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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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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分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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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1,8 · 6 材 栔 制 度,一·模度制 取某一基本单位,建筑物中的其他尺度用此基本单位的倍数表示 例· 西方古典建筑的模数制 柱底底部半径为基本模度(M),建筑模度的特点 1·模度不宜太大; 2·有些非数字模度制可能不反映绝对尺度 例如西方古典建筑的模度制 3· 基本模度的选择要方便,最好在建筑物中可直接 找到,以参照 二·《营造法式》模度制 1· 基本单位——材 宋式建筑使用的基本模度是“材”《营造法式》: 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物之 大小,因而用之……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 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 所用之材,以为制度焉何谓“材” 单拱(或素方)用料的断面尺寸为一材(单材) 材的高宽比为3:2,材的具体尺寸根据用材的等级而定《营造法式》将材分为八等. 即是说:材是斗拱中拱或木方的断面.,选择材作为基本模度,有3个主要特点: ① 材的实质是面积和截面形态 首先,因为以材作为基本模度具备了面积要素,它有可能(因为材本身并不能描述绝对尺度)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材料”(古建筑中当然指木材) 建立一定的联系 第二,关于材的截面形态,有可能和材料的强度和刚度建立一定的联系(截面模量) ② 取“材”作为基本模量,具有模度适中,建筑物中大量运用,可直接以参照。

③既然材的实质是面积和截面形态,不包含长度单位,必须再找一个长度性质的基本模量——即分将材的广(高)定为15份,厚(宽)定为10份,每一等份称做一“分” 2· 其他单位 ①分 特征: · 相对长度单位量 · 不纯为长度模量——与“材”的联系,避免了“不知以材而定分” ②栔 单纯用“材”作衡量建筑物比例权衡的单位,还嫌不够灵活,《营造法式》把两层拱之间的填充的断面尺寸定为一“栔 ”,栔高6分,宽4分③足材 单材加栔称足材, 有了材、栔、分基本单位,就可以将其他构件用统一的权衡尺度,如梁为x材x栔 ,瓜子拱长62分,慢拱长92分 这套古典模数制又 名“材分制度”,或 “材栔制度”,,④ 材广、栔广 除了分为长度单位,《营造法式》还用材广、栔广 和足材广为长度单位 问题:材 广 = ?分 栔 广 = ?分 足材广 = ?分 3·材的等级 《营造法式》将材分为8 等这不仅使材分制度具有绝对尺度的意义,也可避免“大材小用”材的递减率 材的递减率不是等量的,以材厚看: 一等材:广9寸, 厚 6 寸 二等材:广8·25寸, 厚 5 ·5 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 三等材:广7· 5寸, 厚 5 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 四等材:广7·2寸, 厚 4· 8 寸, 广减0·3寸 厚减 0·2寸 五等材:广6·6寸, 厚 4 ·4寸, 广减0·6寸 厚减0·4寸 六等材:广6 寸 , 厚4 寸 ,广减0·6寸 厚减 0·4寸 七等材:广5·25寸, 厚 3 ·5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 八等材: 广4·5寸 , 厚 3 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例 1 试计算 1 等材、 3等材、 8 等材的 栔广的绝对 尺度。

1 等材的 栔广= 0 · 6 * 6 = 3 · 6 (寸) 3等材的 栔广 = 0 · 5 * 6 = 3 (寸) 8 等材的 栔广 = 0 · 3 * 6 =1· 8 (寸) 例 2 试计算 1 等、 3等、 8 等足材广的绝对尺度 1 等足材广= 0 · 6 * (15+6 )= 12 · 6 (寸) 3 等足材广= 0 · 5 * (15+6 )= 10 · 5 (寸) 8 等足材广= 0 ·3 * (15+6 )= 6 · 3 (寸),例 3 图示单拱造 斗拱 · 尺度 高4 材 3 栔广 若1等材 9 * 4 + 3·6* 3 =36+ 10·8 =46·8(寸) 或 高3足材加1材 12· 6* 3 +9 = 37·8 + 9 = 46·8(寸) · 构造 单拱造铺作每跳上安 2材1栔,例4 重拱造铺作每跳上安?材?栔,例 5 已知昂尾挑一材两栔,以一等材计,挑出多少? 解· 9*1+3·6*2 = 16·2 (寸),例 6 福州华林寺大殿,1· 类型 厅堂式 八椽架屋前后乳栿用四柱 《营造法式》粱架命名 ? 椽架 ?分心 ?栿(前后、对)用?柱,2·,2· 梁架特征 插梁 斗拱 外跳 ?铺作 ?杪 ?下昂 第一跳?心 第二跳?心 第三跳?心 第四跳?心 里跳 ?铺作 ?杪,3· 材栔制度 材广 33~35 厘米 栔广14· 5厘米 宋尺以 ≈ 一尺约 3 1 · 6 厘米计 材广 33 / 3 1·6 ≈ 10 · 4 寸 〉9 寸 (厚约 5·34 寸 ) 栔广 14· 5/ 3 1·6 ≈ 4 · 6 寸 接近一等材 材厚 7·7 分截面广厚比约 2:1,金柱高出檐柱5个足材,2018/12/8,25,《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述评 一· 关于材栔制度讨论 1· 为何材的递减率不是等量的,或说为何材分为8 等,而不是7 等。

