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大中城市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现状,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我院急诊急救部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一、分级原则(一)Ⅰ级:濒危病人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Ⅱ级:危重病人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三)Ⅲ级:急症病人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四)Ⅳ级:非急症病人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不需要紧急处理二、分区管理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一)红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Ⅰ级和Ⅱ级病人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二)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Ⅲ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三)绿区,即Ⅳ级病人诊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