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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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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全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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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绩效考核细则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鼓舞销售人员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积极拓展市场,促进公司产品的营销,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原则本制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来评估考核公司各销售人员工作绩效及绩效工资,以提倡竞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第3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第2章销售考核原则与标准第4条考核原则1 ,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3 .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4 5条考核标准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5)其他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L2分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第3章销售考核相关内容第6条考核内容与指标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如下表所示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考核项目考核权评价标准评指标重分销售35%实际完成销售额+计划完成销完成 售额XIO0%定率 考核标准为100%,每低于5%,扣除该项1分指销售10%与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销售业绩标增长 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率 现负增长不扣分工 作 业 绩销售20%超过规定标准以上,以5%为一回款 档,每超过一档加1分,低于率 规定标准的,为分新客15%每新增一个客户,加2分户开发市场5%信息定收集性5%报告提交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否则为0分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条,每少一条扣1分1.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报告交到指定处,未按规定时间交者,为分2.报告的质量评分为4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为分销售5%每违规一次,该项扣1分制度执行团队5%因个人原因而影响整个团队,协作作的情况出现一次,扣除该项5分1分:了解公司产品基本知识2分:熟悉本行业及本公司的专业5%产品知识3分:熟练的掌握本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但对其他相关知识了解不多4分:掌握熟练的业务知识及工作其他相关知识能力1分:较弱,不能及时地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分析5%2分:一般,能对问题进行简判断单的分析和判断能力3分:较强,能对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能灵活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4分:强,能迅速的对客观环境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1分:能较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沟通5%思想和想法能力2分:有一定的说服能力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4分:能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他人进行沟通灵活5%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能灵活应变 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能力员工 L月度员工出勤率达到100%,出勤2%得满分,迟到一次,扣1分(3率 次及以内)2月度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该项得分为0工作日常2%违反一次,扣2分态度行为规范0分:工作马虎,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态度极不认真责任3%1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感但对工作中的失误,有时推卸责任2分:自觉地完成_L作彳壬务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承担公司内部额外的工作服务意识3%出现一次客户投诉,扣3分第7条考核方法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 .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三个工作日3 .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月工资的20%;业绩考核额度占15%;行为考核额度占5%o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计算公式为:Z=A×X∕C+B×Y公式中具体指标含义如下表所示公式中具体指标含义指标 含义A 不同部门的业绩考核额度B 行为考核额度C 当月业绩考核指标X 当月公司营业收入Y 当月员工行为考核的分数Z当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5.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为当月工资的80%—140%o6.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3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第8条考核程序1 .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2行为考核,由销售部经理进行第9条考核结果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2 .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

第4章附则第10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11条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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