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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干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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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干股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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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权激励制度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高管人 员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 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员工行为长期化,实 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决定实施优秀员工干股分红权激励制度一、 实施干股分红权激励制度的条件及激励基金的金额实施条件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利润目 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 人岗位分配系数、工龄及绩效情况,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 秀员工在实现公司当年利润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的% 核算提取分红权激励基金公司利润目标实现的,开始实施当年度的 分红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利润目标未能实现的, 不得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由公司领导层审议决定,可对公司利润目标 做出相应调整以剔除下述因素对利润的影响:(1) 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办法发生重大变更;(2) 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导致公司的税收发生重大变化;(3) 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等的重大变化直接对公司 市场和价格产生重大影响;(4)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 发生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不可控制风险。

二、 激励对象及资格条件分红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优秀人才,包括下列人员:(1) 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一年以上(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 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或有高级职称的核 心管理层(如销售经理、财务经理等);(2) 中层管理人员:具有二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 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3) 基层工作人员: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 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 于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如业务主管等)三、 激励对象的当期股权持有数量确定干股持有数量时,一般可以把持有股权分为岗位股、绩效股 和工龄股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划分等级和数额换句话说,根据干股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工龄长短以及绩效情况,来确定其当年应持 有的干股数量第一,确定岗位股岗位股是指公司根据干股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所处不同职位而设定 的不同股权数量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层次的激励对象,其职位股权 可有所不同,但波动应控制在一个较小范围内每年年初,对于上述三类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先根据其所处职位 确定他们的职位股基数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岗位分配系数分摊 激励基金。

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由公司与激励对象分别签订《分红权激励协议》具体岗位享有干股分红比例系数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分配系数1总经理助理14%2人事经理助理13%3业务经理13%4监管经理13%5财务经理13%6仓库经理13%7仓库副经理13%8仓库经理助理12%9业务主管12%10人事专员11%11法务专员11%12财务会计、出纳11%13扣件组组长11%14仓库监管11%15收发员带班11%16收发员11%17门卫11%18焊工11%19叉车司机11%20厨师11%第二,确定绩效股绩效股是指公司根据股权享有者的实际个人工作绩效表现情况, 决定到年底是否追加和追加多少的干股每年年初,公司预先确定三 种股权享有者的年度考核绩效指标;每年年末,根据绩效实际完成情 况,按比例分别确定最终增加的股权数量(增加股权数量=本人职位 股基数X绩效完成程度X50%)另外,公司规定一个享有绩效虚拟股 权的最低绩效完成比例限制,例如,当年绩效完成情况低于90%的人员, 取消其享有当年绩效股的资格第三,确定工龄股可以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自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到 岗之日起至每年年末,按照每年100股的标准增加股权数量。

第四,计算股权数额将上述三类股权累加,为该股权享有者的当年股权数额遇到特殊情况,如对公司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其具体干股数量的 确定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交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四、各职能级评议要素及重点职能等级 主要评定要素'高层中层基层发展潜力V V VV V VV对目标的贡献V VV VV V工作能力思维能力V V VV VV人际技能V VV VV技 能VV VV V V劳动态度VVV V五、激励基金的发放对激励对象当年可分配的激励基金,按照3: 3: 4的比例分三期 发放:第一期发放30%,于 支付第二期发放30%,于 支付第三期发放40%,于 支付在分期发放可分配激励基金时,激励对象应不存在规定的分配资 格丧失的情形,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 格六、 任职期限内,激励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决定取 消已获分配的全部激励基金,由其将已获分配的激励基金全数返还给 公司,并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1)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 未获公司同意,擅自离职或辞职的;(3) 违反劳动法等法规规定,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退、 解雇的;(4) 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 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激励对象不再参加当年度的激励基金分 配,已分配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仍按规定的发放期限发放:(1) 劳动合同期未满,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公司同意时;(2) 劳动合同期未满,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而解聘时;(3) 劳动合同期满,若公司提出不再签约时;(4) 激励对象退休时八、 激励对象在任期内丧失劳动能力、行为能力或死亡时,激励 对象可分配的激励基金可立即兑现,激励对象的代理人、监护人或其 继承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处理九、 干股持有者的股权数量变动原则由于职位和绩效等因素的变动,使得持有人的股权数量发生改变 职位变动时,职位股的干股基数随之调整;随着员工工龄的增加,其 工龄股也会逐渐增加;对于员工离职的情况,非正常离职(包括辞职、 辞退、解约等)者干股自动消失;正常离职者可以将股权按照一定比 例折算为现金发放给本人,也可按照实际剩余时间,到年终分配时参 与分红兑现,并按比例折算具体分红数额如果股权享有者在工作过 程中出现降级待岗处分等处罚时,公司有权减少取消其分红收益权即 干股的享有权十、干股性质转化原则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股权享有者的岗位变动情况,公司必然 会面临干股的性质转化问题。

