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供热价格释义一、2014年供热价格政策 2014年的供热价格政策与去年没有变化,即仍按照潍价格[2008]16号文件规定执行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蒸汽)价格分为居民生活采暖用热(蒸汽)和非居民用热(蒸汽)两类其中:居民采暖用热终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为25.6元/㎡(低保户21.6元/㎡)非居民用热(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在中准价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中准价格标准:非居民用蒸汽终端中准销售价格(含税)为210元/吨,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为31.2元/㎡ 二、今年以来煤炭价格走低,供暖价格保持不变的原因 今年煤炭价格有了一定幅度的下跌,部分市民对供暖价格未作调整提出质疑,有的媒体也进行了一些有关的讨论在这里首先感谢市民和新闻媒体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供热价格未进行调整的原因: 一是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潍坊市现行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其成本依据是2008年1-6月份的标煤(按每千克的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的标准煤)价格,即728元/吨按照此价格核算,终端定价成本为26.8元/㎡市政府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最终制定的供热价格为25.6元/㎡,低于供热成本。
供热价格低于定价成本部分和供热企业的合理利润,由财政予以补贴 二是当前标煤价格降低的幅度不足以影响调低价格从近年来煤炭价格看,2008年8-12月份,每吨标煤价格涨至1000元以上,达到历史高位2009-2013年每吨标煤平均价格分别为:720元、860元、920元、875元、765元(其中:2012年的标煤价格875元/吨为发票价格)据了解,今年目前的标煤进货价格在700元左右,虽然比2008年定价时依据的标煤价格(728元/吨)降低了30元左右,但以此价格为基础测算,供热成本仍然在26.5元/㎡左右,仍高于现行价格 三是煤碳以外的供热成本近年来涨幅较大供热成本除煤炭成本外,还包括折旧、水、电、人员工资、环保支出、财务费用、管网损耗等成本2013年与2008年相比,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12%,电价提高了约10%,水价提高了10.2%这些非煤炭成本因素的上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煤炭价格降低的影响 四是财政补贴与煤炭价格联动为弥补供热企业经营状况,市财政每年都对供热企业进行补贴,并且补贴标准是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的2009年以来,根据煤炭价格不同,每年的财政补贴数额不等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降,预计财政补贴会随之减少。
五是新规定对取暖期室温提出了更高要求2005年实施的《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为18±2℃,不得低于16℃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从今年开始,潍坊也将执行《山东省供热条例》,供热期间由“室内不低于16度”,改为“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热质量提高,将导致供热成本增加 综上所述,我市城区供热价格下调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三、潍坊市城区供热价格高的原因 一是煤炭运输不便造成成本较高城区热力生产主要原料是煤炭,并全部来自外地我市水运不便,只能靠陆路运输在陆路运输方面,我市较省内其他地市运输距离远,运费高,导致成本增加,供热价格较高 二是供热体制不合理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区供热实行的是分片管理现有供热企业14家,分布在潍城、奎文、高新、坊子、寒亭五区,其中有末端热用户供热企业10家,无末端热用户供热企业4家我市供热企业多,供热面积小,不能形成规模效益,生产成本难以降低,这也是造成供热价格较高的重要原因。
三是输热载体效率低目前,我市城区发展集中供热上网面积3638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2890万平方米(居民约2500万㎡),用户35万户其中:热水供热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蒸汽供热面积1890万平方米从供热方式看,存在蒸汽供热和热水供热两种,比较而言,蒸汽供热管网损耗大,热效率低,热水供热损耗小、供热质量高目前,热水供热约占城区供热面积的1/3,蒸汽供热占大多数,这也是潍坊城区供热价格高的原因之一我市正加大蒸汽供热向热水供热的改造力度 四是供热环节多及市场化因素部分供热企业热源生产、输送、换热站管理分属不同的经营主体,中间环节管理费用增加,提高了供热成本供热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也是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质量要求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由于供热原料采购完全市场化,政府制定的供热价格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变化,造成供热成本与终端销售价格倒挂,供热企业经营出现政策性亏损为弥补供热企业经营状况,市财政每年都给供热企业补贴与此同时,国家在这方面要求尽快与市场并轨,趋向市场化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供热价格在全省较高,这是我市面临的现实问题要降低成本和价格,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共同努力。
下一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供热一体化建设进程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推行供热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进一步理顺供热体制,整合优化供热资源,相对集中管理,尽可能减少供热环节,实现规模经营,发挥规模效益,降低供热成本 二是加大“汽改水”的改造力度,节省成本,提高供热质量我市多年沿用着以“汽”取暖的方式,浪费较大近年来,政府加大了“汽改水”的力度,居民面积已经接近一半,后边想办法加快老户改造,通过全面改造,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提高供热质量不过这样的话,企业和政府的投入也是相当大的 三是加大计量改造力度,争取更多居民使用计量热价,可以较大幅度地降低居民的供热支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和省政府〔2008〕8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在新建建筑供热分户计量达到100%的同时,加大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力度,提高供热系统运转效率,节省能源,降低居民供暖支出 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搞好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指导供热企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和档次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章立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员素质和生产效率,节约用煤、水、电,减少不必要的损耗,把成本降到最低。
五是加强供热监管,切实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供热价格、供热质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措施和供热质量要求我们将加强动态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对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保证冬季居民正常供热采暖,切实维护百姓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