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管理规定(试行)毕业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目的是培养学 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培养观察、操作、分析和创新 能力,训练学生进行独立工作的能力,使学生的理论与实践 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为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根据我院情况,制定以下相关管理规定一、实习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 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培育科 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一)通过实习,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二)通过实习,把课堂上学到的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应 用于实际工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三)通过实习,提高思想素质,巩固专业思想,培养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二、实习工作细则(一)实习教学安排是专业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由 各专业制定,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审定和验收实习教学安排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原则、要求和程序同步进行,在实习教学安排中应对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时间、学分的分配、实习进程等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安排,以便实 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二)实习单位的选择及遵循原则:1.实习单位由学生根据专业自行寻找,学校将不再统一组织安排;2. 实习单位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2)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3)能选派出实践经验较丰富,且指导能力较强的指导人 员;(三)毕业实习时间为三个月,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为 实践必修课,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 技能的具体要求,全面、综合、系统地进行专业内容的训练。
四)毕业生应在参加实习三个星期内将单位信息、单位 负责人及实习工作岗位等相关材料交回各分院处三、实习工作的部门与责任(一)实习教学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 体制教务处为全院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就业指导中 心、各分院具体组织实施实习教学工作二)教务处作为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在主管 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审核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协助各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检查 和督促计划的实施,组织考核评比,通报实习工作信息,协 调全院的实习工作,对实习成绩进行认定三)根据教学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编制实习大纲四)就业指导中心、各分院实习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 负责本部门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1) 制订实习安排;(2)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专 业教育、安全教育和纪律管理等各项工作;(3)组织签订学 生实习协议书(见附件 1);(4)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进 行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五)各分院要严格落实实习安排,对实习学生认真考勤 在实习期间,对于学生参加人才交流会、联系就业单位等特 殊情况,各分院严格核实后予以准假,但要保证实习学生至 少有两个半月的时间用于实习。
四、学生实习守则(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 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听从指挥,增强专业思想,加强政策观念,以良好的状态和 饱满的热情投入实习二)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 故不能出勤者,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负 责人请假未经学院或实习单位同意,不能擅自离开岗位三)虚心学习,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 项有益活动四)实习期间,应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 学习,努力工作,做好实习记录,完成实习作业,并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五)每两周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定期与指导 教师交流,解决存在的问题五、实习指导教师守则各分院根据专业学生人数及教师数量,合理安排、调配 指导教师,原则上所有专业教师、员及班主任都应参与 指导毕业生实习,每一位毕业生均须安排有指导教师实习 指导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按教 师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一)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教 育并认真抓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以保证毕业 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在毕 业实习前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收集资料,会同毕业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毕业实习执行计划(包括毕业实习场所及岗位、毕业实习内容与要求、毕业实习程序 及时间分配、技术报告及时间安排等),经教研室主任同意, 分院副院长批准,提前印发给学生,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执行计划等,明确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撰写毕业实习报告,介绍毕业实习单位简况及 毕业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毕业实习纪律四)结合实习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对学生不仅要传授必 要的基本知识和生产技能,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作风、工作 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及时发现和了解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热心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五)在毕业实习过程中,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 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每两周跟进学生情况,按时考 勤并填写《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件 2)并及 时将指导情况反馈至教务处六)评分客观、公正,评分应依据《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标准》(见附件 3)来评分,防止出现带个人感情色彩去评分 的现象出现七)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和理论水平,钻研教学方 法,提高教学水平贯彻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 新能力八)毕业实习主管教师要对毕业实习全面负责,经常 与毕业实习单位联系,并定期回访毕业实习单位,争取毕业 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我院的关系。
实习指导教师对本守则的执行情况及学生对指导教师的 反映,将作为指导教师业绩评定、是否享有绩效津贴的重要 依据六、实习成绩的评定及学分认定 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由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两方 面构成一)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应按照教学管理相关办法进 行毕业实习鉴定,并填写《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实习鉴定 表》交实习单位,毕业实习单位根据平时对该生的考查和了 解对其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评价,学生实习结束回校后交学校 审查存档二)撰写实习报告,需将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等 材料于实习结束一周内统一上交学校存档毕业实习报告必 须由参加毕业实习的同学独立完成,字数在 3000 字以上具 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 4三)实习成绩确定的具体方法是:学生参加毕业实习, 由实习单位提出初评意见,分院指导教师依据初评意见、实 习表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的情况,提出建 议成绩,分院实习教学领导小组考核审定实习成绩按优秀 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学生的实习成绩按学 籍管理规定记录存档评分标准参见《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标 准》四)毕业生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在实习期间未经学院或 所在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违反所在单位相关管理 规定,受到违纪处分或被所在单位开除者,将不给予毕业实 习成绩的认定。
五)因故经批准未参加实习,由所在分院负责另行安排 实习并考核其实习成绩七、实习档案管理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及各分院在实习工作中形成的文 件、材料,都应及时收集存档文件、材料包括:重要的实 习会议记录,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 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登记表等八、其他(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2.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3.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4. 毕业实习报告正文的撰写规范及要求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二0 — 0年一月二十日附件1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甲方: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乙方:实习是我院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名在校学生都必须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完 成实习任务为了保证实习的顺利开展和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各方面权益得到保 证,特制订本协议,内容如下:一、实习单位二、实习期限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习期间,实习生中途不得无故缺席,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终止实习、 校纪处分乃至开除学籍,毕业时学校不再推荐就业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 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前对企业进行深入考察,并将实际情况告知乙方, 对乙方负责。
2、 负责乙方到企业实习各项事宜的组织安排、协调、管理工作3、 维护乙方在实习单位期间的权益与安全4、 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乙方考核优秀,毕业后,甲方优先推荐乙方到企 业工作四、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在实习期间,听从学院的统一安排,配合学院 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学院与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企业的文 化,保守实习企业的秘密2、 学生到实习单位后,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学校的实习课题,树立正确 的实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 刻苦钻研,逐步培养独立操作顶岗能力,努力完成实 习课题和实习任务3、乙方实习期间须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不早退、不旷工、 不擅自离职,虚心向老员工和同事请教和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未经企业相关人 员同意,不私自操作企业的机械设备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企业的 企业文化,保守实习企业的秘密实习期间如因违反纪律被实习企业退回或未按 要求完成实习任务的,学校将取消该实习生的实习资格,不给予实习学分的认定, 毕业时学校不安排就业推荐;5、维护学院的声誉,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院与企业组织的各项活 动。
6、遇到紧急事情,及时向学院分院反映,不私自处理7、团结同事、相互关心,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争取 共同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六、学生在实习单位期间,要按照用人单位和规定,实行考核制度实习考 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习期满,用人单位要向学校反馈意见,最后由学校商定该 生完成实习任务,是否给予相应学分七、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有违反造成实习单位财物损失,按实习单位规定及 相关法规处理五、责任1、乙方在实习期间,扰乱实习秩序、不遵守学院实习管理规定、不服从指导 老师的管理或因违反纪律被实习企业退回,学院将根据规定,取消该学生的实习 资格及该项实习学分,并给以相应处分,毕业时学院不优先安排就业推荐2、乙方违反管理规定、滋事斗殴,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相应责 任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实习单位指导 情况 记录指导时间指导方式指导要点、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签名:指导时间指导方式指导要点、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签名:指导时间指导方式指导要点、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签名:指导时间指导方式指导要点、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签名:指导时间指导方式指导要点、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签名:指导时间指导方式指导要点、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签名:备注:1、“指导方式”一栏可填写“面谈”“书信”“”“电子邮件”等2、本记录表在实习结束后交所在的分院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