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医技部、门诊部工程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复函清远市审计局:贵局对我司承接的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医技部、门诊部工程的结算进行审核, 我司对贵局审核结算提出的问题,对照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进行细致分析,与贵局有不 同意见,理由如下:1、措施项目等漏项问题:有关原标底预算的措施项目等漏项问题,由于标底预算是由甲方委托造价公司编制 的,投标单位只是投标下浮点数(见招标文件),标底有关漏项等风险应由甲方承担, 且合同57.2款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项目、数量与施工 图纸有出入时,予以调整,故乙方结算时措施清单漏项应按合同58.3款约定:“按2006 年定额及清远市建设局有关规定结算”2、 人工价差部分:贵局审核结算时各类人工均未按信息价给予调整价差我司建议人工补差应按补充协议及粤建价函[2007〕276号精神执行给予调整3、 工程变更部分:贵局审核结算时:1) 工程图纸外增减变更部分项目的单价都执行原投标预算的单价;2) 变更部分等的措施费给删除了与合同条款相抵触:详合同57.2款:其他调整因素:本工程图纸外的增减项目及工程量清单未计项目, 执行2006年定额及施工相应时期的信息价(这条指原图纸内容外变更的部分,也含相 应发生的措施费的工程量),故应执行2006年定额及施工相应时期的信息价计算。
其它未详细列出的问题,请贵局按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给予解决特此函复广东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0年十月十日附:合同部分条款及解释合同57.2款: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项目、数量与施工图 纸有出入时,予以调整,调整项目按原投标时的定额及信息价执行这条指原图纸内 容范围内的部分)合同58.2款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 法:竣工结算按施工图、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计算出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投标时 的单价计算这里的“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指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偏差,不是指 图纸范围外的变更,详合同P38页58.1的解释合同58.3款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按2006年定额及清远市建设局有关规定结算这里的“工程量的偏差”是指原图 纸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偏差,不是指图纸范围外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