原则上讲,干股持有者可以出资购买自 己手中的干股,从而把干股转换为公司实股在转让时,公司对于购 股价格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在公司干股性质转化时,经干股享有者申请,可以出资购买个人 持有的不低于50%的股权,将其转换为实股,公司对于购股价格给予不 高于实有股权每股净资产现值的9折优惠十一、虚拟股份的分红办法和分红数额公司内部建立分红基金,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照 分红基金的提取计划,落实实际提取比例和基金规模,并确定当年分 红的基金规模的波动范围如果分红基金在利润中的提取比例,是以前一年的奖金在公司净 利润中所占比例为参照制订的,为了体现干股的激励性,可以把分红 基金提取比例的调整系数定为1〜1.5假如在实行干股激励制度的上一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14万元, 上年年终奖金总额为6.58万元,则首次分红基金提取比例基准=(首 次股权享有者上年年终奖金总额:上一年公司净利润)X(1〜1.5) = (6.58^114)X(1〜1.5) =5.8%X(1〜1.5)则最高线:5.8%X1.5 = 8.7%中间线:5.8%X1.3 = 7.5%最低线:5.8%X1.0 = 5.8%而首次分红基金=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当年公司目标利润(例如 200万元)X首次分红基金提取比例,分别对应如下:最高线:200X8.7%=17.4万元中间线:200X7.5%=15万元最低线:200X5.8%=11.6万元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本着调剂丰歉平衡收入的原则,还可 以在企业内部实行当期分红和延期分红相结合的基金分配原则,这样 可以有效地减少经营的波动性对分红基金数额变动所带来的影响。

假 设公司当年分红基金数额为15万元,其将当年分红基金的85%用于当 年分红兑现;当年分红基金的15%结转下年,累加到下年提取的分红 基金;以后每年都按照这个比例滚动分红基金十二、干股的每股现金价值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出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干股每股现金价值=当年实际参与分配的分红基金规模:实际参 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首先,确定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即加总所 有股权享有者当年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权数量,得出参与分红的股权总 数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每股现金价值实行干股激励制度的第一年,假定其当年实际分红基金数额为 12.75万元,而当年实际参与分红的干股总数为115800股,所以根据 公式,其当年干股每股现金价值= 127500元-F115800股= 1.10元/股十二、干股持有者的具体分红办法和当年分红现金数额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股权享有者持有的股权数量,得到每一个股 权享有者当年的分红现金数额若某员工持有的股权总数为5800股, 则其当年可拿到的虚拟股权分红数额=1.10元/股X5800股= 6380 元员工应按照当年分红兑现:结转下年=90%: 10%的比例结构滚 动分配分红现金,即当年发放分红现金的90%部分,剩下的10%部分计 入个人分红账户,然后结转到虚拟股权享有者下年的分红所得中。

十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决议方式终止干股分红权 激励制度:(1)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2) 因经营亏损导致停产、破产或解散等重大经营困境;(3) 通过公司决议停止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分红权激励协议甲方:郑州建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使 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 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订立以下协议:一、 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 股份:指郑州建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 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2) 虚拟股:指郑州建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名义上的股份, 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 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 转让和继承3) 分红:指郑州建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 的净利润二、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总股份 %的虚拟股1)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 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 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3) 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三、 分红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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