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就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第九章,本章内容,第一节 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第二节 失业保险制度比较,第三节 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第四节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第一节 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一、劳动力就业理论,1、凯恩斯以前的就业理论,(1)萨伊定律:供给自行创造需求,劳动力市场充分就业,否认失业的存在2)新古典经济学的就业理论:继承萨伊定律,认为失业只是局部和暂时的可以通过工资涨落和劳动力供需之间的自发调节实现充分就业2、凯恩斯时期的各种就业理论,(1)凯恩斯的就业理论,:核心命题是低于充分就业原因是在于有效需求不足2)费利浦斯曲线,:表示失业率与货币工资变动率之间关系的曲线曲线表明,失业减少,工资增长就快;失业增加,工资增长就慢3)劳动力市场技术结构分析:,由于劳动力市场技术结构不相适应而造成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从而引起失业与工资上升并存3、凯恩斯以后的就业理论,(1)供应学派的就业分析:当代经济的根本问题在于供给不足而非需求不足当代失业问题与凯恩斯主义刺激总需求的政策有关2)理性预期学派:承认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认为人们以理性预期实际工资水平,因而否定工资对失业的调节作用,认为是由就业人数或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的变动来调节劳动力市场的。
因此政府提出不干预的就业政策二、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及其特点,美国,储备型就业:,重视技术培训和劳动力的积累,英国,选择型就业:,失业青年必须从政府提供的四种再就业选择中做出选择,日本,消化型就业:,为消化劳动者,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荷兰,导向型就业:,营造宽松环境,为失业人员创造工作机会巴西,扶持型就业:,支持非正规就业者第二节 失业保险制度比较,1、失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失业的存在是必然的、长期的市场不能解决劳动力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技术的发展带动了新产业、新部门的出现,需要劳动力的不断重新配置2、失业的种类,:,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由三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属性,有人刚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有人为了自己的发展或收入的提高,辞去原有工作寻找新的职位;二是市场信息的不充分,供求双方未能找到接触、沟通和达成雇佣协议的机会;三是求职者与拥有职位空缺的雇主之间寻找、洽谈需要时间结构性失业:,由于经济结构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的变动,造成劳动力供求结构上的失衡所引致的失业被称为结构性失业产业结构的变化,要求劳动力在行业之间要重新配置如果衰落部门的劳动技术不能适合新兴行业的工作要求。
或者现有的职位空缺同失业者不在同一地区,就会产生结构性失业,即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现象引起结构性失业最直接的原因是失业者短期内无法掌握新工作所要求的技术,或失业者无力承担技能培训或居住地转移所需的费用,从而不能填补职位空缺就一般情形而言,结构性失业的持续期长于摩擦性失业,并主要发生在那些缺乏劳动技能或者居住在经济落后地区的劳动者身上周期性失业:,由于经济周期或经济波动引起劳动力需求不足、使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所造成的失业被称为周期性失业在经济繁荣时劳动力供求量大,就业机会增多,失业率就会下降;当经济不景气时,就业机会减少,失业率就会上升季节性失业:,由于生产的季节性变化、导致就业岗位的定期性减少从而造成劳动者失业的状况,就是季节性失业造成季节性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一些部门或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随季节变化而波动,如农业、建筑业、旅游业、矿业、冷饮业等;一些行业随季节的不同会产生购买高峰或低谷,如汽车业、服装业等,从而影响作为产品引致需求的劳动力需求,造成季节性失业与结构性失业相比,季节性失业是一种正常的失业一、失业保险模式比较,失业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时,由国家和社会依法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障度。
强制性失业保险,:指立法范围内的人员都必须强制参加失业保险非强制性失业保险,:指立法范围内的人员是否参加失业保险取决于受保人个人意愿失业补助型,:由国家单方出资,领取失业救济必须经过收入调查经有关领导机构批准后,才能对贫困的失业者进行救济双重失业保险,:指实行强制性与非强制性或与其他保险形式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以失业保险制度为主、失业补助为辅的双重方式前者主要对象是公务员和企业雇员,后者一般是无法享受保险的人员或经济收入低于补贴规定的雇员二、失业保险享受资格,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因暂时失去工作而中断收入的人资格条件,:,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失业自动离职而无充分理由者,因过失而被革职者,故意放弃职业培训机会者等没有资格领取失业津贴必须处在法定工作年龄阶段之内有就业愿望失业者必须到规定的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失业并接受合适的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投保或缴纳保险费时间必须达到规定最低期限,失业前有过就业经历并且就业时间达到规定下限部分国家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缴纳保险费用期限,就业时间,居住时间,失业情况,美国,申请就业津贴前1年多时间至少就业半年,能够且愿意重新就业,英国,最近2个纳税年度中的1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周工作少于16个小时,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从事全时工作,德国,失业者必须在失业前3年内缴纳了1年以上的失业保险费,每周必须有18个小时以上的劳动记录,已在劳动局申报过失业,并正式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瑞典,加入工会满一年,过去12个小时工作过5个月,每个月不少于10天,有劳动能力,已向地方职业介绍所登记,对所分配的合适工作不得拒绝,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永久性居民,已经失业,有能力参加工作并正在寻找工作,三、失业保险水平,失业保险待遇,:,政府规定的合理给付期限内的失业保险津贴;超过法定规定期限而给予失业救助金。
