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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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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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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 建国以来工资改革简介•1、、49.10—56.7(第一次)(第一次)•建国初到建国初到50年年8月,党政军群企基本实行供给制,部分新月,党政军群企基本实行供给制,部分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参加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50年年8月到月到56年年7月,第一次月,第一次工改要求实行工资分制;工改要求实行工资分制;•2、、56.7—85.6(第二次)(第二次)•56年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工资制度改革的决定》,第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工资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次工改拉开序幕:主要是取消工资分制,实行货币工资二次工改拉开序幕:主要是取消工资分制,实行货币工资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企业建立工人工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企业建立工人工资制,全国建立工资类区制度,全国共划分资制,全国建立工资类区制度,全国共划分11个类区•3、、85.6—93.11(第三次)(第三次)•85年年6月,企业工资改革:规定了工资与效益挂钩;机关月,企业工资改革:规定了工资与效益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职务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职务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93工改•4 4、、93.11—06.793.11—06.7(第四次)(第四次)•机关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分离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职机关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分离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部分构成;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部分构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五大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五大行业( (教科文卫农林等实行专业技术职教科文卫农林等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野外地质、水上等艰苦行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务等级工资制;野外地质、水上等艰苦行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运动队等实行体资制;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运动队等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金融机构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育津贴奖金制;金融机构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六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六级~~~~一级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一级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工资也进行了改革术工人、普通工人)工资也进行了改革•本次改革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的工资待遇,建立了正常增资和本次改革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的工资待遇,建立了正常增资和标准调整机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资制度,拉大了事标准调整机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资制度,拉大了事业单位津贴距离。

业单位津贴距离•但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由于存在发展、改革和操作等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由于存在发展、改革和操作等存在着一些问题,同时,随着公务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中央又进行了新一轮同时,随着公务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中央又进行了新一轮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2006——2006工改 2006工改(第五次改革)•时间:2006年7月1日•对象:截至2006年7月1日各单位在职在编在岗的人员•方法•1、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2、机关工资制度改革•3、离退休•4、津贴补贴 一、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及相关政策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和奖励性)+津贴补贴(尚未完全建立)•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退休打折后是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依据)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根据岗位设置和所聘岗位等级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新岗位现执行正高级1-4级4级1420副高级5-7级7级930中级8-10级10级680助理级11-12级12级590员级13级13级550 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职务新岗位部级正职一级职员部级副职二级职员局级正职三级职员局级副职四级职员处级正职五级职员处级副职六级职员850科级正职七级职员720科级副职八级职员640科员九级职员590办事员十级职员550 工勤技能岗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新岗位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技师技术工二级690高级工技术工三级615中级工技术工四级575初级工技术工五级545普工普通工540 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薪级工资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确定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位,确定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65个薪级,工人设个薪级,工人设置置40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十级管理员、对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十级管理员、技术员起点为技术员起点为1 1级;助理级级;助理级5 5级,中级级,中级9 9级,副高级,副高1616级;九级管理人员级;九级管理人员4 4级,八级管理岗级,八级管理岗8 8级,七级级,七级管理岗管理岗1212级;普工级;普工1 1级,初级工级,初级工2 2级,中级工级,中级工8 8级,级,三级岗位三级岗位1414级 (二)工资套改政策(二)工资套改政策•岗位工资套改          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套改 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是否受处分等)、所在地区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所聘岗位有起点薪级,工作表现:奖励薪级,受处分有扣除年限,降低薪级,所在地区如贫困县高套1-2个薪级等 ) 1、套改年限、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以外年以来除见习期以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限 2 2、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是指职工工龄计算办法中所工作年限是指职工工龄计算办法中所规定的工作年限规定的工作年限•脏苦累等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脏苦累等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限 3、任职年限、任职年限 套改任职年限是指工作人员聘用到现岗套改任职年限是指工作人员聘用到现岗位的当年起计算到位的当年起计算到20062006年年6 6月月3030日的年日的年限限 管理岗位任职年限是指按干部管理管理岗位任职年限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或聘用在本岗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或聘用在本岗位(职务)的年限位(职务)的年限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是指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是指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岗的年限。

只评资格规定程序聘用在岗的年限只评资格或未按规定程序聘用的,或无聘用指或未按规定程序聘用的,或无聘用指标单位自聘的,不计算为套改任职年标单位自聘的,不计算为套改任职年限        技术工人技术岗位任职年限是技术工人技术岗位任职年限是指从取得技术等级(职务),并已指从取得技术等级(职务),并已兑现工资的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兑现工资的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薪级工资的具体套改办法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原聘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低于按本人原聘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执行按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并将现可执行按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某人例:某人19771977年参加工作,年参加工作,19961996年聘为中级,年聘为中级,20052005年聘为副高,按中级套改薪级年聘为副高,按中级套改薪级2929级,按副高套改级,按副高套改薪级薪级2828级,级,0606工改薪级工资执行工改薪级工资执行2929级。

