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1页共11页第0次修改基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版次号: 批准 审核 编写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2页共11页第0次修改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确定各种基桩的竖向极限承载力或对工程桩的承载力进行抽样检验及评价2 编制依据JGJ 106-2014JGJ 94-2008GB 50007-2011DBJ 15-31-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 检测仪器及设备3.1 主要采用武汉岩海工程技术开发公司生产的全自动桩基静载测试分析系统,以及电动高压油泵、千斤顶、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油压表、钢梁、基准梁、表座、垫板、承重平台和反力系统(堆 重、锚桩、锚桩堆重联合等)等组成静载荷系统3.2 仪器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和调试,计量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的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3.3 仪器有严格的使用、检查、维修、检定等记录。
4 检测数量检测数量是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一般由质监、监理、设计及甲方等方面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对同一地质、施工条件下的桩基,试验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 根,工 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 根(粤建科字[2000]137号、穗建筑2001-395号)5 检测实施方法5.1 检测前的准备工作5.1.1 事先了解试验的目的、要求的试验荷载、试验场地情所需设备等,必要时做好试验技术方案5.1.2 应收集的基本资料:工程地质资料、基础设计资料(桩型、桩径、桩长、设计承载力)、施工原始记录(打、压桩或成桩记录等)、桩位布置图、编号及相应的试验要求等;5.1.3 受检桩的桩头处理:5.1.3.1 灌注桩:被检测桩应事先凿去浮浆,捣制砼桩帽,桩帽顶面应水平、平整、并与原桩身对中,桩帽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应大于原桩身混凝土强度1—2级,且不低于C30;可在桩顶配置加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3页共11页第0次修改密钢筋网 2-3 层,或以薄钢板圆筒作成加劲箍与桩顶混凝土浇成一体,用高标号砂浆抹平,必要时 要进行强度验算,以防试桩时出现桩帽破裂。
5.1.3.2 预制桩:对试验荷载较小的桩,若桩顶未破损可不另作处理对预应力管桩,顶部可填砼 芯 1 至 2 米,可掺早强剂以缩短龄期5.1.4 对于桩侧为安置沉降观测点和仪表的,要预先按要求挖好试桩坑,以保证试桩桩顶面应露出 地面或试桩坑底面不少于 60cm5.1.5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或修理,并要保证其测试性能正常 方可使用5.2 仪器设备的安装5.2.1 千斤顶应平放于试桩中心;当采用两个以上千斤顶时,应将千斤顶并联同步工作,使千斤顶 的合力通过试桩中心;千斤顶与主梁要有一定的距离;千斤顶要预留足够的行程(10cm以上)5.2.2 支承墩的宽度:应根据支承墩底部的地基土承载力和最大试验荷载综合确定,一般不应小于0.5m,必要时应对地基土承载力进行验算支承墩与试桩的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即不小于4d且不 小于 2m5.2.3安装加载装置:加载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照从主梁一次梁的顺序进行,架设时应由专人负 责人现场指挥,架设完毕后经检查认可后进行下一工序5.2.4 安装载重物:载重物堆放时应保持整齐、平衡、防止倾斜及滑落,堆载宜一次性堆载到最 大试验荷载的 1.2 倍以上。
5.2.5 上述各项定位、对中、水平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工序操作过程由专人负责安全,最后 由检测项目负责人检查认可5.2.6基准梁的安装:打设基准桩,试桩与基准桩的距离不小于4d且不小于2m,基准桩与支承 墩边的距离不小于4d且不小于2m基准梁安装完毕后要保护好,不得碰撞5.2.7百分表的安装:对于直径或边长W500mm的桩应在桩为中心的对称位置上安置2至4个百分 表或位移传感器;对于直径或边长〉500mm的桩应在桩为中心的的对称位置上安置4个百分表或位 移传感器,其中轴要垂直沉降观测面固定和支承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的夹具和基准梁在构造上应 确保不受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竖向位移5.3 试验加载装置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4页共11页第0次修改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千斤顶的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条件一般有下列三种形式:5.3.1 锚桩横梁反力装置:锚桩、反力梁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小于预估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以上 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得少于4根,并应对试验过程锚桩的上拔量进行监测5.3.2 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压重量不得少于预估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压重应在试验开始前一次 加上,并均匀稳固放置于平台上。
