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税收激励、制度环境与高新制造企业创新 吴松彬 黄惠丹Summary:基于详实的R&D税收减免微观企业数据库2009—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尝试对是否存在最优R&D税收激励力度以及制度是否会影响R&D税收激励创新效应问题给予回答考虑企业创新滞后性,结合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进行估计,显示R&D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制度环境对企业创新具有正效应,强化R&D税收激励的挤入效应,且制度环境对R&D税收激励的强化作用对东部地区和外资企业更为显著为缓解内生性,进行样本分组回归发现研究基本结论同样适用于门槛较低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样本企业,增进了核心发现的准确性排除样本选择性偏差和变量替换后,研究基本结论依然较为稳健Key:R&D税收激励;制度环境;企业创新:F812.42 :A :1007-2101(2020)03-0034-12一、问题提出古典经济[1]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2]指出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具有重要地位但中国高新制造企业正处于“渐进式模仿创新”向“突破式核心技术创新”的发展阶段,自主创新能力匮乏,关键技术受制于人轰动全球的中美贸易摩擦,让学术界和决策者深思,提高制造业技术创新才是实现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关键。
中国加力提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助推我国成为唯一逾越“创新鸿沟”的中等收入经济体《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鉴》历史统计数据表明,2009—2015年①加计扣除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总减免额从2009年410.96亿元人民币上涨至2015年1 151.61亿元人民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为减轻企业税负和推动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一个非常自然但又很重要的问题摆在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研究者的面前:R&D税收激励效应究竟如何?《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了2009—2015年的总R&D及其税收减免(见表1)經计算发现,工业企业税收研发弹性系数②波动较大,2010—2015年税收研发弹性系数依次为0.87、0.94、4.65、1.31、1.39和0.53,尤其是2012年,系数超过4然而一单位的R&D税收减免带来四单位的R&D支出的结论似乎并不可信,也启发我们对R&D税收激励真实效应的进一步思考R&D税收激励与一般的税收优惠不同,R&D税收激励直接作用于企业的R&D投入由于R&D投入兼具一定的资本属性[3]和期权属性[4],很多国外学者主要从R&D资本属性入手,运用R&D使用成本方法(User cost)[5]研究了R&D税收激励对企业R&D投资的作用。
如学者Bloom等[6]利用OECD跨国数据研究了R&D税收激励的长短期效应,发现研发使用成本下降10%,R&D支出短期内增加1%,长期内增加了10%但也有学者从企业异质性视角质疑R&D税收激励的正效应,如Lokshin等(2012)[7]利用荷兰统计局的社会创新调查(CIS Survey)数据和研发调查(R&DSurvery)数据,基于动态要素需求模型(dynamic factor model),核算了微观企业的R&D资本积累与使用者成本的弹性系数,核算发现R&D税收激励短期内能够有效刺激小规模企业进行创新活动,而对大型企业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国内学者对R&D税收激励效应也进行了广泛讨论学者陈远燕等(2017)[8]、王春元(2017)[9]利用微观层面的税收调查数据,为R&D税收激励政策促进企业R&D投资提供经验证据与之相反,杨国超等(2017)[10]通过发现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强度集聚在法定政策门槛附近,深入研究发现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研发操纵的行为获取减免税,但研发强度等并未有实质性提升徐长生和孔令文(2017)[11]核算发现可能存在创新假象和研发泡沫观察发现R&D税收激励效应莫衷一是。
进而吴松彬等[12]对R&D税收激励效应的影响因素做进一步考察,检验发现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程度对企业R&D税收激励效应具有调节作用中国是一个疆域辽阔、政令一致但地区制度环境不同的国家,R&D税收激励政策效应与政策运行的特定环境息息相关因而制度环境对揭示R&D税收激励效应的影响不可小觑,而思量区域制度环境的异同,可为现有各执一词的R&D税收激励效应争议提供某种解释[13]林洲钰等(2013)[14]发现市场化程度和法律约束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的R&D激励效应较好,证实了制度环境强化R&D税收激励效应的主张胡凯和吴清(2018)[15]以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微观数据为样本,采用倾向评分匹配法印证了制度环境与R&D税收激励政策的互补性观点以往研究虽然部分解释了R&D税收激励能够促进企业创新,但并未准确回答一单位的R&D税收减免到底会带来多少单位R&D增加③,同时并未回答是否存在最优的R&D税收激励而R&D税收减免与R&D支出存在显著的共时性,且门槛较高的企业所得税易增进企业开展策略性创新和研发泡沫的动机,易带来潜在内生性问题本文尝试回答两大主要问题:其一,平均而言,一单位的R&D税收减免会带来多少单位R&D支出或研发强度的增加,最优R&D税收激励效应是否存在;其二,制度环境能否促进企业创新和强化R&D税收激励挤入效应。
与既有文献相比,本文可能存在三点边际贡献:一是区别于以往国内研究人员侧重研究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程度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基于中国高新制造企业享受大量的R&D税收激励和我国制度发展不完善的事实,尝试对是否存在最优的R&D税收激励,制度是否会促进企业创新和影响R&D税收激励效应问题给予回答二是顾虑R&D税收减免与R&D支出存在显著的共时性,且门槛较高的企业所得税易增进企业开展策略性创新和研发泡沫的动机,易带来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将税收优惠力度和制度环境滞后一期以缓解R&D税收减免与R&D支出的共时性带来潜在内生性问题另外,通过样本分组和观察以门槛较低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为样本企业的实证结论,规避因企业策略性创新而造成内生性三是本文主要基于详实的R&D税收减免微观企业数据库2009—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丰富的R&D税收减免和财务指标),增进研究结论的可信度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我国主要的两种税收优惠政策作用对象差异和R&D税收激励政策的不断调整引致R&D税收激励效果呈先增后减态势作为我国重点发展和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用对象,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雄厚的研发资金和通畅的外部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弱化依靠所得税政策增进研发资金的动力。