级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参加工作人员转工资,低于相同学历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某人例:某人20032003年年7 7月大专毕业参加工作,月大专毕业参加工作,20052005年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现聘为技术员,薪级套改年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现聘为技术员,薪级套改为为4 4级(任职年限级(任职年限3 3年(年(0404年转正),套改年限年转正),套改年限3 3(大专(大专3 3年)年)+4=7+4=7),本科学历定级薪级为),本科学历定级薪级为7 7级,级,按此规定此人薪级工资执行按此规定此人薪级工资执行7 7级 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工资实行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工资实行机关和事业机关和事业“双轨制双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登记的按公务员工资进工作人员,参公登记的按公务员工资进行工改,未登记的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行工改,未登记的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专指党校等。

制度进行改革专指党校等双轨制双轨制”事业单位工资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工资执行情况 •经批准参公的各级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并已经登经批准参公的各级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并已经登记,原则上执行机关工资制度记,原则上执行机关工资制度•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若个人坚持要求执行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若个人坚持要求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本人申请,经批准先办调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本人申请,经批准先办调入事业单位手续,参公身份不再执行,机关规入事业单位手续,参公身份不再执行,机关规范津补贴不执行范津补贴不执行•今后新进入党校领导班子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今后新进入党校领导班子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批准,可一次性选择执行那种工资制人员,经批准,可一次性选择执行那种工资制度•未批准参公的各级党校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事未批准参公的各级党校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时间:执行时间:2009年年12月月23日日 2006 2006年年7 7月月1 1日后被授予省、部级以日后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在表彰文件中明确写明享受奖励工资待遇在表彰文件中明确写明享受奖励工资待遇的人员,可高定薪级工资。

的人员,可高定薪级工资 1993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专业技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受到行政降职处分的按新聘岗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受到行政降职处分的按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低定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低定1 1级;受撤职处分或受级;受撤职处分或受过强制戒毒、强制收容及劳动教养处罚的,按新过强制戒毒、强制收容及劳动教养处罚的,按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低定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低定2 2级;受开除留用级;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察看处分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由原单位收回重新分配工作的人员,按现聘岗刑由原单位收回重新分配工作的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低定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低定3 3级如降低后的薪级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位起点薪级工资 工人相应比照上述办法执行工人相应比照上述办法执行低定薪级工资低定薪级工资 处分、处罚类型处分、处罚类型套改套改低定低定薪级薪级岗位岗位工资工资行政降职行政降职1 1级级按新按新聘岗聘岗位套位套改工改工资资撤职、强制戒毒、撤职、强制戒毒、强制收容、劳动教养强制收容、劳动教养2 2级级开除留用察看、管制、拘役、有期徒开除留用察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由原单位收回重新分配工刑宣告缓刑由原单位收回重新分配工作作3 3级级备注:以上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备注:以上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学学 历历见习期及初期工资见习期及初期工资标准(元)标准(元)转正后薪级工资转正后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薪级薪级 标准(元)标准(元)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5705701 18080按单位所确定的岗按单位所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高中、中专毕业生生5905902 29191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6556555 5125125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6856857 7151151研究生班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含学制六年以上本科、双学士上本科、双学士毕业生)和未获毕业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究生7107109 9181181硕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7707701111215215博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8458451414273273 学历学历技工学徒技工学徒期标准期标准(元)(元)普工熟练普工熟练期标准期标准(元)(元)技术工转正定级技术工转正定级普工转正定级普工转正定级薪薪级级标准标准(元)(元)岗位岗位 标准(元)标准(元)薪薪级级标准(元)标准(元)岗岗位位标准(元)标准(元)初中、初中、高中毕高中毕业生业生第第一一年年560560280五五545170普普通通工工540第第二二年年580技校、技校、职高毕职高毕业生业生5905804101545390普普通通工工540大专毕大专毕业生业生6206006124五五5455112普普通通工工540本科及本科及以上学以上学历毕业历毕业生生6406208148四四5757136普普通通工工540 2006年7月1日以后新聘用到事业单位且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按最低级执行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按最低级执行例:某人,例:某人,20052005年本科毕业,在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年本科毕业,在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班,20092009年聘到单位中级会计师,比照单位同等人员,岗位工年聘到单位中级会计师,比照单位同等人员,岗位工资执行十级资执行十级680680元,薪级执行元,薪级执行9 9级 在原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只能按新聘无工作经验人员审批工资;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按照皖人发[2007]8号,需: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了各项基本保险;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办理了一次性安置手续又被招聘的,需上缴一次性安置补偿金;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但未实际参加工作或虽聘用但未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到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到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享受高定工资待遇的大中业单位工作享受高定工资待遇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服专毕业生,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服务期不满务期不满5 5年调离的,取消高定的工年调离的,取消高定的工资。

