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国内的启示 摘要:国内技能人才队伍呈现出数量局限性、质量不高、构造不合理的严重现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摸索一条适合国内国情的技能人才培养途径,成为国内走新型工业化,实现工业化的迫切任务文章对英、美、日、德为代表的不同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间的共同点做了具体分析,并在此基本上,结合国内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状况,初步摸索了国内技能人才培养途径 核心词: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伙职业教育 一、英、美、日、德等国技能人才培养途径的经验分析 综观国外技能人才培养,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技能人才培养的模式千差万别但总的来看,可以归纳为四类:学校本位模式(以法国为代表)、公司本位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双元制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和社会本位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虽然这四种模式各具千秋,但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着共同或类似之处,这些经验为国内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借鉴 1.谋求职业教育与一般教育等值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 美国的各类教育可以互相沟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位文凭并行并重及有条件沟通的制度,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现了职业培训与一般教育的广泛沟通,实行不同类型的学习和教育机构间学分互认;英国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与一般教育证书的等值等效制度。
其职业资格证书与一般学院教育文凭在地位上有对等的关系如获得职业资格证书NVQ3级的青年可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学士学位课程,反之亦可具体等值相应关系如下表: 法国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较低,为扭转这一局面,法国作了不懈的努力:1971年的《技术教育方向法》及1975年的“阿比”改革,对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地位,理顺一般教育文凭和技术教育文凭间的等值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在高职教育方面,法国也规定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文凭与高等一般教育文凭相相应对入学进行严格筛选的大学技术学院(IUT)因其良好的高等专业技术培训而具有升学与就业的双重保险,获得了十提成功的经验 2.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法律保障 德国1969年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定义、合用范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等;其他的配合性法律如《公司组织法》、《工商公司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明确了公司职工委员会和公司在职业教育上的义务,并对公司实训师的基本条件、职责范畴等作了相应规范;日本建立了一套职业训练法规体系该体系涉及三部分:《职业训练基本法》、职业训练单向法和规章、对职业训练产生影响的其他有关法律;美国在职业教育法律内容修订上是应对时代变迁反映最快的国家。
针对不同步期的状况制定的重要法规有:《国防教育法》、《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法》、《综合就业培训法》、《就业培训合伙法》等,满足了不同步期对职业教育的规定;法国19颁布的第一部职业教育法《阿斯杰法》,确立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此外,法国通过立法强制了公司对职业教育的义务,既增进了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又保证了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在教育经费方面,法律规定公司完毕各项缴税义务后必须承当至少两项支出:一是按本公司上一年职工工资1.5%的比例提取继续教育经费,用于本公司职工的在职培训,二是按上一年职工工资0.5%的比例缴纳“学习税”,用于支持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行业公司的主导作用 英国政府大力倡导教育与工商公司间的有效联系,规定教师到工商公司中进行工作体验国家行会组织决定所属部门就业培训需求,参与有关课程和职业资格原则的开发,目前已有70多种行业组织覆盖90%以上的工种此外,英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的制定、培养过程、资格证书的考核、认证过程等都充足发挥了公司的主导作用 法国虽然实行学校本位式的职业教育,但其职业教育文凭的设立由各行业专家构成的职业征询委员会与教育部门共同拟定,使培训内容与实际规定相适应。
学徒培训中心的教学方式实行半工半读的职业培训,教学时间约占整个培训时间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学员必须与雇主签订学徒培训合同,结业时通过国家和行业联合组织的考试后获得职业能力证书(CAP) 美国社区学院的课程设立和专业设立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其专业和课程设立以满足社区需要为原则,特别关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使专业和课程设立处在相对稳定和不断更新的状态中此外,有70%以上的社区学院在公司所在地开设课程,学院与公司开设联合课程,以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并增长就业机会 德国的双元制和日本的公司教育更依托公司内部力量培养技术工人,人才培养的专业化限度高,针对性强,受到产业界的普遍承认 二、国内技能人才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注重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完善培训基地等,使国内技能人才培养数量明显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据记录,末全国有技工学校2884所,在校学生234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26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国内共有就业训练中心3323所,社会培训机构21425所然而,我们不得不看到,国内对技能人才的需要规模近年来增长也相称快就广东省来讲,从~,技工需求量已翻了两倍多。
课题组底针对广东省技能人才状况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调查的7045个公司中,共有职工2086176人,其中技工缺口占员工总数的9.23% 另一方面,国内技能人才构造不协调,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已成为国内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月对全国40个都市技能人才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公司对技能工人的总需求比例占31.9%公司对高档技师、技师、高档工、中级工和初级工的求人倍率分别为2.4、2.1、1.8、1.5、1.51(罗永泰,)而据有关记录,国内技能劳动者总量为8720万人,初级工∶中级工∶高档工∶技师、高档技师为43∶36∶17∶4本课题组抽样调查的7045家公司中,技能劳动者总量为7.19万人,其中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比重为4.81%,高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比重为1.51%,从该成果看,广东省技能人才状况要差于国内整体状况而目前,发达国家高档技工和技师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重在35%~40%左右,是国内的10倍以上可见,国内技能人才,特别高技能人才严重缺少如何借鉴国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发展国内技能人才培养就显得至关重要 三、国外发达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对国内的启示作用 对以上四种职业教育模式的共同或类似点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有效借鉴国外技能人才培养的经验,对大力培养国内技能人才具有重大意义。