同时,其较为稳定的R&D投入长远策略,决定其较为固定的R&D资金分配和刚性的研发需求而加计扣除政策的作用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该企业较强的融资约束和研发风险特征,会在一定程度上增进其依托政策降低研发风险,满足较强的R&D支出意愿和研发投资因此,两种R&D税收激励政策的对象差异造成R&D激励效果呈山峰状此外,我国目前并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R&D税收激励体系,政策频繁的调整间接带动着R&D税收激励效应的变动政策出台初期,企业对政策进行解读并适应,R&D税收激励效应也从不理想到逐渐发挥作用但当遇到税务部门的政策调整期,企业则重新回到新修政策的解读期因而随着整个政策历经“出台—适应—调整”三个阶段,R&D税收激励效应也呈先增后减态势此外,R&D税收激励效应还随着高新制造企业不同研发阶段风险变动而变化本文借鉴胡凯和吴清(2018)[15]提出的自主创新四大阶段(探索创新、有规律创新、规模化创新和再创新阶段)演绎R&D税收激励的变化态势探索创新阶段,高新制造企业采取“广撒网”的R&D策略获取研发方向,企业研发投入还未形成合力,研发风险较小,对R&D税收激励需求也较小;在规律创新阶段,高新制造企业在探索阶段基础上总结宝贵经验,整体把握技术前沿,R&D投入更具针对性和方向性,研发风险达到顶峰,这时需更强的R&D税收激励才能抵消高风险投入;规模化创新阶段,研发难点和重点已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取得初步研发成果。
但企业研发优势还需进一步稳固,而研发活动也并非零风险,R&D税收激励作用也逐步降低在再创新阶段,高新制造企业已取得较为完善的创新产业链,具备一定创新势力,企业R&D活动风险较小,此时R&D税收激励效应并不显著综上,笔者认为R&D税收激励与中国高新制造企业创新存在倒“U”型关系(见图1),提出假说1假说1:R&D税收激励与中国高新制造企业创新呈倒“U”型关系制度环境主要通过两个机制作用于企业创新一是完善的价格机制价格机制作用于企业创新的全流程(投入和产出阶段),在研发初期阶段,研发市场较强的风险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进入,然而市场良好的要素价格机制和创新市场的高效益性吸引高新技术企业依托自身的技术资源禀赋参与到市场创新活动中;在研发中期阶段,企业面临资金短缺带来的研发失败风险,而良好的政府资助会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和降低研发风险,提高企业研发成功率;在研发后期阶段,技术企业已取得一定创新成果,亟需将成果转化为产品,此时良好的价格机制会提高产品和要素市场的流动性,增进研发成果转化进程和收益另外,创新成果若以无形资产(如专利)等形式存在,完善的价格机制会提高企业无形资产价格预期,降低交易主体间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搭便车行为,使得私人收益能尽量弥补私人研发成本,保障企业下一研发周期的资金储备。
二是适度的竞争机制制度给企业创新提供竞技的平台和氛围,而适度的市场竞争有利于企业创新良好的制度环境减弱政府对市场要素分配、定价的干预,市场竞争成为创新的驱动力正如Aghion等(2005)[16]中提到的研发博弈模型那样,企业通过不断的研发博弈,循环占据市场份额,最终提高全社会福利,而该模型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市场具备理想的制度环境,因此笔者可以推断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企业创新,提出假说2假说2:制度环境越好越有助于激励企业研发创新制度环境影响R&D税收激励效应在中国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所处地区市场化程度愈低,其R&D税收激励效应愈差转型期的中国,市场化程度不高,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经济资源的自由裁量权法制水平不健全,特别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和司法公正的缺失易导致企业选择“政企合谋”来作为自身保护机制以应对不确定的市场环境这不仅增加企业潜在经营成本,还将更多精力用于建立、巩固与政府的关系,挤占企业生产经营时间[17],增加研发的风险和潜在的研发成本,制约企业进行研发的积极性和R&D税收激励效应的充分发挥有研究发现部分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的R&D税收激励并未进行实质性研发,仅是隐匿税收[15]。
这意味着不完善的制度环境易增加企业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可能性,一定程度上抑制R&D税收激励效应但良好的制度则可减少研发操纵和“策略性”创新等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有效提高R&D税收激励政策有效性特别是随着市场信息更为透明,法制水平更为健全,为企业研发提供时间、财产保障和产权的保护,有助于企业依据自身利润最大化在要素市场充分开展研发活动,助推R&D税收激励效应的充分发挥有学者发现企业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其税收激励效应越明显此外,良好制度环境下,R&D税收激励政策可有效弥补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价差,使R&D投入处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水平,有效提高R&D税收激励政策的有效性因而,笔者认为制度环境的好坏影响R&D税收激励效应的强弱,于是提出假说3假说3:制度环境会强化R&D税收激励挤入效应三、研究策略和數据解释(一)模型设定和变量测量其中,time衡量了企业成熟度,roa和roe衡量了企业盈利能力,变量Dummy代表了时间、地区、行业等虚拟变量另外主要变量具体含义如下: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企业R&D投入虽然R&D人员数、R&D内部支出和R&D人员全时当量常被用于衡量企业创新投入但考虑创新过程是复杂的再创造过程,结合税收调查数据库特征,笔者选取企业当年研发支出与销售收入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