资 正常调资正常调资(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从20062006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日起,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资,并从第二年的1 1月起执行年度考核月起执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增加薪级工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增加薪级工资 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聘用满一年后聘用满一年后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 1月起增加一级薪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例如:例如:20072007年年7 7月新聘用的高校毕业月新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生,20082008年年度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从年年度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从20092009年年1 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1.1.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岗位,原薪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例例1:某人原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某人原专业技术岗位十级,2010年薪级工资年薪级工资10级,由于工作需要聘到管理七级岗位,那么,薪级,由于工作需要聘到管理七级岗位,那么,薪级工资执行级工资执行12级,因其薪级工资低于于正科职务级,因其薪级工资低于于正科职务(管理七级)的起点薪级工资(管理七级)的起点薪级工资12级,但级,但2011年不再年不再晋升薪级工资如果晋升薪级工资如果 2010年薪级工资年薪级工资12级,那么薪级,那么薪级不变,级不变, 2011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2.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比如受单位岗位设置限等级的岗位(比如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由副高级聘为中级),薪级工资制,由副高级聘为中级),薪级工资不变。

不变 受到处分,降职降级的不在此列受到处分,降职降级的不在此列 3.3.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与普通工岗位之间岗位变动人员,变动前与普通工岗位之间岗位变动人员,变动前的薪级工资已达到新聘岗位(职务)起点的薪级工资已达到新聘岗位(职务)起点薪级或高于(等于)同等条件人员薪级的,薪级或高于(等于)同等条件人员薪级的,薪级不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薪级不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次年的上等次的,次年的1 1月晋升薪级工资月晋升薪级工资 例例2 2,某人,某人19801980年参加工作,年参加工作,19981998年聘在高级工年聘在高级工岗位,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技术工种,20082008年年3 3月改聘为普工,现薪级工资月改聘为普工,现薪级工资2525级,岗位变动后薪级,岗位变动后薪级不变(因为同工作年限的普工薪级为级不变(因为同工作年限的普工薪级为1919级),级),岗位工资执行普工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执行普工工资标准 •4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学历变化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学历变化而增加薪级工资的,次年的增加薪级工资的,次年的1 1月不再晋月不再晋升薪级工资。

升薪级工资 例如:某同志例如:某同志20032003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0606年套改薪级工资年套改薪级工资2 2级,级,20062006年年1111月取得月取得大专学历,大专学历,20062006年年1212月薪级工资晋升为月薪级工资晋升为5 5级,级,20072007年年1 1月不再晋升薪级工资月不再晋升薪级工资 5 5、、20062006年年6 6月月30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事业日前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技术工或普通工岗位单位工作人员,由技术工或普通工岗位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薪级工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薪级工资退回到资退回到20062006年年6 6月月3030日,按十级管理岗日,按十级管理岗位(或十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重新位(或十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重新套改确定(任职时间从转正定级时计算)套改确定(任职时间从转正定级时计算),再加上,再加上0707年年1 1月后的每年正常增加的薪月后的每年正常增加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新聘岗位起点薪级级工资,如低于本人新聘岗位起点薪级的,执行新聘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如的,执行新聘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如低于学历定级薪级的,执行学历定级薪低于学历定级薪级的,执行学历定级薪级工资。

级工资 例例3 3、某人、某人0101年年1212月入伍,月入伍,0303年年1212月退伍聘用在事业单位技工岗位月退伍聘用在事业单位技工岗位0707年年7 7月取得自学大学本科学历,月取得自学大学本科学历,0707年年1111月聘为办事员,按十级管理月聘为办事员,按十级管理岗位薪级工资套为岗位薪级工资套为4 4级,加上级,加上0707年年1 1月正常增加的薪级工资为月正常增加的薪级工资为5 5级仍低于管理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的低于管理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的7 7级薪级定级工资标准但级薪级定级工资标准但0808年年1 1月月不再增加薪级工资不再增加薪级工资        例例4 4、、9696年参加工作的技术工年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人,0808年年3 3月聘正科级岗位按月聘正科级岗位按十级管理岗位薪级工资套改十级管理岗位薪级工资套改8 8级,级,再加上再加上0707、、0808年增加的薪级工年增加的薪级工资,其薪级工资为资,其薪级工资为1010级,正科级,正科起点薪级为起点薪级为1212级,所以其岗位级,所以其岗位变动后薪级工资执行变动后薪级工资执行1212级,但级,但0909年年1 1月不再增加薪级工资。