1.更新人才观念,建立职业教育与一般教育的等值沟通体系 国内自古就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古训,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更是广大青年学生择业时的行为准则知识型人才属于干部,技能型人才属于职工,分属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管理,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了“灰领”与“白领”的二元分割,也促成了社会片面的人才观对此,我们迫切需要对全社会进行宣教,树立重能力而不惟学历的多元化人才观念使全民结识到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与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同等重要,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就要呼吁在国内教育体系中建立一种“职教和普教”同等重要的观念和“等值机制”我们要在实践中解决好普高和各类职高的关系,建立起职高和普高的“等值机制”,坚决变化目前“重普轻职”的倾向注重职业教育与一般教育之间的有机联系与沟通,扩大中档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一般高校继续学习的比例此外,我们要加强中档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衔接和沟通,在国内形成终身教育的思想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克服世俗鄙薄的职业教育思想,真正树立职教和普教同等重要的观念,两条腿走路。
2.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法规体系 国外在立法上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和具体的配套措施,在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方面,充足发挥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国内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虽然已有了某些有关的立法,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有关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律法规仍较缺少,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此外,由于缺少配套措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规定的发展职业教育的许多措施在某些地方没有得到较好的贯彻因此,我们应当以《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为主导,完善国内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同步建立一系列有关政策法规互相配套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律框架,为应用型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发挥行业公司的主导作用,大力发展校企合伙培养模式 国内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和开发严重滞后,学生动手能力弱,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上职业岗位的需求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足发挥公司、行业的主导作用,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快更好的适应经济构造调节和用人单位需求的变化不同步期、不同地区经济构造对技能人才需求的类别不同,这都规定不同地方的职业学院、技校、培训基地等根据本地经济特色,以及经济构造转变状况对教学筹划、专业设立等作及时调节,开设相应的专业,培养“适销对路”的技能人才。
因此,技能人才的培养要符合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类型既考虑到专业设立的成本运作,又注意到特色专业人才的重点投入,强调专业培养目的与实际需要的紧密结合,强调以市场为导向的培养理念 公司是技能人才的用武之地,也是人才培养的最后受益者然而公司投资职工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并不高课题组的抽样调查发现,广东省公司员工人均年培训费用仅为272元,95%的公司人均培训费用局限性1000元7045家公司,仅有10.4%的公司选择内部培养初、中级工广东省公司的这种做法阻碍了技能型人才的成长途径对此,国内可借鉴英国和法国的部分经验,建立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措施,保证公司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减少公司间的恶性“人才”竞争,鼓励公司参与到技能人才的培养、认证、考核的整个过程,充足发挥公司的积极性,增长国内培训资金来源,培养出真正适合公司的技能人才 建立校企合伙机制,为培养技能人才发明有利条件校企联合培养应贯穿于学历教育和公司开发过程的始终,它不仅应存在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也应存在于公司人才培训的过程中校企合伙方式的优势在于充足运用了学校教学资源和公司的实习、就业资源,贴近了市场的需求,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和开发相结合。
重要做法有:一是学校在公司中设立教学实习基地,将学员的理论知识通过实地实习加以巩固,解决学校设备、资金等问题;二是建立“订单式”培养模式,形成“社会-公司-学校”良性互动,按照岗位规定“量身定做”公司急需的人才,实现定向输送、定向委培,提高职业培训的“含金量”和吸引力;三是校办公司,以自营和租赁的形式,使公司的生产基地设在学校或请公司参与研究制定培养学生的教学筹划,为学生提供生产实习的条件,达到学校公司教育资源的共享;四是校企共同建立技术孵化基地,使学校研究课题和毕业生设计题目更加符合公司需求,使课题成果直接服务市场,让学员学用结合,学习到完整的理论知识,同步也在公司中增强了实际操作动手能力此外,也可以采用实践教学、联合举办“名师论坛”、共同编写教材和设计课题等方式,充足发挥学校与公司各自的优势培养技能人才 国内技能人才培养的实践也证明校企合伙模式是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但到目前为止,国内校企合伙机制尚未能真正建立起来这规定我们使用国家行政力量促成校企合伙机制的完善国家不仅要在政策上鼓励和引导公司积极参与人才培养,还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明晰学校和公司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将校企合伙纳入国家法律保障体系之内。
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证明了校企合伙培养人才成功的重要因素是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建设予以支持和保障此外,应加强国内的行业组织建设,让行业组织成为培养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参与者,这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