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按均一制的办法支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等很多国家按缴费时间长短分别设立几个档次,缴费时间越长,失业津贴数额越高失业保险给付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原则上要达到使受益者的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不能妨碍就业意识一些国家对计算失业津贴的工资基数有最高限额规定,或对给付津贴数额规定最高限额失业津贴的下限参考最低生活标准,一般略高于贫困线水平四、失业津贴给付期,给付期:包括给付失业津贴的等待期和失业津贴给付期上限设立给付期的目的:既保证失业者暂时的生活,又强制再就业国际劳工组织第,44,号公约规定,给付期应为每年至少,156,个工作日,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少于,78,个工作日有的国家根据失业者的缴费时间和年龄并考虑老年工人的具体困难,规定最长给付期,如日本、韩国日本失业基本津贴给付期限,一年以下,1年-5年,5年-10年,10年以上,低于30岁,30岁-45岁,45岁-55岁,55岁-65岁,低于55,55岁-65岁,90日,90日,90日,180日,210日,90日,180日,210日,240日,180日,210日,240日,360日,240日,360日,设置失业等待期的作用,:,一是排除期限很短的给付,免去处理短期、小额失业津贴申请的负担,减轻工作量,节约管理费;二是防止冒领失业津贴的行为和有意制造非自愿失业的行为,留给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调查情况、确认失业的时间。
失业等待期为,7,天最长的是厄瓜多尔,为,60,天,法国已取消失业等待期,五、失业保险费用分担,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负担:,主要有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给予补助国家负担全部费用:,主要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为代表由雇主和雇员负担:,主要有法国、希腊、芬兰等国国家和企业分担:,美国的大多数州,意大利等国家六、失业保险运行效果,1.失业陷阱在高等失业保护的国家,如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失业陷阱2.失业救济不充分在中等失业保护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津贴标准较低,支付失业津贴的期限较短,在美、加两国没有失业补助,因此对失业的救济不充分很多国家面对失业率的增长所采取的增收节支的措施也使失业救济不充分七、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趋势,(一)增收节支,(二)失业救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第三节 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一、再就业措施,(一)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二)营造就业市场,(三)发展第三产业,(四)发展对外贸易,(五)财政货币政策支持,1.财政优惠政策:对有关企业实行减税政策2.财政投入政策:对失业保险津贴提供财政补助,投入失业救济制度3.政府财政对劳动力市场的直接投入,4.加大对失业者再就业培训的投入,(六)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1、职业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2、培训与就业结合紧密,(,七)加强职业介绍和指导,1、职业介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的结合提供优质服务,2、职业指导为求职困难者排忧解难,(八)实施公共就业工程,二、再就业制度发展趋势,世界经济全球化,从非此即彼到多种选择,再就业制度法律化,福利国家转变消极补贴的传统做法,第四节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一、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一)失业保险逐步向多层次保障发展,建建立了复式保障结构。
二)普遍强调失业保险的给付条件,(三)约有半数以上的国家要求企业、个人、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失业保险费,(四)给付标准方面(一般在原工资收入的40%-60%之间),(五)把促进就业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二、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一)存在的问题,1、失业人口增加,2、失业率上升,3、政府财政负担过重,(二)发达国家改革失业保险的措施及其启示,1、增收节支,2、失业救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3、政府通过各种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4、减少工作时间,实行工作分享,5、对不同类型的失业者,提供不同的就业方式,6、改革福利制度,增加就业措施,三、中国失业保险体系的现状与改革,(一)中国失业保险的现状,基础数据的缺乏影响着失业保险的实施效果失业保险基金筹措渠道太过单一,征收比例明显偏低失业保险基金征集难失业保险范围统筹过窄,地区之间的调剂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过低,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失业保险基金被大量侵吞、挪用、浪费失业保险制度与失业机制错位,时期功能你的发挥受到很大制约二)完善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1、,失业保险模式的选择,复合式失业保险结构:失业保险+失业救济;失业保险+企业补充失业津贴;失业保险+特殊失业补助,2、,关于失业保险和失业津贴的水平,中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按民政救济的120%-150%;,理想计算:社会平均工资的40%-45%之间+半个家庭成员负担系数的最低困难补助数。
3、,三方负担和社会统筹,4、,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三个条件:就业期,失业期,非自愿失业,制定失业标准的的原则,:,(1)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要有利于失业者尽快接受职业介绍机构的推荐,重新再就业,对中国主要的启示,政府与各级组织要充分重视就业问题全社会切实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努力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全国性的就业服务体系谢谢观赏,制作人:后慧慧 邓靖文,演讲者:朱栋梁 朱克楠 章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