月不再增加薪级工资 6 6、、20062006年年6 6月月3030日后参加工作的工日后参加工作的工人,由技术工或普通工岗位聘用到管人,由技术工或普通工岗位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同等条件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人员确定薪级工资 例如:例如:2007年年7月大专毕业聘用某事业单月大专毕业聘用某事业单位技术工岗位,位技术工岗位,2013年年3月聘为副科,比照月聘为副科,比照同类人员此人岗位变动后执行同类人员此人岗位变动后执行10级薪级工资级薪级工资标准工改后技工标准工改后技工2年学徒期)年学徒期)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对社会贡献、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对社会贡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完成情况等•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位绩效工资的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 执行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公共卫生机构从2009年10月、其他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实行,其中2010年执行补发1-6月份的工资(生活)性补贴 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按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按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10%部分)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部分)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定,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总量核定:根据皖政办总量核定:根据皖政办[2012]7[2012]7号,我市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号,我市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随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及时布随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及时布置核定并打卡发放置核定并打卡发放•一类事业单位规范后的绩效工资水平按不高于当地公务员规范一类事业单位规范后的绩效工资水平按不高于当地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的原则确定(我市目前均按此操作),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的原则确定(我市目前均按此操作),二类事业不高于二类事业不高于2 2倍;三类事业按规范上年度津贴补贴总量为基倍;三类事业按规范上年度津贴补贴总量为基数确定。

数确定•联动的调整机制: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市公务员规范联动的调整机制: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市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调整幅度、时间与机关同步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调整幅度、时间与机关同步 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基层医疗机构占60%)•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班子集体研究,经职代会通过,单位公开,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项目由省统一设立:教育为基础津贴+农村艰苦学校津贴,标准参考公务员生活性补贴标准确定其他单位为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工资卡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层医疗机构为40%),是单位搞活分配的重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贯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工作量大、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的水平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公益一类应控制在1.5倍以内,公益二类控制在2倍,经营性的控制在3倍以内。

•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最低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绩效工资总量每年3月底前核定一次因我市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且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要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因此,我市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与发放均与年度工资正常晋升结合起来•公式:•其他事业单位: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7*3*12+(12月份(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层医疗机构: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6*4*12+(12月份(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义务教育学校:单位基础性津贴总量/7*3*12+(12月份(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农村艰苦津贴总量 •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中纪发〔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中纪发〔20082008〕〕4040号号文件执行文件执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由阜阳市政府确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由阜阳市政府确定•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70%确定•改革性补贴:如住房公资金等,暂时保留,不纳改革性补贴:如住房公资金等,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入绩效工资 二、机关工作人员工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改革资改革 概述及实施范围概述及实施范围•公务员实行职级(职务级别)工资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取消93工改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机关工勤人员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实施范围:2006年7月1日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已经登记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他事业、机关中未登记的、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执行职级工资制;•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生活费(退后增资) 工资套改办法工资套改办法•1、职务工资、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工作职责大小,分为国家、省、厅局、县、科级、科员、办事员等十二个;科级以上又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我市主要有正副县级、正副科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主要有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职务工资按经组织任命的现任或非因犯错误改非的最高职务确定 •2、级别工资、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分为27个级别,每一职务对应若干级别每个级别又分为若干档次•公务员按本人现任职务(计算截至2006年7月1日)、任职年限、套改年限,根据套改表套改表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任职年限、套改任职年限、套改年限参照事业单位方法计算年限参照事业单位方法计算•如某同志,套改年限27年,副科16年,正科3年,按正科套20级5档,按副科套21级7档,确定为20级6档•另,某硕士,05年参加工作,学历7年,现任科员,按现职务套25级2档,按硕士定级套24级3档,确定为硕士定级工资24级3档 新录用人员待遇新录用人员待遇•新录用无工作经验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大专655元,本科685元,双学士和无学位研究生710,硕士研究生770元,期满大专、本科、双学士和无学位研究生,职务工资定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26-2、25-2、25-3;硕士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定24-3。

•有工作经验的,比照单位同等人员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期满比照同等人员确定•试用期公务员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执行最低标准 公务员工资晋升公务员工资晋升•1、按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累计2年称职以上的,在同一级别内增加一档工资;5年称职以上的,增加一个级别;晋级和晋档在同一年的,先晋级,再晋档•2、晋升职务晋升职务公务员职务晋升后,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工资和相应级别工资职务晋升后,晋升一个级别,档次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3、滚动升级滚动升级这是为了使06工改与93工改更好的接轨,规范工资改革而专门设计的根据晚政[2007]8号,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07年1月至10年12月,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并达到套改表规定的年限,可从当年1月晋升1级;但晋升后晋升级别起但晋升后晋升级别起算年限从当年起重新计算,今后也不再重新使用套改算年限从当年起重新计算,今后也不再重新使用套改表进行二次套改表进行二次套改•4 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标准为当年标准为当年1212月的基本工资(职务月的基本工资(职务+ +级别工资)。

