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乙字第国环评证乙字第 2461 号号 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送审版)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二二年十月淄博淄博 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概述 I 概概 述述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1、企业简介、企业简介 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注册资本为 18800 万元人民币,坐落于山东淄博临淄齐鲁化学工业园冯官路 35 号(齐鲁化学工业区金山片区内),是致力于锂电子动力电池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概况 厂区内现有项目为“锂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其环评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通过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淄环审201842 号)根据现有项目环评,企业原计划建设 6套生产装置,年产锂电池材料 42500 吨,共 12 种产品,但由于市场需求及发展方向等原因,仅建设完成了其中的 3 套生产装置,即 1#生产装置、2#生产装置、3#生产装置,企业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对已建成的 3 套生产装置进行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锂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中剩余未建生产装置将不再建设截至本次环评编制时,仅 1#生产装置1,3-丙烷磺内酯(PS)产品以及 2#生产装置处于间断性生产状态,3#生产装置处于临时性停产状态;由于 1#生产装置所产四种产品无法同时生产,因此,1#生产装置的其他三种产品均未生产3、在建项目概况、在建项目概况 厂区内在建项目为“锂电池电解质项目”,其环评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通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淄环审202170 号)在建项目计划新建生产车间 4 座、MVR 车间 1座、动力车间 1 座、密闭仓库式液氯罐区 1 处,建设氯代碳酸乙烯酯(CEC)生产装置、碳酸亚乙烯酯(VC)生产装置、锂盐生产装置、DTD 等产品生产装置、新型锂电池功能材料生产装置、电解液复配装置、MVR 浓缩脱盐系统各 1 套,同时对现有 VC 工艺、有机废气处理方式进行技改目前,除 RTO 处理装置因同时对现有有机废气进行治理,已经建成运行外,其余处于在建或待建状态4、同期技改项目概况、同期技改项目概况 企业在对厂区现有 2000t/a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生产装置(即 3#生产装置)生产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现有部分设备不能完全满足设计生产需要,脱盐工段负压蒸馏脱盐造成物料粘度较高,清理困难;蒸馏工段运行劳动强度大;结晶工段成品率低。
故企业拟投资 5000 万元对现有碳酸亚乙烯酯装置进行技术提升改造,重新调整优化生产工艺,新增蒸馏釜、离心机、计量罐、缓冲罐等设备,同时对相关工序增加自控仪表阀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概述 II 门,并对现有精馏塔、脱水釜等进行更换或更新改造同期技改项目(即“氟代碳酸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充分依托厂区现有公用、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不新增土地,不新建厂房,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均保持不变同期技改项目(即“氟代碳酸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11-370305-89-02-436243,同期技改项目环评与本次技改项目环评同期编制5、本次技改项目概况、本次技改项目概况 企业在对厂区现有 2000t/a 碳酸亚乙烯酯(VC)生产装置(即 2#生产装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现有部分设备不能完全满足设计生产需要,蒸馏工段运行劳动强度大,结晶工段成品率低,原料消耗量大故企业拟投资 8000 万元对现有碳酸亚乙烯酯装置进行技术提升改造,新增离心机、板框压滤机、蒸馏釜、脱色罐、计量罐等设备,同时对相关工序增加自控仪表阀门,并对现有初蒸釜、脱水釜及部分精馏塔、蒸馏釜等进行更新改造。
本次技改项目(即“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充分依托厂区现有公用、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不新增土地,不新建厂房,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均保持不变本次技改项目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08-370305-89-02-647062二、建设项目特点二、建设项目特点(1)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鲁化学工业区金山片区内的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属于技改2)本次技改项目将充分依托厂区现有公用、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不新增土地,不新建厂房,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不变3)本次技改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 修订版)中的“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4)本次技改项目生产特点:项目生产方式采用分批次非连续生产方式,生产工艺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5)本次技改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废气中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种类相对较少、水质较简单;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危险物质,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概述 III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有关规定,受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其“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项目组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实地调查,安排环境监测,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组在实地考察、搜集查阅相关资料、对环境现状调查并在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项目初筛情况:(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根据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 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中“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环评类别为报告书4)项目选址位于已通过山东省政府认定的齐鲁化学工业园金山片区内,园区主导产业为炼化一体化、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特种油产业,本项目为精细化工项目,且位于规划的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区内,因此,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规划要求;项目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金山镇和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不在齐鲁化学工业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根据各环境要素相关导则判定要求,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B,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环境风险最高评价等级为二级,土壤评价等级为一级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概述 IV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对环境污染的特点,本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物防治措施经济论证为评价工作重点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特点,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1)现有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问题;(2)项目技改完成后,正常运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问题;(3)项目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问题2、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1)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现有车间配套的“三级水洗+三级碱洗”预处理后,进现有 RTO 处理;废气碱洗废水脱盐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经配套“三级水洗塔”预处理后,进现有 RTO 处理;配套储罐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直接进入现有 RTO 处理。
RTO 烟气拟经“碱液吸收+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 DA001 排气筒排放经综合厂区现有、在建及同期技改项目分析,本项目技改完成后,DA001 排气筒排放的烟尘、SO2、NOx 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HCl 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中相应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标准要求;甲醇、VOCS、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 1其他行业时段及表 2 相应限值要求污水站各生化处理单元废气经加罩收集后,通过现有生物填料塔处理,最终经DA004 排气筒排放经综合厂区现有及在建项目分析,项目技改完成后,NH3、H2S、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1 中相关限值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 100%;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新增污染源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 30%;预测范围内PM10、NO2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 k-20%;现状达标的其他因子叠加背景值浓度后,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亚乙烯酯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概述 V 仍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包括尾气吸收废水、真空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池排污水、初期雨水其中,废气碱洗过程中产生的碱洗废水属于高盐废水,先经蒸发脱盐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厂区现有污水站生化处理,达标后经周边污水管网排入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齐鲁石化排海管线排入小清河项目的正常运行建立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和金山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水经过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外排污水能够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金山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本项目污水,且运行可靠因此项目的运行对地表水影响可接受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厂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由于项目废水量较小,突发事故下泄漏时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在稀释自净作用下,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可接受;若污水发生跑冒滴漏等长期渗漏时,随着时间的持续,地下水污染羽范围不断增大,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项目厂区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监控井进行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具体方案。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在 7090dB(A)之间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馏釜残液(HW11)、废分子筛(HW49)、废碳纤维(HW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