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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防办小区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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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防办小区最新要求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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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业宗德住宅社区安全技术防备设施建设规定1、总则住宅社区(含动迁社区)安全技术防备设施,重要是指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楼寓对讲系统(含门禁系统)、住户防盗报警系统(含紧急求助装置)、电子巡更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备系统中心控制室、防盗门等防备设施1.1住宅社区安全防备设施的设计,应遵从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原则,在设立物防、技防设施时,应考虑人防的功能和作用1.2住宅社区技防设施的基本配备应符合表1的规定1.3安全技术防备系统应与住宅社区的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交付使用1.4 住宅社区安全防备设施建设的设计方案必须进行论证,设计方案论证通过或基本通过后方可施工1.5安全防备工程在系统试运营后、竣工验收前应对系统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功能、安全性和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检查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手续,并由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委托书工程竣工后,必须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1.6 安全技术防备系统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原则、地方原则和我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产品应有法定监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查报告和有关证书。

1.7 安全技术防备系统的设计应达到本规定,应有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达到规定的验收原则1.8 安全技术防备系统应选用先进、成熟、可靠、主流的技术和设备应优先使用昆山市安全防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表1:住宅社区安全技术防备设施基本配备表序号项目安装区域配备规定1周界报警系统社区周界:围墙(栅栏)、消防通道等推荐2视频监控系统社区出入口强制社区出入口外围强制停车场(库)出入口强制电梯单元的一层、地下层单元出入口推荐社区沿街商铺推荐大范畴停车场推荐楼栋(单元)出入口推荐重要通道、周界推荐电梯轿厢内推荐3楼寓对讲(可视)系统社区出入口、中心控制室、楼栋口与顾客之间强制单元(楼栋)口安装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控门强制4进户门入户防盗安全门强制5门禁系统社区泵房、机房等设备间强制小高层、高层顶层通向屋顶平台的出入口、电梯机房强制地下车库(自行车库)到单元的出入口强制地下车库(自行车库)到社区的出入口推荐6电子巡更系统社区周界、重要设施、重要通道等重点部位推荐7车辆管理系统社区出入口强制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推荐车牌辨认系统推荐8中心控制室(值班室)住宅社区内推荐9报警、布撤防记录30天以上中心控制室推荐2、系统设计和施工2.1 周界报警系统2.1.1周界电子防护系统应沿社区周界(指社区围墙、栅栏、河岸、消防通道等)封闭设立(社区出入口除外,分期交房时涉及临时围墙),做到全面设防,无盲区、无死角。

2.1.2防区划分应有助于报警时精拟定位,入侵报警器实际探测距离不不小于70米, 24小时设防2.1.3报警监控室(中心)通过显示屏、电子地图或模拟地形图能精确辨认、显示周界报警的具体位置,有声、光批示,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2.1.4报警响应时间不不小于2秒2.1.5系统应具有防拆和断路报警功能 2.1.6 为避免误报,提高系统可靠性,推荐使用电子围栏产品,建议周界报警系统自起停止使用积极红外对射产品2.1.7 社区周界没有实体围墙的河岸、消防通道等处,建议采用如感应电缆、电子围栏等报警方式,并在上述地区合适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1.8 周界电子防护系统的其他技术规定应符合GB50348-《安全防备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规定》、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积极红外入侵探测器》、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2.2 视频监控系统2.2.1住宅社区应安装彩色摄像机或日夜型彩转黑摄像机,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探测范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畴的规定,监视和记录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辨认目的的规定,安装效果宜与环境相协调。

摄像机监视范畴内的环境照度应满足图像清晰的规定,需要时应设立灯光予以补偿监控图像要达到稳定、清晰,社区所有采用静态全实时录像方式,回放图像达到实用规定,所有监控图像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2.2.2社区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安装固定方向、焦距的彩色摄像机住宅社区出入口较宽时,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车行通道应保证每个单向车道至少安装1台摄像机社区出入口(涉及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的监控回放图像应能全天候清晰地显示所有进出人员面部特性和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和车辆外观(颜色)社区出入口内外、地下车库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应采用24小时实时4CIF(D1)格式录像方式2.2.3 地下车库内的重要车道应安装摄像机,监视范畴不适宜有盲区2.2.4社区重要通道应安装摄像机,应能清晰地显示重要通道上所有人员和车辆的活动状况2.2.5 各单元电梯轿厢内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门一侧的左上方或右上方的厢顶部,建议配备电梯楼层显示屏2.2.6社区的会所内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2.7社区内超过10辆车的露天停车场,重要设备间,电梯单元一层和地下层的单元(楼栋)口,社区出入口外围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2.8社区出入口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应与派出所联网2.2.9社区周界、住宅楼出入口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2.10在摄像机的原则照度状况下,电视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项 目指标值复合视频信号幅度(1±0.3)Vp-p黑白电视水平清晰度≥400TVL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400TVL黑白电视灰度级别≥8级信躁比≥37dB2.2.11电视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规定:在摄像机正常工作条件下按GB/T740l的规定评价图像质量,评分级别采用五级损伤制(见表3),图像质量不低于4级规定表3五级损伤制评分图像级别图像质量损伤主观评价5不察觉4可察觉,但并不令人讨厌3有明显察觉,令人感到讨厌2较严重,令人相称讨厌1较严重,不能观看2.2.12硬盘录像机应达到《GB20815-》规定的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的A级产品规定并且硬盘录像机在所有视(音)频通道处在录制状态时,单路监视图像的最低水平辨别力应不小于或等于400电视线,单路回放图像的最低水平辨别力应不小于或等于300电视线(不不不小于25帧/秒),信噪比应不小于或等于35分贝。