级别工资) 公务员规范津补贴—阳光工资•根据中纪发[2006]17号文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规范津补贴,归并、合并各项津贴、补贴,实行阳光津贴,即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其他各项津补贴除国家规定保留的,一律取消•我市根据省及阜阳市部署,从2007年7月开始执行截止目前,共经历了2010年7月、2012年7月2次调整,现在年人均达到20000元 ,在全省仍处于较低水平 •机关工人也随着执行相应标准•退休人员不再执行阳光工资,而是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最新消息                                      一、公务员工资要             调整,应该涨                     二、公务员工资的改革重点向基层倾斜,目前,正在全国进行职务职级并行试点         三、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解决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使基本工资占主体,优化工资结构灰色收入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但公务员收入低的问题也要解决     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关系,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将尽快研究、建立公务员与企业同类人员工资的调查比较制度。

  三、离退休三、离退休•1、离休日常工作由单位和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管理,工资按有关规定办理•2、退休条件:根据国发[1978]104号,•法定退休:法定退休:•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是男年满一是男年满606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5555周岁,参加革命工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作年限满1010年的;年的;•二是男年满二是男年满505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4545周岁,参加革命工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作年限满10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的;•三是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三是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是男年满一是男年满606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5050周岁,连续周岁,连续工龄满工龄满1010年的;年的;•二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二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年满505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4545周岁,连续工龄满周岁,连续工龄满1010年的;年的;•三是男年满三是男年满505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4545周岁,连续周岁,连续工龄满工龄满10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是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四是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职和提前退休退职和提前退休•退职:退职:指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因年老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继续供职,但又未达到退休的工作年限或年龄,按规定退出岗位,由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的干部,应当退职;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当退职应当退职•《公务员法》出台后,取消了公务员退职规定,全部统称《公务员法》出台后,取消了公务员退职规定,全部统称为退休,只是在退休费比例上做了区分为退休,只是在退休费比例上做了区分•根据《公务员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30年的;•据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特殊时期的提前退休: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 •办理退休时,出生年月均以档案中记载的为准办理退休时,出生年月均以档案中记载的为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经研究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经研究决定,从定,从20062006年年1010月月1515日起,停止执行《关于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今后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问题的通知》,今后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的出生日期。

组通字的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2006]41号)号)•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严格执行统一的退休制度严格执行统一的退休制度•国家规定,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干部,都国家规定,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单位要及时报批单位要及时报批•为维护退休政策严肃性,省委组织部、省为维护退休政策严肃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办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人事厅下发《关于办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皖人办发[2009]35[2009]35号)各县市参照执号)各县市参照执行 •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在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到龄后的下一个月执行退休待遇,休手续,到龄后的下一个月执行退休待遇,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不再列为在编人员•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单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单位也未能说明原因的,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位也未能说明原因的,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将其转入停发库,待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再转将其转入停发库,待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再转入退休库管理入退休库管理 •退休待遇退休待遇•基本退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打折基本退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打折•计发退休费的项目:计发退休费的项目: ① ①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② ②机关技术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机关技术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资 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 ③ 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资 退休待遇退休待遇• 1993年工改后,机关:基础、工龄工资不打折工龄(指实年)≥35≥3530-3530-3520-3020-3010-2010-20<< 10 10职务、级别工资0.880.880.820.820.750.750.60.60.40.4事业、机关工人:工龄(指实年)≥35≥3530-3530-3520-3020-3010-2010-20<< 10 10职务、技术等级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0.90.90.850.850.80.80.70.70.50.5退职退职06工改后,机关按职务+级别工资,机关工人按岗+技术等级工资,事业按岗+薪工资核定基本退休费标准工龄(指实年)≥35≥3530-3530-3520-3020-3010-2010-20<< 10 10机关0.90.90.850.850.80.80.70.70.50.5机关工人0.90.90.850.850.80.80.70.7事业0.90.90.850.850.80.80.70.7事业、机关工人退职事业、机关工人退职0.70.70.60.60.50.5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 1、计发退休费比例的工作年限,一律以周年计算。

计发退休费比例的工作年限,一律以周年计算 2 2、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折算的工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折算的工龄,可作为计发退休费比例的工作年限可作为计发退休费比例的工作年限 3 3、基本退休费折算合计后的尾数按元计发(不足、基本退休费折算合计后的尾数按元计发(不足1 1元的元的按按1 1元计算)各单项折算后的尾数均不得元计算)各单项折算后的尾数均不得““逢一进元逢一进元”” 4 4、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医院护士岗位工资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医院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10%的部分计入退(离)休费基数的部分计入退(离)休费基数 5 5、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人员、医院护士原享受、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人员、医院护士原享受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退(离)休时按贴在退(离)休时按100%100%发给。

