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一、技术管理标准一、技术管理标准1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记录资料,新投产采区的、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记录资料,新投产采区的首采面必须进行矿压观测工作,并绘制矿压观测曲线图,有分析资首采面必须进行矿压观测工作,并绘制矿压观测曲线图,有分析资料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工作面液压支架缺损压力表每处罚款 500 元;已安装的压力分站要显示正常和数据传递,出现不正常反映监测数据要及时处理,否则每次罚款 200 元/架②两巷无顶板动态监测管理牌板,罚款 50 元/处;无记录资料、记录失真或资料不全罚款 100 元③工作面不绘制矿压观测曲线图罚款 300 元;无分析资料罚款100 元④两巷超前无压力测量仪表或压力测量仪表损坏,罚款 100 元2 2、坚持工作面班安全质量验收制度,记录齐全坚持工作面班安全质量验收制度,记录齐全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区队无验收制度罚款 1000 元,对应问题无验收标准或有标准不执行罚款 100 元/条②验收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罚款 50 元/次3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施工单位报告。
向有关部门、施工单位报告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不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罚款 500 元/次 ②预报不及时或无针对性,罚款 100 元/次 4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作业规程要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否则罚款 500 元②作业规程、措施,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无制度罚款 1000 元③作业规程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否则罚款 100 元/次④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要根据矿压观测、地质预报等资料进行科学计算否则罚款 200 元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撤面及过地质构造带等必须有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罚款 1000~5000 元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时、认真否则按照《城郊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进行处罚⑦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贯彻,有贯彻、考试记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回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不按规定贯彻或贯彻不及时罚款 1000 元,无贯彻记录罚款 50 元/人,贯彻记录无主持人或贯彻人等罚款 50 元/项,不参加作业规程考试罚款 50 元/人,代签、代考罚款 100 元/人。
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区队技术负责人、队长(队长不在由临时负责人签字,队长返矿后需及时补签)本人签字认可,否则罚款 500 元/人5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资料格证等均有记录资料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支护器材无基础台账罚款 300 元②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无记录资料罚款 100元/项二、顶板管理标准二、顶板管理标准1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100mm∕m 计算处罚标准:处罚标准:因支护不到位造成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的罚款 500 元2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工作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罚款 100 元/处②支架前梁接顶不严密罚款 50 元/架3 3、机道梁端至煤壁的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机道梁端至煤壁的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 200mm200mm,综采不大于,综采不大于300mm300mm。
处罚标准:处罚标准:工作面支护及时、到位,顶板不冒落支架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 300~500mm 罚款 50 元/架,冒落高度 500~800mm 罚款 200元/架,冒落高度 800mm 以上罚款 1000~5000 元/架4 4、不准随意留顶、底煤开采,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伪顶)、不准随意留顶、底煤开采,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伪顶)开采时,必须有批准的专项措施开采时,必须有批准的专项措施处罚标准:处罚标准:工作面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伪顶)开采时,无批准的专项措施罚款 50 元/架;5~10 架罚款 100 元/架;超过 10 架以上每架加罚 200 元三、工作面支护管理标准三、工作面支护管理标准(一)液压支架:(一)液压支架:1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 8080%,乳化液浓度不低于%,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 2%~%~3 3%(综采%(综采 3 3%~%~5 5%)%) 处罚标准:处罚标准: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 80%的罚款 100 元/架,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要求罚款 200 元/次2 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50mm。
中心距按作业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100mm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支架不成一条直线,其偏差超过±50mm,罚款 50 元/架②中心距不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超过±100mm,罚款 50 元/架3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7°处罚标准:处罚标准:支架顶梁与顶板出现“射箭” 、 “低头”现象,仰俯角>7°,罚款 100 元/架4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 2 2//3 3)) ,,支架不挤、不咬、不倒架,架间空隙不超过支架不挤、不咬、不倒架,架间空隙不超过 200mm200mm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支架错差罚款 100 元/架;支架高低错差超过相邻侧护板高度,造成支架顶梁上、下分家的,罚款 500 元/架②相邻支架不挤、不咬、不倒,出现挤架罚款 50 元/架,咬架罚款 200 元/架,倒架罚款 500 元/架③架间空隙超过 200mm 罚款 100 元/架,造成架间空顶的罚款500~1000 元/架④液压支架拉移后必须及时伸出侧护板支护架间顶板,架间不漏矸,否则罚款 500 元/架。