硬盘录像机应进行每秒不不不小于25帧的图像记录;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记录、回放图像比较清晰;硬盘录像机视频采用H.264或MPEC4压缩技术,支持RS-232及RS485接口,并具有断电自启动功能和远传网络接口系统记录的图像信息应涉及图像编号/地址、记录的日期和时间宜使用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以延长系统无端障工作时间,建议选用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兼容的硬盘录像机,以便派出所监控中心能联网调用数字录像设备的其他技术规定应符合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的国标2.2.13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技术规定应符合GB50348-《安全防备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和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的有关规定 2.3楼寓对讲(可视)系统2.3.1系统应实现治安值班室与住户、社区门口机(围墙机)与住户、楼栋口访客与住户之间的对讲(可视对讲), 并且做到语音(图像)清晰,无干扰2.3.2系统能通过住户对讲分机实现遥控启动单元防盗门门锁的功能2.3.3别墅型房屋应安装别墅门前机,除一楼应安装可视(非可视)分机外,二楼以上至少安装1台可视(非可视)分机。

2.3.4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A/T72-《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和GB/T269《黑白可视对讲系统》等有关规定,当电控防盗门启动时间不小于120秒时,管理主机应具有声光告警提示和门牌号显示 2.4住户防盗安全门规定进户门应安装具有多方位锁定功能的防盗安全门;住户的防盗安全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17565-《防盗安全门的通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必要时将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抽查检测2.5车辆管理和门禁系统规定2.5.1社区出入口和地下车库出入口应安装车辆管理系统,建议车辆管理系统与门禁系统联动;社区出入口建议安装具有自动记录和辨认车牌及前排驾乘人员面貌特性功能的车牌辨认系统,车牌信息可自动保存3个月以上2.5.2所有门禁记录应保存30天以上社区泵房、电梯机房、配电房等重要场合应安装与报警系统联网的门禁系统2.5.3 顶层通向屋顶的出入口、地下车库通往单元的出入口应安装门禁系统,地下车库通往单元出入口的门禁系统规定留有可与消防系统联动的接口;地下车库通往社区出入口宜安装门禁系统,无门禁系统时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6中心控制室规定2.6.1中心控制室宜设在社区地理位置的中心,避开噪声、污染和较强电磁场干扰的地方。

可与住宅社区管理中心合建2.6.2监控系统应与本地公安机关联网2.6.3应配备可靠的通信工具,发生警情时,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接处警中心报警2.6.4中心控制室内安防系统设备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机房温度应保持在16℃-30℃以内2.6.5中心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应符合GB50348-《安全防备工程技术规范》3.13《监控中心设计》规定2.9管线敷设规定2.9.1居民住宅社区安全防备设施建设的布线宜独立敷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2.9.2 强电管应使用阻燃材料,线材应使用铜质线材2.9.3管线敷设应做到合理、先进、可靠2.9.4管线敷设应符合GB50348-《安全防备工程技术规范》3.11.5项中的规定3 、系统维护规定3.1明确各方责职安全防备设施建成后,应明确房产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责职,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营,并结合社区的人防、物业措施,发挥居民住宅社区安全防备设施的最大效能3.2保持安全防备设施良好的运营状态安全防备设施由业主或使用人按规定合理使用与保护,不得破坏或挪作她用,并由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应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商定,加强对安全防备设施的平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营。

3.3建立安全防备设施运营及维护经费的保障机制安全防备设施的运营、维护费用应列入物业管理费;运营、维护收费原则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专业部门审核通过;安全防备设施的更新、改造费用,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从住宅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社区安防系统的升级、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的资质级别、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专业公司承当,系统完毕时应通过公安局技防办组织的系统检查验收 3.4为保证新建社区安防系统稳定可靠运营,新建社区安防系统免费维保期应不少于二年免保期届满前,应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与专业维护公司签订维护合同专业维护公司应为本地公司,外地来昆公司的,则必须在昆山设立固定维护点或有代理机构的以上有关售后服务内容应在竣工资料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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