发给 提高退休费提高退休费•1、教育:男教师教龄满30周年,女教师教龄满25周年,退休按100%核定退休费标准;•2、计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提高5%;终生无子女的,正常退休时按100%;•3、获奖:劳模、先进工作者等5%—15%•4、艰苦地区:海拔3500m以上,10-15年,提高5%,满15年以上,提高10%;•5、因公致残:5-10%;•最高100% 提高退休费比例相关政策提高退休费比例相关政策条条 件件退休退休费比费比例例文件依据文件依据获全国劳模称号(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获全国劳模称号(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一等功),中央军委授予的战斗进工作者、一等功),中央军委授予的战斗英雄、模范、一等功,省和国家部委授予的英雄、模范、一等功,省和国家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一等功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一等功三次以上;军级单位授予的一等功三次以上三次以上;军级单位授予的一等功三次以上提高提高15%15%国发国发[1978]104[1978]104号号皖人发皖人发[1996]35[1996]35号号 省和国家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省和国家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一等功两次以上;军级单位授先进工作者、一等功两次以上;军级单位授予的一等功两次以上。

予的一等功两次以上提高提高10%10%省和国家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省和国家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一等功;军级单位授予的一等先进工作者、一等功;军级单位授予的一等功 提高提高5%5%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高级专家高级专家获以下奖励可提高退休费比例获以下奖励可提高退休费比例条条 件件退休费退休费比例比例文件依据文件依据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二等奖 提高提高15%15%国发〔国发〔19831983〕〕141141号号皖科干字皖科干字[86]280[86]280号号皖人发皖人发[1996]35[1996]35号号(一等奖前(一等奖前1010,二,二等奖前等奖前8 8、三等奖前、三等奖前6 6,四等奖前,四等奖前4 4)) 获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获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级一、二等奖提高提高10%10%获省部级三、四等奖获省部级三、四等奖提高提高5%5% •其他可以提高退休费比例的情况:其他可以提高退休费比例的情况:•1 1、凡曾经在西藏海拔、凡曾经在西藏海拔3500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累计满米以上地区工作累计满1010年以年以上的职工,以后调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就地退休上的职工,以后调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就地退休的,工作满的,工作满1010年不满年不满1515年的,退休费标准提高年的,退休费标准提高5%5%;累计满;累计满1515年以上的,退休费标准提高年以上的,退休费标准提高10%10%。

在海拔在海拔35003500米以下地米以下地区工作的,不提高退休费比例国办发区工作的,不提高退休费比例国办发(1982)36(1982)36号、劳号、劳人险人险[1982]32[1982]32号)号)•2 2、因公(工)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人员、因公(工)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人员•根据原人事部人函根据原人事部人函[1996]295[1996]295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属因公(工)致残的,其退休费计发比例按位工作人员凡属因公(工)致残的,其退休费计发比例按本人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计发退本人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计发退休费比例幅度的基础上提高休费比例幅度的基础上提高10%10%;本人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本人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可在其计发退休费最高比例基础上提高扶助的,可在其计发退休费最高比例基础上提高5%5% •3 3、省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省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者•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062006年省委表彰的全省优年省委表彰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省级劳动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组办字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组办字[2008]17[2008]17号)号)20062006年省委表彰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年省委表彰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今后省委决定表彰的全省优秀共进工作者待遇今后省委决定表彰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比照此政策执行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比照此政策执行•据此,省委表彰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据此,省委表彰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退休时退休费比例也可提高工作者退休时退休费比例也可提高5%5% 条条 件件退休费退休费比例比例文件依据文件依据高教中小学教师教龄满高教中小学教师教龄满3030年、女教师教龄满年、女教师教龄满2525年年提高到提高到100%100%教人(教人(19951995))8585号号教人(教人(19951995))8686号号皖人发(皖人发(19961996))3333号号皖人发皖人发[1997]19[1997]19号号持独生子女证的父母持独生子女证的父母提高提高5%5%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终身无子女终身无子女提高到提高到100%100% •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1 1)规范后的退休人员补贴:与退休的公务员大)规范后的退休人员补贴:与退休的公务员大体相当,退职人员的补贴约占同职级退休人员的体相当,退职人员的补贴约占同职级退休人员的70%70%。

•((2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20062006年年7 7月月1 1日以后,离日以后,离退休干部在职时享受的特殊岗位津补贴,除国家退休干部在职时享受的特殊岗位津补贴,除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离退休后可继续保留的项目外(如政策明确规定离退休后可继续保留的项目外(如警衔津贴、海关人员工作津贴纳入离退休费计算警衔津贴、海关人员工作津贴纳入离退休费计算基数;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政府特殊基数;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继续发给),其他均不保留,也不纳入离休津贴继续发给),其他均不保留,也不纳入离休费计算基数费计算基数 •四、津贴补贴四、津贴补贴•根据皖政[2007]8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津贴补贴逐步规范•机关分为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事业单位为绩效工机关分为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事业单位为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补贴各类津补贴均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补贴各类津补贴均由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财政部、人事部负责制定由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财政部、人事部负责制定•机关特殊岗位津贴:警察执勤津贴,警衔法官、检察官津贴、警检法加班津贴,法院、检察院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办案补贴、基层司法助理员津贴、审计补贴、密码津贴、信访津贴、安监津贴等;•事业为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退休人员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退职人员生活补贴为同等退休人员的70%;•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执行在职同等公务员的90%。