二)收尾、安装、回撤工作面:(二)收尾、安装、回撤工作面:1 1、铺网上绳质量、设备通道及绞车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铺网上绳质量、设备通道及绞车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出现烂网不补联、支架刮网刮绳不处理、联网质量差等,罚款 100 元/处②铺网上绳不按规定铺设,绳端不固定、接绳不合格罚款 200元/根;端头出网不符合措施要求罚款 200 元/处,少绳罚款 2000 元/根,少网罚款 3000 元/层③设备通道高度、宽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罚款 100 元/架④设备通道不平缓,大起大落,骤高骤低不顺坡,罚款 100 元/架⑤因组织不到位,上网质量差、网不落底,造成不按停采位置停采,罚款 2000~5000 元⑥绞车窝施工必须在规定位置施工,并达到措施要求规格,不随意扩大、缩小其规格,否则罚款 500~1000 元/个2 2、贴帮柱、支架点柱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贴帮柱、支架点柱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处罚标准:贴帮柱、支架点柱不按措施支设或支设不符合规定,罚款 50 元/架3 3、帮部、绞车窝支护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帮部、绞车窝支护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帮锚打注、贴帮柱支设、护帮背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罚款 50 元/架。
②绞车窝帮顶支护完好,支护强度不低于措施规定要求,否则罚款 300~1000 元/个4 4、回撤面老塘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回撤面老塘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处罚标准:处罚标准:老塘点柱站位合适、齐全,木垛支设稳固可靠,背木、顶梁使用符合规程规定因支护不到位造成漏矸、漏顶严重等质量问题埋住支架,使支架回撤困难,给予 1000~5000 元/架罚款;造成支架无法回出,给予 10000 元/架罚款四、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架管理标准四、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架管理标准1 1、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特殊支、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特殊支护,支柱初撑力护,支柱初撑力 φ100mm≥90kNφ100mm≥90kN处罚标准:处罚标准:工作面上下端头按规定使用对棚支护,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单体支柱初撑力要求达到 90KN(11.5MPa)以上,并要求一梁三柱,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 100 元2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顶梁支护,距煤壁金属顶梁支护,距煤壁 10m10m 范围内打双排柱,范围内打双排柱,1010~~20m20m 范围内打单范围内打单排柱,锚网支护、排柱,锚网支护、U U 型钢支护巷道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型钢支护巷道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两巷超前支护严格按规程要求执行,实体煤回采巷道支护长度不低于 20m,沿空掘巷回采工作面巷道支护长度不低于 40m,否则罚款 100 元/m(不足 1m 按 1m 处罚) ②两巷超前棚棚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 100 元/棚③单体柱上方接实顶板、无悬空,否则罚款 50 元/根④顶板不平处金属钢梁与顶板间必须背实、背平,不出现金属钢梁弯曲变形否则罚款 100 元/棚3 3、两巷超前单体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两巷超前单体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支柱不编号、牌号不清、缺损、不按顺序编号, 否则罚款 50元/根②不缺梁少柱(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否则罚款 50 元/根4 4、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 ;柱距偏差不超过;柱距偏差不超过 100mm100mm;排距偏;排距偏差不超过差不超过±100mm±100mm。
处罚标准:处罚标准: ①两巷超前支柱不成直线,偏差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 ,柱距偏差超过 100mm,罚款 50 元/根②两巷超前单体排距偏差超过±100mm,Π 型梁棚罚款 300 元/排,铰接梁罚款 500 元/排5 5、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柱鞋,钻底、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柱鞋,钻底<<100mm100mm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底板松软时,支柱不穿柱鞋或穿不完好的柱鞋,否则罚款 50元/根②出现支柱钻底超过 100mm 不处理,否则罚款 50 元/根③在用柱鞋完好,单体支柱站位符合安全规定,出现柱鞋损坏不更换或单体支柱柱根严重侧滑,否则每处罚款 50 元6 6、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 20m20m 范围内支架(柱)完整无范围内支架(柱)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缺,高度不低于 1.8m1.8m,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 0.7m0.7m处罚标准:处罚标准:①两巷自工作面煤壁超前 20m 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 1.8m,行人宽度不低于 0.7m,否则罚款 200 元/m(1m 以下按 1m处理) 。
②各钻场、泵坑等硐室临近采煤工作面 20m(沿空巷道 40m)内要提前支护,因支护不及时造成顶板破碎或下沉,影响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要求,否则每处罚款 100 元7 7、超前支柱(支架)初撑力、超前支柱(支架)初撑力≥50kN≥50kN,支柱要有防倒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