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餐饮燃气合同审查要点协议甲方(供气方):[供气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供气公司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气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用气方):[餐饮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注册地址:[餐饮企业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字号:[餐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燃气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用气地点及用途1.1 乙方使用燃气的地点为:[详细用气地址,包括门牌号、楼层、房间号等]1.2 乙方使用燃气主要用于:[具体说明,如烹饪、加热等],燃气种类为:[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合同期限年限] 年,自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起至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止2.2 合同期满前 [期限前通知月数] 个月,如乙方有意续用,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新的用气合同如乙方未提出申请,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三条 计量与收费3.1 燃气计量:甲方负责在乙方用气场所安装、维护、校准燃气计量器具(以下简称“计量表具”),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计量表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3.2 计量数据:燃气使用量以计量表具的读数为准甲方应按月抄录计量数据,并在每月 [抄录后多少日] 内将燃气账单送达乙方指定联系人或以 [其他方式,如电子邮件] 发送至乙方提供的地址/邮箱3.3 费用结算:乙方应根据账单按时足额支付燃气费用 3.3.1 燃气价格:本合同期间,燃气价格遵循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方式如为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按 [相关部门名称] 发布的标准执行,甲方应提前 [提前通知期] 日通知乙方价格调整情况;如为市场调节价,价格根据 [价格形成机制] 确定,甲方应提前 [提前通知期] 日与乙方协商价格,达成一致后执行 3.3.2 费用构成:燃气费用包括燃气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依法计收的税费及附加费(如有) 3.3.3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月 [付款期限] 前通过 [具体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 方式支付当月燃气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燃气费用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 [滞纳金比例] 作为滞纳金。
3.4 押金(如适用):[如合同约定需缴纳押金,则写明金额、缴纳方式、退还条件等如无,则此条不写或写“本合同不涉及押金”] 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且乙方结清所有燃气费用后 [退还期限] 内,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第四条 安全责任4.1 甲方安全责任: 4.1.1 甲方应确保其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1.2 甲方负责城市公共燃气管网及场站的安全运行和维护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用气场所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前应提前 [提前通知时间] 日通知乙方甲方进行检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便利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4.1.4 甲方应建立燃气泄漏应急抢修机制,并在接到乙方燃气泄漏报告或发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场处理,尽快恢复正常供气 4.1.5 甲方应按照规定对计量表具进行周期检定/校准,并承担相关费用4.2 乙方安全责任: 4.2.1 乙方应建立内部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 4.2.2 乙方使用的燃气设施(包括管道、阀门、灶具、燃烧器、连接软管等)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维护或改造。
乙方内部设施的安全管理及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2.3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操作和维护,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 4.2.4 乙方应定期对内部燃气设施进行自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告知甲方 4.2.5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装、迁移计量表具或连接管路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4.2.6 乙方不得转供燃气,不得使用燃气进行违法活动 4.2.7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用气地址信息准确无误,以便甲方进行联系、收费、安全检查等事宜 4.2.8 发生燃气泄漏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用气,关闭燃气总阀,通风散气,并立即疏散人员,及时通知甲方并报告相关部门乙方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燃气设施4.3 安全培训: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约责任: 5.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气,导致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1.2 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措施补救,并可根据情况要求降低燃气价格或赔偿损失。
5.1.3 甲方未按约定进行安全检查,或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5.1.4 甲方未按约定退还押金(如适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押金金额的 [利率] 向乙方支付利息5.2 乙方违约责任: 5.2.1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燃气费用的,除应支付逾期燃气费用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依法暂停供气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及滞纳金后,甲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5.2.2 乙方擅自改变燃气用途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可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 [金额] 以上的违约金 5.2.3 乙方擅自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或连接管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 [金额] 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2.4 乙方内部燃气设施发生故障导致燃气泄漏,且乙方未及时处理或未通知甲方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他人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2.5 乙方逾期支付燃气费用超过 [天数]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 [倍数] 个月燃气的费用作为违约金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时间] 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事件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7.1 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书面通知按该地址邮寄(以挂号信或快递发出后 [天数] 日视为送达)或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发出时视为送达)7.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提前通知时间] 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 [宽限期] 日内仍未纠正的; (2) 乙方连续 [天数] 未支付燃气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 (3) 乙方利用燃气进行违法活动的; (4)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乙方经营资质被吊销或主体资格终止的8.3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结清所有燃气费用及应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规定处理燃气设施,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 争议解决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写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 提起诉讼第十条 法律适用10.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 其他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 本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 本合同一式 [份数] 份,甲方执 [份数] 份,乙方执 [份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供气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