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申办须知关于本发行使用办法中卡片退资相关规定的修订通知:我公司 2006 年发行的《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发行使用办法》中有关退资收取手续费相关内容,已于 2007 年 6 月 4 日经政府同意,调整为卡片退资免收手续费特此提示!【总则】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以下简称一卡通卡)是指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发行的、在公共交通等一卡通系统使用的IC 卡一卡通公司负责一卡通卡的制作、发行、充值、清分结算、退换、回收管理一卡通卡分为普通卡、学生卡、地铁专用月票卡和定期记次卡已经发行的所有一卡通卡均可继续使用一卡通卡为非记名卡,不挂失,卡片所有权归一卡通公司所有一卡通卡的使用范围为:普通卡、学生卡充值后可刷卡付费乘坐所有市区公共电汽车、地铁和安装有一卡通读卡计价器并张贴“欢迎使用一卡通卡”标识的出租汽车地铁专用月票卡含月票区和储值区月票区付费充次后,可在地铁月票有效线路刷卡计次乘车;储值区充值后的使用方法同普通卡定期计次卡只有计次功能,购买后在限定时间、次数内乘坐公交计次有效线路刷卡计次乘车(可乘坐除“9”字头以外所有市区公共电汽车线路)普通卡】一、 普通卡按下列规定申办和充值:1、 申办时须缴纳 20 元卡押金,无需任何证件,且申办的张数不限。
申办人在完成必要手续后可当场取得普通卡2、 首次充值金额不低于 20 元,以后每次充值额需为 10 元或 10 元的整倍数卡内余额不超过 1000 元如有透支情况,持卡人充值时应先偿还透支款二、 普通卡的退换、退资、移资 1、 办理退换卡、退资、移资业务在一卡通公司指定网点办理2、 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移资、退资时不回收卡片,不退押金3、 好卡不能换卡;坏卡换卡时,回收卡片,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4、 坏卡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时,持卡人须先到指定网点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后凭收卡凭证到同一地点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坏卡的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帐户为准5、 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 20 元成本费6、 如存在不完整交易,持卡人应先处理完不完整交易后,方可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7、 已透支的普通卡办理退换、退资业务时,须先偿还透支金额8、 办理退资时,按卡内余额的 10%收取退资手续费,以元为单位取整收取卡内余额小于 100 元时,不收取退资手续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坏卡不收取退资手续费9、 移资时须将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定期记次卡】分为三日卡、七日卡和十五日卡定期计次卡只有定期计次功能,无储值功能,不可重复使用。
一、 定期计次卡的申办:在一卡通公司授权的发卡/充值点,交纳每张卡 20 元的押金和相应计次票款,即办即用二、 定期计次卡在有效期内计次限次使用定期计次卡有效期从购卡之日起,按自然日连续计算三、 定期计次卡购买后,不办理退次、退费手续超出有效期次数未用完,剩余次数作废四、 定期计次卡种类、收费标准、限定使用次数及使用范围:种类 收费标准 使用次数 使用范围三日卡 10 元 18 次 可乘坐除“9”字头以外所有市区公共电汽车线路七日卡 20 元 42 次 十五日卡 40 元 90 次 五、 定期计次卡的退换(一)办理退卡、换卡业务在一卡通公司指定网点办理二)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三)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 20 元成本费,卡片收回四)换卡业务只在卡片有效期内办理五)好卡不能换卡;坏卡换卡时,回收卡片,原卡的剩余次数全部转移到新卡中坏卡的卡内余次以当时系统后台卡帐户为准学生卡】学生卡申办、发卡、充值手续需到公交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其它网点可办理充值业务地铁专用月票卡】地铁专用月票卡的充次、充值手续需到地铁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其它网点也可办理储值区充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