•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仍按现行规经国家批准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安徽省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安徽省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从贴政策从20062006年年7 7月月1 1日以后不再执行日以后不再执行 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一一   1、公检法:警衔、检察官、法官津贴(上级司法机关授予警衔、检察官、法官人员)、执勤津贴(阜阳市每位民警250元)、法检两院办案津贴(240元)、加班津贴(按民警实际加班天数核发);    2、纪检监察人员办案补贴:220元,执行范围是行政编制的纪检监察办案人员;    3、审计人员工作补贴:220元,执行范围是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工作人员    4、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在岗10年以下的,150元,10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10元,最高300   执行范围是列入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司法助理员 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二二5、密码津贴2012年1月执行,200元、400元(工龄10-20年)、600元,执行范围:经省委机要局核准的市县机要密码机构中专职从事核心密码工作的人员(仅限于密码部门)。

调离的从次月停发6、安监津贴:2012年7月执行,井下320元,其他220元  执行范围:安监监察机关赴生产一线进行安监监察、每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的在编正式人员                •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三三•7、信访津贴(235、130)•执行范围:限于各级信访部门和各单位信访部门(按三定方案)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省人社厅工资处业务解答范围:1、专门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其他单位:三定中信访职能,专门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不能将这个部门中的一项职能,使部门所有人如局长、分管的都享受;2、一二线主要针对各级政府信访机构;3、从事行政复议、举报中心、监督检查等有信访功能,但不能享受,衡量标准是要接受国家信访局业务指导的部门才能享受•信访局本身:信访接待员一线;其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人员二线 事业单位现行津补贴政策事业单位现行津补贴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教育:2009年1月起执行义教学校绩效工资,分为:1、基础性绩效工资:可分为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津贴2、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分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教学成果奖励等,具体由学校确定;3、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政策继续执行;   卫生:2009年10月起执行。

护龄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其他事业单位:2010年7月起: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其他津补贴不得自行发放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厅工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厅工资处解答,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享受多处解答,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享受多个岗位津贴条件的,根据其主要岗个岗位津贴条件的,根据其主要岗位确定应享受的岗位津贴,不得同位确定应享受的岗位津贴,不得同时享受体现不同职责的多项岗位津时享受体现不同职责的多项岗位津贴 奖惩•提高退休费标准•其他奖励•公务员受处分(皖人社发[2011]11号)•公务员受处罚(皖人社发[2011]10号)•事业、机关工人受处分(皖人社发[2012]62号)•事业、机关工人受处罚(皖人社发[2012]63号) 五、福利制度五、福利制度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遗属生活困难的原则及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动力的遗属进行适当的困难补助•遗属生活困难基本分两类,一是经常性困难,不能维持当地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吃、穿、住(房租)有困难;二是临时困难,如患病治疗医药费困难,遗属死亡丧葬费和自然灾害等。

一般对于前者可给予定期补助,对后者可给予临时性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对象: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父(包括养父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无固定收入,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包括养母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     人)、妻,年满50岁,或无固定收入,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满18周岁时不再享受定期补助,但仍在中学、中专和普通高校学习的,以及患有精神病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继续享受定期补助;•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满16周岁,但仍在中学、中专和普通高校学习的•1986年,我省对遗属补助对象作了补充为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将补助对象扩大到独生女婿生前供养的岳父母享受遗属补助范围也作了部分调整,如通过人事部门从社会上招录的干部,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也可享受定期补助;因公死亡的学徒期、熟练期的工人系独生子女,其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也可享受定期补助皖人福字〔1986〕第016号) •下列几类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取消:死者遗属中,定敌我性质矛盾并按敌我矛盾处理的;享受补助对象犯罪被判徒刑的;享受补助的配偶改嫁、另娶以及原享受定期补助的遗属已有固定收入或已病故等情况者。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近年来,我们对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作了多次调整,2003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遗属为农业人口或非农业人口的,均按死亡职工单位所在地最低保障标准计发皖人发〔2002〕92号)•(1)离休 离休人员去世后遗属补助标准•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其无工作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在执行皖人发[2000]20号和皖人发[2002]9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皖人发[2009]38号)•根据皖人发[2000]20号文件规定,老红军遗属每月另加50元;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干部遗属每人每月另加4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干部遗属另加25元孤独无靠的遗属,除了按照以上标准执行以外,可以再加25元 •(2)因保护、抢救国家财产或对敌斗争中牺牲的工作人员,其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父母、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每人每月补助费除按规定执行外,可另加100元;其他遗属另加50元•(3)无依靠孤独遗属,除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另加25元•(4)死者配偶或有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月固定收入在400元以上者,要相应承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皖人发〔2000〕20号) •二、病事假待遇二、病事假待遇•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A、机关及参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90%计发•4.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比例计发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1.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津贴补贴(含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津贴补贴总额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360-104-11)/12=21.75} •B、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4.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按照不高于基本工资发放比例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5.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发放比例计发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