· 古代音律制说 王其亨认为: 材有八等与中国古代音乐有关……第一至第八等 之间,其材等之广的尺寸数值及递降规律,也同自黄钟 及青黄钟 之间的各率管长及递降规律相谐合……即各材 之广竟同中国古代音乐律制,皆黄钟 率明显谐合适应不同等级和规模的建筑之需要 第一组主要适用于殿阁类型的大型房屋,第 二组主要适用于厅堂类型的中型房屋,第三类 主要适用于小亭榭及殿内藻井……然而第一 组的三等材和第二 组的四等材之间的尺寸差, 比其他各等材之间的差都更小……这种现象的 出现可以看作是允许殿阁和厅堂两类建筑群中 个体建筑的用材等第互相渗透的 郭黛姮《中国古代建筑史》628,2 · 为何材的高宽(广厚)比取3:2 · 强度和刚度合理的考量; 3:2既接近最大受力强度√2 :1 ,由接近最大 抗弯绕度√3 :1 · 利用木材合理的考量: 3:2是圆木料开割成材的强度最大面积 · “叁天两地”说 龙庆忠认为: 据《说卦传》”叁天两地而倚数”乾卦三阳,阳之 数3,坤卦三阴,阴数2……多等材之广,厚3 :2 ,除前面提到《说卦传》”叁天两地而倚数”外,还 有《汉书 · 律算志》上的汉量之上三下二,叁天两地 ,也用3与2的关系制量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 一等材的3:2应是秦汉时,或周时制定的 《中国古代建筑上的“材分”起源》,二·关于《营造法式》中未规定柱、梁的长度的讨论 陈明达认为: 在《法式》第四、五两卷中,对大木作的各个 部份、各种构件 ——即“名物之长短”——虽然都 严格地规定了份数,而对于房屋的最基本的尺寸 ——间广、椽架平长、柱高、檐出等——即“屋宇 之高深”——却缺少明确的材份规定这是不是当 时实际情况呢?不是的,因为没有这些规定,只有 “名物之短长” ,材份制就不完善,意义就不大 比如只规定了梁的截面大小,而不规定其长度 ,无论从建筑或结构角度看,这个截面规定是并 无意义的况且 原书中明白交待“度屋之大小” 决,定材等 ,已经将房屋大小和材等联系起来接着 又说“凡屋宇之高深……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 焉”这个屋宇之高深必然包含了间广、间广、 椽架平长和柱高——即房屋的长、宽、高三项基 本尺度——所以原书缺乏这些规定,显然是一项 重大的遗漏 陈明达《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在《中国建筑史》第三卷 中,郭黛姮认为:,,三 ·关于《营造法式》地盘分槽图的讨论 见本章第三节 2018/12/8,32,§8· 7《木经》和《营造法式》 一· 喻浩与《木经》 喻浩(?—989),五代末、北宋初工匠。

五代初吴越国西府(杭州)人,擅长造塔五代末,修建杭州梵天寺木塔,将楼板钉与梁架,增加了整体刚度,以减颤宋初修建汴梁(今开封)开宝寺木塔,塔高36丈,8角,11级先做模型后施工,历时8年逾989年竣工相传曾考虑,了汴梁地区多西北风,使塔略向西北倾斜,以抵抗主要风力著《木经》三卷,是中国古代重要建筑学专著,《营造法式》前在木工中广为流传现仅于《梦溪笔谈》中见梗概 二·《营造法式》 1·概述 《营造法式》是北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为管理宫室、坛庙、官署、府第等建筑工程,颁行的一套规范涉及建筑设计、结构和施工全书分为五个部分:释名、各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并附“看详”和目录各一卷,看详说明若干数据共34卷 22·李诫(?—1110) 北宋建筑专家字明仲,郑州管县人,北宋官定建筑设计和施工专著《营造法式》的编修者 元丰八年(1085)初入仕,元佑七年(1102)入将作监任主簿,绍圣三年(1096)升监臣,崇宁元年(1102)升少监,官至监,总管全监事务李诫在将作监任职13年,经管新建和重修的工程有:辟雍、五王邸、尚书省、龙德宫、朱雀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太庙等 除编修《营造法式》外,另著有《续山海经》十卷、《续同姓名录》二卷、《古篆说文》十卷、《琵琶录》三卷、《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均失传。

3·《营造法式》特点 ①以“材”为模度,规定了拱、昂等构件用材制度,确定了古典模数制; ②对唐宋以来技术经验进行了总结; ③ 可变通,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附有“随宜加减”的小注; ④ 反映了宋代官式建筑严密有序的施工管理; ⑤ 反映了唐、宋建筑美学属性:装饰与结构的统一2018/12/8,37,作业 1· 阅读教材250~264页; 2· 抄图: 图8-9、图8-11 、图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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