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陕人社发〔2011〕44号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人事(政治)处,中央驻陕、驻军各有关单位人事(政治)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我省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的职业能力建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现实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制度,加大各类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充分调动各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国家及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评)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的范围和报考条件(一)考核(评)范围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和2010年以前参加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因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学徒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2010年度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可列入考核(评)范围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列入中、初级工考核范围。
二)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1)2010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均可申报初级工考核;(2)工作8年以上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考核;(3)工作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考核;(4)工作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可申报技师考评2、破格申报条件(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二、考核(评)工种(一)升等级考核工种(共24个):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铣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二)技师考评工种(共21个):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车工、钳工、铣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保管员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一)考核(评)内容升等级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列入考核(评)的工种统一使用省工考办组织编写或审定的教材二)成绩评定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中、初级工三门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者为合格,有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即为不合格;高级工三门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技师三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四、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方式申报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3,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一份,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2)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见附件4,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所有报名资料由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部门和省级各主管部门专人统一报送省工考办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概不受理五、考核(评)时间升等级、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6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17日至18日由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各市工考办和省级考核机构应及时将成绩报省工考办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六、考核培训收费技师资格考核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72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5、附件6培训应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收取培训费各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培训收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照章纳税。
七、考核(评)组织部门及职责权限全省技师、高级工以及省属及中央驻陕、驻军单位的中、初级工的考核管理,由省工考办组织实施;市、县所属中、初级工的考核,由市、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凡是能够纳入全省统考的工种尽量纳入统考范围,已经列入统考范围的工种,原则上在非统考工种中不再开设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证书》,任何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八、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1、对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首次本等级岗位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本等级考核申报条件(工作年限只计算到1996年底)报名参加此次考核,作为本等级考核,取得本等级岗位证书后,再按照升等级的申报条件,参加今后年度的升等级考核2、2010年前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原考核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本次考核(评)内容及程序与初次参加考试人员同等对待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已取得四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满后,现从事工种与所学专业相同的,须参加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者核发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4、1995年前取得原劳动部门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事部门核发了低一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如符合本次申报年限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者,核发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对于2001年《关于印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发[2001]76号)下发前取得行业或原劳动部门技师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须增加一门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后,可换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6、对获得技师岗位证书的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职数设置和技师聘任比例的控制,仍按陕人办发[2003]5号文件执行;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考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和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执行,将技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有的占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调整为5%;高级工以上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7、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本单位上年度考核中不合格、受过降资、警告等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一律不准参加本年度报名考试。
8、对在考试中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的人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全部考试成绩并通报全省,同时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其他违纪人员处理按照原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技术水平的充分发挥,关系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培训、考核、使用及待遇相结合的用人激励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认真做好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的准备工作受委托的考核机构,一定要严密组织、高度负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1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附件:1.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申报表;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5.2011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统考工种考核收费标准;6.2011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统考工种考核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工勤技能岗位 升等级 技师 考核(评)通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400份 国国— 10 —国国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报考工种: 报考等级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已考取岗位证书拟晋升技术等级联系()是否参加培训工种证书号取证时间注:1.申报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填报此表 2.申报相同工种、相同等级填在同一张表上 3.此表一式两份①所填内容必须打印②填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联系人: 联系:附件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申报工种: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已考取岗位证书申报技师名称联系()是否参加培训工种证书号取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