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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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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中考改革实施方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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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中考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核心素养教育、有利于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实现与高考改革方案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利于服务高中阶段学校人才选拔等基本原则,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二、改革目标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三、实施步骤(一)2018年至2020年,中考考试科目、学科分值、录取办法仍按现行方案实施。

进一步完善中考体育考试办法二)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实施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综合改革2021年起按本改革方案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四、主要任务(一)推进考试科目与分值改革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所设立的15门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2.录取科目设置录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含实验技能)、化学(含实验技能)、生物(含实验技能)、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3.录取科目卷面分值录取科目卷面分设置(见表一):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50分;物理(含实验技能分)、化学(含实验技能分)、生物(含实验技能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各100分表一录取科目计分设置办法4.录取科目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技能)、体育与健康等五个科目按固定按卷面分的100%计算;化学(含实验技能)、生物(含实验技能)、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五个科目按学生在该学科中的排名进行等级赋分,并对等级赋分的结果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70%、50%、40%、20%、20%折算分数计入总分。

二)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1.考试命题各学科考试命题要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特别把握好学科命题的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要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自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命题和制卷由省教科院组织,其他科目考试的命题和制卷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市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同时,每年要对试题进行评价并发布评价报告2.考试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包括考试、考查、考核三种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同堂分卷)、生物和地理(同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同堂分卷)等学科,均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其中,外语考试增加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按两种方式评定:一是分数评定;二是等级评定,设A(优秀,得分率80%及以上)、B(良好,得分率70%~80%)、C(合格,得分率60%~70%)、D(不合格,得分率59%及以下)四个等级(下同)。

考查科目包括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按两种方式评定:一是分数评定;二是等级评定,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学科艺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考核科目按等级评定,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3.考试组织1)考试科目的组织在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分的模式进行我市所有纸笔闭卷考试学科(即我市自主命题各学科和省教科院统一命题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评卷、统分均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由市教科所汇总成绩至市招办报名、考试由市、县(区)招生自考办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安顺利2)考查科目的组织由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单位具体实施就近设置考点,确保考生考试安全3)考核科目的组织由各县(区)教研室组织指导学校实施,市教科所组织指导市直属学校实施学校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可采取文考(开卷或闭卷)、技能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方式(有条件的县区可以统一组织信息技术学科网络机考)进行综合考核。

4.考试时间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在九年级下学期6月中旬进行;生物和地理在八年级下学期6月中旬进行2)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技能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进行,生物实验技能在八年级下学期4月进行3)考核科目艺术在九年级上学期12月进行,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科目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由学校在县(区)教研室指导下确定考核时间,市直属学校在市教科所指导下确定考核时间三)推进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考试内容由身体素质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项目和分值设置如下:1.“3+X1+X2”,总分100分其中,“3”(50分)为:掷实心球(15分)、立定跳远(15分)、800米(女)/1000米(男)跑(20分)X1”(20分)为: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跳绳,由家长代表抽选一项X2”(30分)为:运动技能类项目,由学生在运动技能类项目中自选一项,具体项目由市教育体育局另行发文对丧失运动能力免考体育的残疾学生,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对患有重大疾病不宜参加体育运动免考体育的学生,体育成绩按总分的80%的分数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其他免考体育的学生,体育成绩按总分的60%的分数计入升学2.考试组织在攀枝花市招委领导下,由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区)招办汇总成绩至市招办四)推进实验操作考试改革1.考试学科:物理、化学、生物2.考试分值: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权重不低于各学科总分值的15%3.考试组织:在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每年3月份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攀枝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由市电化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汇总成绩至市招办五)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1.评价内容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攀枝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将五个方面内容细化为若干要素,依据学生在各个要素的关键表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评价2.建立平台。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日常表现,动态监控每位学生的成长过程,为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原始材料3.评价方式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审议、材料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4.组织实施各县(区)根据《攀枝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小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审议、材料公示审核等程序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和监督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5.结果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衡量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依据,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六)推进招生录取与方式改革1.招生录取组织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普通高中学校的统一录取由市招办根据录取批次和顺序,组织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县(区)招办集中统一进行;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由各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监管下自行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由市招办按照四川省当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

2.招生录取批次提前批次:民办高中第一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3.招生录取方式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含定向切块计划招生,定向切块招生比例为60%定向切块计划覆盖到全市所有公办高中市三中、市七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其它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招生区域内实施定向切块招生按照不低于各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对应分数线下5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定向切块指标收回纳入统一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再自行组织实施,并接受市教育体育局监管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和高中中专的招生录取按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统一招生录取不划定分数线,由各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考试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由各招生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规范有序进行4.成绩合成管理1)加分项审查工作由报名点(学校或招办)负责对学生加分项的审查工作2)成绩合成与发布考试评分结束后,由市招办负责对市教科所、市青少年体育科、市电教计装中心上报的成绩进行合成和汇总,及时发布学生的成绩。

市电教技装中心要做好和网站的成绩查询工作3)考后分数核查工作市招办按照查分不查卷的原则,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数核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所在县(区)招办申请登记,报市招办查分5.规范录取加分项目加分分值革命烈士子女10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5分苗族、傈僳族考生10分苗族、傈僳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5分该加分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军人子女的加分照顾政策按照《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干〔2012〕118号)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加分政策参照军人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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