5.3.3 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当试桩最大试验加载量超过锚桩的抗拔能力时,可在横梁上放置或 悬挂一定重物,由锚桩和重物共同承受千斤顶加载反力5.3.4 荷载与沉降的量测仪表:荷载用与千斤顶相联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并换算出荷 载试桩沉降采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测量沉降观测平面可取桩(或桩帽)的顶面或侧面,当桩 (或桩帽)侧面作为沉降观测平面时,观测面距桩(或桩帽)顶面不应小于0.5倍桩径试验装置图1 试 验装置 示意 图5.4 JGJ 94—2008试验方法要点5.4.1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在桩身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砂类土,不应少于10d;对于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15d;对于淤泥和淤泥质土,不应少于25d5.4.2 试验加载方式:指导设计和有争议的桩基,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即逐级加载,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加下一级荷载,然后分级卸载到零其它工程桩的检验性试验,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5页共11页第0次修改法,即一般每隔一小时加一级荷载5.4.3 加载与沉降观测5.4.3.1 慢速维持荷载法加载与沉降观测(1) 加载分级:每级加载为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第一级可按2 倍分级荷载加荷。
2) 沉降观测:每级加载后间隔5、10、15min各测读一次,以后每隔15min测读一次,累计1h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每次测读值记入试验记录表或由自动测读系统自动记录3) 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的沉降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由1.5h内连续三 次观测值计算),认为已达到相对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4) 出现以下情况即可终止加载: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 5倍;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的2倍,且经24小时尚 未达到相对稳定;Q〜s曲线出现陡降段,且总沉降大于40mm时;已达到锚桩最大抗拔力 或压重承台的最大重量时;或已达到试验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5) 卸载与沉降观测:每级卸载值为每级加载值的2倍每级卸载后隔15min测读一次残余沉 降,读两次后,隔 30min 再读一次,即可卸下级荷载,全部卸载完成后,隔 3〜4 小时再 读一次5.4.3.2 快速维持荷载法加载与沉降观测(1) 加载分级:每级加载为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第一级可按2倍分级荷载加荷2) 沉降观测:每级加载后间隔5、10、15min各测读一次,以后每隔15min测读一次,测读 1小时后可加下一级荷载。
每次测读值记入试验记录表或由自动测读系统自动记录3) 出现以下情况即可终止加载: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 5倍,Q〜s曲线出现陡降段,且总沉降大于40mm时;已达到锚桩最大抗拔力或压重承台 的最大重量时;或已达到试验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4) 卸载与沉降观测:每级卸载值为每级加载值的2倍每级卸载后隔15min测读一次残余沉 降,读两次后可卸下级荷载,全部卸载完成后,读数时间不小于1 小时5.4.4 检测数据处理与资料分析(1) 确定单桩承载力,一般应绘Q〜s、s〜lg t曲线,以及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2) 单桩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对于陡降型Q〜s曲线取Q〜s曲线发生明显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6页共11页第0次修改陡降的起始点;对于缓变型Q〜s曲线一般取s=40mm对应的荷载,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可 取至s=60mm对应的荷载;对大直径桩可取s=0.03〜0.06D (D为桩端直径,大桩径取低值, 小桩径取高值)所对应的荷载值;对于细长桩(/d〉80)取s=60mm对应的荷载,如设计有特 殊要求时,可取至s=80mm对应的荷载。
3) 根据沉降随时间的变化特征确定极限承载力:取s〜lg 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 一级荷载值4) 单桩承载力标准值应根据试桩位置、实际地质条件、施工情况等综合确定方法详见 JGJ94-20085.5 GB 50007-2011试验要点(附录Q)5.5.1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应按慢速维持荷载法5.5.2 加载反力装置宜采用锚桩,当采用堆载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堆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 堆载的限值可根据其对试桩和对基准桩的影响确定;(3) 堆载量大时,宜利用桩(可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的支点;(4) 试验反力装置的最大抗拔力或承重能力应满足试验加载的要求5.5.3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6.2.6条规定5.5.4 开始试验的时间:预制桩在砂土中入土7天后;粘性土不得少于15天;饱和软粘性土不得 少于 25 天灌注桩应在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5.5.5 加荷分级不应小于8级,每级加载量宜为预估极限荷载的1/8〜1/105.5.6测读桩的沉降量的间隔:每级加载后,每第5、10、15min时各测读一次,以后每隔15min 读一次,累计一小时后每隔半小时读一次。
5.5.7在每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连续两次在每小时内小于0.1mm时可视为稳定5.5.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当荷载〜沉降(Q〜s)曲线上有可判定极限承载力的陡降段,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2) △s /△s三2,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稳定;n+1 n(3) 25m以上的非嵌岩桩,Q〜s曲线呈缓变型时,桩顶总沉降量大于60〜80mm;广州市神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版 本1控制编号SYT --17基桩竖向抗压静载何试验第7页共11页第0次修改(4) 在特殊条件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大于 100mm注:△$—第n级荷载的沉降增量;—第n+1级荷载的沉降增量;桩底支承在坚硬岩(土) n n+1层上,桩的沉降量很小时,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荷载的两倍5.5.9卸载观测:每级卸载值为加载值的两倍卸载后隔15min测读一次,读两次后,即可卸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