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之和除以21.75天•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4.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 •C、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考勤和请假、销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脱岗病假、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过批准时间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假借病事假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应停止病事假期间一切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工作人员享受本规定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因工(公)致伤、致残的,在规定的休养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 工作人员病愈复工后,因旧病复发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复工后因其他病请假的,病假时间重新计算•(五)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达到规定的时限后,从次月开始起减发工资时,应报工资统发库事业单位应结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扣发病事假工资待遇。

•(三)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在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可以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资待遇最高不超过原工资的100%患有癌症等特殊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在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可以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资待遇最高不超过原工资的100%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四)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一般一般情况下年休假未休或未休满的,不得申请事假情况下年休假未休或未休满的,不得申请事假工作人员全年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有特殊情况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假期 •三、职工年休假(三、职工年休假(2008.1.1))•第三条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婚丧假、产假四、婚丧假、产假•1、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等全部自理对晚婚的初婚者,可延长假期20天,假期工资照发(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2、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婚丧假 •3、正常产假:98天,根据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晚育奖励:30天,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独生奖励:30天,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15天至30天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为鼓励计划生育,凡晚育(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再延长产假30天,夫妻不在一起,给男方20天照顾假,待遇按探亲假处理这样以来,如果你既是满24周岁初次生育,又在产假期间(98+30=128天)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

五、一次性抚恤金五、一次性抚恤金•根据省民政厅民优字[2012]35号转发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文件,自2011年8月1日起,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012年为24565元2013年为26955元 •由于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明确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因此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暂不参照执行,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待政策明确后再行处理•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皖老字[2012]52号)规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一次性抚恤金参照机关执行•丧葬费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归死者遗属的办法标准为每人2000元 •职工伤残待遇职工伤残待遇•因公(工)致残的范围:是指在执行公务中致残,经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的,具体范围如下:1、在从事军训、施工、生产等任务和机关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和无法抗拒的意外伤残的;2、在执行任务中被犯罪分子致残;3、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被犯罪分子致残或遭意外伤残的;4、因患职业病致残的;5、执行工作中被压伤、轧伤、跌伤、撞伤、烧伤、炸伤、冻伤等;6、专业文体工作者,在排练或演出、比赛中受伤致残;7、参加机关组织的体育运动会、文艺汇演负伤致残的;8、在急行军中,致内脏受伤,符合评残等级的;9、因冬季下水,致成严重关节炎,符合评残等级的。

•残废等级审批:省直行政机关由民政厅优抚处负责办理;事业单位由主管厅局负责•新旧残废等级对应关系: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二等甲级套改五级,二等乙级套改六级,三等甲级套改七级,三等乙级套改八级民优字[2004]204号)•伤残待遇:被评为前两个等级的,除工资或退休金照发外,还可以享受民政部门按年发给的7420元-9960元的在职残废抚恤金和1670-2140元的保健金;被评为后四个等级的发给1390元-3380元的在职残废抚恤金和420-810元的保健金职工伤残医疗终结后,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因公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六、工资福利股办事指南六、工资福利股办事指南•一次性抚恤金审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审批发放•工作人员去世后,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市人社局申请遗属补助及一次性抚恤金,可同时办理.•一次性抚恤金审批步骤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人社局五楼工资福利股,审核后,审批一次性抚恤金金额,交财政局执行交财政局执行•申领一次性抚恤金所需材料:市会计核算中心工会计核算中心工资发放证明、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资发放证明、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抚恤金批准后,去世工作人员家属直接到其生前所在直接到其生前所在单位领取单位领取 遗属补助申领遗属补助申领•遗属补助审批步骤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人社局五楼工资福利股,审核后上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拟享受人员采集指纹后交财政执行•申请遗属补助所需材料:所在单位报告(必须写明生活是否困难,是否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式三份、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与去世人员关系证明:1、配偶申领的配偶申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结婚证的,提供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注明是否夫妻关系的证明,并加盖乡镇办事处公章;子女子女提供户口本原件2、父母申领父母申领的,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子女情况证明,并加盖乡镇办事处公章;3、18周岁以上的在校生周岁以上的在校生提供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包括其所在学校、年级、班级、学制及学校教务处(学生处)联系等内容的证明4、其他其他提供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工资变动报批 •单位用《工资软件系统》做好职务变动工资电子版,会同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一份(16K纸)、《岗位变动后工资变动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A4纸,两表均由工资软件自动生成);职务(岗位)变动的任职文件、职称(岗位)变动文件;学历变动的带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带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须先到人社局五楼工资福利股报批纸质版、电子版工资变动,审批后,由工资福利股签署已核对,报组织部干部科下发组干薪文件,转由人社局审核后交财政局执行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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