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公示序号 风险领域 风险 点风险部门岗位及责任人风险类型及等级表现形式 防范措施 制度规范1 人事管理2 制度规定1综 合管 理3 民主决策院党组党组成员岗位职责类风险一级1、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2、 违反组织任用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候选人范围 3、考察不全面,泄露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4、未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干部职工交流轮岗5、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中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说了算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不公开透明1、按照规定条件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2、推荐干部要召开会议公布任职条件3、对拟任干部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 4、每两年 进 行一次轮岗 5、坚 持民主集中制,决策民主6、 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7、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党组会议议事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2 纪 检监 察4 监督监察纪检组纪检组副组长岗位职责类风险 二级1、监 督、监察工作不深入、全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为难情绪,不 坚决、不彻底 2、接受被监督、 监察对象的请吃送礼。
1、坚 持原则,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3、严格制度落实,带头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5 诉讼引导6 信访接待7 立案审查3审判8 信访接立案庭、审查人员信访接待人 员岗 位职 责类风 险二 级1、在审查受理案件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故意拖延刁难,不予受理2、未严格审查诉讼材料,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或立案条件不完善的,予以受理3、对 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 证据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不符合保全条件的,予以保全;符合保全条件的,不及时保全1、审查 受理:对民事、刑事案件在接受起诉状后三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起诉状需要完善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对方及时补正;对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应在收到诉状或申请的当日内将材料移送行审查,审查部门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立案庭当日内进行立案登记;对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 检 察机关提起抗诉或移送的各类案件以及本院院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立案庭应在收到《立案工作若干规定》《立案导诉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诉前调解规程》《诉讼调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诉讼收费及管理办法》待9 诉前调解10 庭前调解11 诉前保全12 诉讼费收取13 案件审判 流程管理4、收取诉讼费时,少收或多收;对诉讼费的减、缓 、免 审查不严,依法应当减、缓 、免 诉讼费的,没有实施减、缓 、免。
5、对 来访群众态度蛮横,解答咨询不耐心、缺乏说服力材料或决定的当日进行登记并移送审监庭审理;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应在提出异议之日制作笔录,并在提出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2、对 符合保全条件的申请,由立案庭审查后及时转民庭作出裁定并执行3、完善诉前调解规程,将诉前调解流程制作成图片张贴上墙, 严格程序,委托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的案件限定为十个工作日,庭前调解案件限定为五个工作日;诉前调解案件的履行率达到 100%4、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审查立案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要逐级上报院领导,防止一人说了算 5、公示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收费标准等审批事项6、 设置意见箱,公示监督举报,接受群众监督7、推行信访接待制度,规定新录用人员、拟任部门中层领导、初任法官在信访接待窗口轮流接访,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问题8、 审判监督庭通过案件评查、纪检组通过局域网对审查立案、信访接待情况进行监督9、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14 送 达4审判15 看 管法警队岗 位职责类风 险二 级1、拖延送达: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送达2、送达文书不齐全面,未按要求送达3、送达方式不合法4、在看管、押解期间违反规定允许被看管、押解人员会见家属,造成串供、脱逃严重后果。
1、对 决定受理的案件,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廉洁执 法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地址确认书等2、被告提交答辩状的,在接到答辩状三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3、对公诉案件,在接到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的次日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办理换押手续 4、案件开庭时间确定后,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送达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公诉案件通知《司法警察大队九项职能实施细则》 16押 解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给辩护人送达出庭通知书5、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张贴开庭公告6、裁判文书的送达,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需制作法律文书及当事人申请撤诉并需制作裁定文书的,在调解达成协议之日或作出裁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送达调解书;定期宣判的案件,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裁定书 7、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由承办业务庭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等后,负责办理当事人缴费等上诉事项8、对 上级法院、外地法院委托我院送达的有关文书,有关业务庭在上要求的期限内予以送达,如遇特殊情形不能按时送达的,须及时函告相关法院9、强化制度管理,严格处罚措施,增强工作责任心,按规定看管、押解,对违反规定的,给于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工作岗位。
