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规规新新旧旧条条文文对对照照( (变变电电部部分分) )1、将原文中“运行值班人员”统一改为“运维人员”、 “运行负责人”改为“运维负责人”, “值班调度员”改为“值班调控人员”2、原文中“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改为“经本单位批准” 或“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3、原 1.7 条关于高低电压的定义替换为 3.1、3.2 条,变化为1000V 定义为低电压原 1.7 条为高压电气设备4、增加了 4.3.4 ,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5、原 2.2.3 条改为 5.2.3 条,灾害列举中删除沙尘暴,明确各类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灾害发生后可巡视现场,要求同原安规中灾害发生时巡视要求6、增加 5.3.6.4 条,远方操作一次设备前,宜对现场发出提示信号,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7、5.3.6.5 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 ”改为“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维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或运维管理部门指定并经局面公布的人员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维人员报告当值调控人员…”8、原文 2.3.6.5 改为 5.3.6.6 。
原文为: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修编后: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各相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应通过间接方法,如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判断设备位置9、增加 5.3.6.7 条,继电保护远方操作时,至少应有两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10、 原 2.3.7 条改为 5.3.7 条,增加 c)程序操作1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由原 3.1 改变为6.1,增加现场勘察制度。
12、 增加 6.2 现场勘察制度变电检修(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组织13、原 3.2.5 条修编为 6.3.5 条原文: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或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修编后:填用事故紧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紧急抢修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14、 新增 6.3.6 条运维人员实施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局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各单位应明确发布所实施的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及所采取的书面记录形式15、原 3.2.6.3 变更为 6.3.7.3原文为: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修编后: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若工作票签发人兼任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16、 原 3.2.10 变更为 6.3.11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责任前增加“确认”,其它内容不变工作票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责任第 6 条增加关注工作班成员身体状况内容工作班成员安全责任:原文中第 2 条为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修编后改为:服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的指挥,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劳动纪律,在确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原文第 3 条为: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修编后增加了正确使用施工器具17、 增加了 6.4.3 条,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票可采取许可方式,但应录音,并各自作好记录采取许可的工作票,工作所需安全措施可由工作人员自行布置,工作结束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18、 原 3.4.3 条修编为 6.5.3 条原文内容: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修编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19、 原 3.5.1 条修编为 6.6.1 条。
原文内容:原文内容: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修编后内容: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告知工作许可人若工作间断后所有安全措施和接线方式保持不变,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告知工作许可人,并重新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间断后继续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20、 原 4.3.3 条修编为 7.3.3 条原文内容: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修编后内容: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以上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间验电330k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21、原 4.3.4 条修编为 7.3.4 条,增加了排除异常情况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在排除异常情况下,则禁止在设备上工作 ”22、取消原 9.4 条低压工作时,应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应采用有效措施遮蔽有电部分,若无法采取遮蔽措施时,则将影响作业的有电设备停电23、增加 12.4 条,低压带电作业12.4.1 低压带电工作时,应采取遮蔽有电部分等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的有效措施;若无法采取遮蔽措施时,则将影响作业的有电设备停电。
12.4.2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操作时相间或相对地短路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禁止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12.4.3 作业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售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24、原 11.1.1 条修编为 14.1.1 条,原文中高压试验标准按DL560-199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实验室部分)》的规定执行修编后要求执行 GB2686125、原 13.4.2.9 条修编为 16.4.2.9 条原文: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 380V,试验时间为 lmin修编后:13.4.2.9 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参见 GB3787-2006《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试验时间为lmin26、13.6.1.2 修编为 16.6.1 原文:本规程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修编后:本规程所指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包括熔化焊接、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切削等27、13.6.11.5 修编为 16.6.11.5 增加以下内容: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间断时间超过 30min,继续动火时,动力执行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一级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 2.0h,继续动火前,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28、原 14.3.1.3 条修编为 17.3.1.3 条原文:钢丝绳应定期浸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2)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 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修编后为:2)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钢丝绳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系减少 7%或更多者,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29、原 15.1.16 条修编为 18.1.16将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由原来的6 级大风改为 5 级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