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中小学(含中专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 一、学历要求 1.高中:高中(含职高)教师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2.初中:初中教师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 35 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3.小学:小学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 35 岁以下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4.中专: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二、资历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须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须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5 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担任中学一级(中学教师)或小学高级(小学教师)教师职务 5 年以上 3.申报中专讲师职务,须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4 年以上,申报高级讲师职务,须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三、考核结论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及以上,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且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 。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学历问题 1.学历不合格,但符合破格条件的对象可以申报 2.原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通过成人教育取得《试行条例》所规定的相应学历,且专业与任职一致或相近,可视为学历合格若专业与任职不一致,但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任职一致,则可视为符合参评条件 3. “工农兵”学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按其毕业学校的层次视同具有相当层次的学历 (二)关于资历问题 1.凡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担任现任职务满 3 周年 2.原担任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已经“平转”的,与现任教师职务任职资历累计计算 3.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必须坚持对岗聘任 4.因各种原因而缓聘、解聘、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缓聘、解聘、低聘期间,原任职的资历不能累计计算 (三)关于参评资格的几个必备条件 中小学教师参评资格除了符合学历、资历、考核结论三个主要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师资格证:所有参评对象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中和中专的教师资格证可通用,持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职务,持初中教师资格证可申报小学教师职务。
校长培训证:担任校长职务一年以上者,必须具备有效的校长培训合格证(岗位培训或提高培训) 2.计算机等级证:195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高级证书”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需提供人事部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对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此项可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证:所有参评对象必须具备规定的继续教育证中小学教师要求持有相应的小学教师第三周期、中学教师第二周期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和登记证书,且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已报名,中学教师第三周期继续教育已报名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需要持有人事部门培训后所颁发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凡 195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参评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城区语文教师要求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城区其他教师要求有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农村语文教师要求有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农村其他教师要求有三甲以上等级证书 5.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要求外语成绩合格或达到符合规定的分数线(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6.论文 (1)申报中级职务要提供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实验实习研究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论文1—2 篇。
(2)申报高级职务要提供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实验实习等方面的研究及培养、指导教师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论文 1-2 篇,论文篇幅要求在 1500 字以上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 ISSN、CN 的刊物,具体指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华腾期刊网温馨提示:本文来源于互联网,网络软文有一定的的时效性,请广大朋友谨慎参考,华腾期刊网尽最大努力整理评审资料供各位朋友参考,并协助各位朋友,完成职称学术论文发表!欢迎访问 ②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 ③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的论文 7.城区学校(含县城关镇)40 岁(含 40 岁)以下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的工作经历 (四)关于选用中小学系列评审的问题 凡与教育行政部门在一起的其他事业单位,如招生办、自考办、分配办等不能选用中小学系列,要选用与其从事专业相近的系列。
在学校从事勤工俭学工作,原系教师的可选用中小学系列,原不是教师的,要选用与其从事工作相近的系列(如会计、经济等) (五)关于教师分流人员参评的问题 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中,被分流的中小学教师,分流后三年内可申报职称,其参评材料提供分流前任现职以来的相关资料 (六)关于时间界限问题 有关时间界限,任职年限、年龄等计算到申报当年止;任职以来的成果、业绩、专著、论文等可计算到申报之日止 (七)关于破格条件问题 有关破格的具体条件按湘职改字(1999)第 24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