10、由审判监督庭对上述规定的实施进行督查17 证据的提交18证据的交换 5审判19证据的调查收集民 庭立案庭、岗 位职责类风 险二级1、未经询问当事人是否行使对举证期限的处分权,在确定开庭时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 30日2、立案庭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未向当事人出具证据清单或出具的清单笼统、含糊,未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经审查符合相关1、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经询问当事人,明确表示行使处分权的,应记录在卷,排期开庭不受举证期限不少于 30 日的限制2、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应 当出具清单,并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 在提出申请之日起 5 日内予以收集,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 4、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鉴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提出申请 7 日内办理 5、对于 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组《立案工作若干规定》法律规定的,拖延收集或不予收集。
4、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拖延鉴定或不予鉴定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6审判20 排期立案庭、经办人员岗位职责类风 险三 级1、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排定开庭日期2、指定主审法官时,随意性较大,不考虑法官的工作量和案件的审理情况1、刑事一审公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 12 日内(附带民事案件不得超过 20 日),自诉案件在 30 日内为开庭期间,复 杂、疑难案件可适当延长,但公诉案件不得超过 30 日,自诉案件不得超过 60 日2、民事案件从立案之日起 45 日内为开庭期间(简易程序除外),复杂、疑 难案件可适当延长 3、行政一 审 案件,在立案之日起 20 日内为开庭期间,复杂 、疑 难案件可适当延长 4、刑事再审案件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为开庭期间 《立案工作若干规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7审判21 开 庭各业务庭审判长岗 位职责类风 险三 级1、、庭审时着装不统一或不规范2、庭审不严肃,如随意走动、接听 等3、合议庭未在规定的期间评议案件4、合议庭未在规定期间制作裁判文书1、庭审时应统一着装,规范庭审秩序2、合议庭在庭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制作裁判文书。
3、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庭长依照规定的权限在 2 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文书4、独任审判的,在开庭后 5 日内制作法律文书5、对于依照有关规定或本院规定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在合议庭合议后 3 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人填制《报请审委会讨论案件呈报表》,并由庭长或主管院长签字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干警仪表风纪管理规定》《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22 证据的采信8审判 23 合议庭刑庭民庭岗 位职责类风 险一 级1、对 不应当采信的证据,予以采信;对应当采信的证据,没有采信2、将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作为认定案1、加强对干警业务知识的培训2、 对 疑难、复杂的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要对证据的采信与否阐述理由3、 审 判委员 会要加强对疑难、复 杂案件的指导《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议 件事实的依据3、泄露审判秘密,致使案件无法正常审理,当事人上访闹事4、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与协调,遇到问题时多请示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9审判24 结案各业务庭主审人岗 位职责类风 险二 级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2、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审限内仍不能结案的,不履行延期手续。
1、刑事公诉案件在开庭后 7 日内结案,其他案件在开庭后 15 日内结案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须向主管院长说明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结案时间,但不得超过法定审限;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审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院长审批延长期限3、在本院规程规定的期限内不能结案的,由审监庭报主管院长批准向承办人下达案件催办单,督促办案人员限期结案无正当理由仍不能结案的,由审监庭提交院长签发督办令进行督办4、承办人没有按规定在法定审理期限届满前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虽然呈报了,但未得批准,以超审限论处 5、对 于收到催办、督办的案件,将在催办、督办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对超审限的案件,将定期公布超审限案件的名单予以告诫,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25 案件评查10审判 26 监督措施审监庭岗 位职责类风 险二级1、对 当月审结的案件不及时审查,未及时通报评查情况2、对 案件的 评查敷衍了事,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程序适用方面存在的明显错误未发现1、对当月审结的案件,各业务庭须在当月 25 日前将案卷移交审监庭,审监庭须在次月月初评查结束并写出情况通报2、对 通过评查未发现问题的案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提起抗诉、再审的,追究评查人员的责任。
《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办法》11执行27 执行措施的使用执行庭执行人员岗位职责类风 险一 级1、拖延、推委执行, 导致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贻误执行时机 2、执行过程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执行措施使用不当3、泄露执 行秘密,给被 执行人通风报信,致使案件无法执行1、执 行庭收到案件后指定执行员、书记员在 30日内执行,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执行的,经庭长批准可延长 10 日2、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保守审判秘密,严禁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泄露执行秘密,导 致案件无法执行的,进行 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 重的,调离法院3、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须报院长审批决定方可采取12 执行28 执行费用收取费用收取人员岗位职责类风险二级未按标准费用收取,随意性大向被执行人出具统一的诉讼费用票据《执行扣押查封提取款物管理办法》29 执行款物的管理 13执行 30 执行款物的发放执行庭庭长及财物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类风险二 级1、未指定专人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造成管理混乱2、 执行款物的发放随意性大,手续不完善3、发放执行款物时,手续不完善,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1、指定专人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
2、严格执行款物发放的审批手续,防止随意性;当日执行的执行款当日发放,不能当日发放的存入执行专户;未能当日领取的执行物交财务室统一管理《执行款物管理制度》14财务管理31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