结算 2)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内容 >本月实施的永久工程价值 >支付表中列有临时工程、计日工费等任何项目应得款 >按合同约定方法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 >依据合同,EPC总承包商有权得到的其它款项(如索赔、变更费用等)。
3)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 >对于固定价格合同,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合同的规定,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其他固定时间间隔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了正式移交手续后,工程价款一般结算到95%,其余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结清3)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证明; >工程总承包合同; >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单; >现行的相关定额及规定; >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2)竣工结算程序 >EPC总承包商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按照PMC/监理规定的格式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工程结算书、填写工程结算申请单,整理已完TI程竣工图及现场有关变更单 >PMC/N理出具工程质量、工程量、各项变更单是否真实的证明 >业主复核PMC/监理意见,审查结算书 >上报上级审计部门进行结算书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 >业主根据工程审计批复和以上内容,确认工程成本>工程竣工结算书经过确认后,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拨款手续1.2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项目竣工后,业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表,一般的情况下业主会要求EPC总承包商编制竣工决算表的草案1)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收集整理有关编制依据性的文件资料 >工程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工程造价 >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 >填写竣工决算表 >对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上报审查2)竣工决算表内容>竣工决算说明书,包括工程简介、概算批复及其执行情况、资金筹措情况、资金管理及工程结算情况、财务竣工决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报表,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工程概算执行情况表、竣工决算财务总表、竣工工程建设成本表、交付使用资产表3)竣工决算的审查 >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审查有无计划外的工程项目 >根据批准的概(预)算或包干指标,审查建设成本是否超支,并查明原因 >根据财务制度,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 >报废工程和应核销的其它支出中,各项损失是否经过有关机构审批同意 >历年建设资金投入和节余资金是否真实准确 >审查和分析投资效果 >新增资产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