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集体和个人全部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相关工作,依据《湖北省自然林爱护条例》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环发〔202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安排支配 (一)目标任务 1.2022年8月启动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工作,以全县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对纳入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的55.74万亩自然林进行区划落界,逐小班核实起源、地类、森林类别、权属等因子,确定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和面积 2.将区划为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的自然林,一亩不漏的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林权证宗地,到林地一张图图班,并记载中心点坐标,填写《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 3.签订《巴东县自然林爱护区划落界协议书》和《巴东县自然林管护责任协议书》根据停止采伐、严格爱护的要求,将自然林停伐管护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分解到户落实到人,落实到详细山头地块,建立完善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自然林管护体系 4.将55.74万亩自然林(含原纳入补偿的县级公益林5万亩)停伐管护补助资金766.43万元兑现到每一个林权全部者。
(二)安排支配 全县55.74万亩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安排,依据各乡镇申报意向,支配如下: 1.沿渡河镇1.87万亩; 2.官渡口镇1.44万亩; 3.茶店子镇6.07万亩; 4.绿葱坡镇18.73万亩; 5.大支坪镇5.02万亩; 6.野三关镇2.47万亩(全部为原纳入补偿的县级公益林); 7.清太坪镇9.93万亩(其中原纳入补偿的县级公益林0.89万亩); 8.水布垭镇6.84万亩(其中原纳入补偿的县级公益林1.64万亩); 9.金果坪乡3.37万亩 二、补偿标准和工作要求 (一)补偿标准 2022年度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直补农户补助标准为:13.75元/亩 (二)工作要求 1.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要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无缝连接,不得重复享受对原纳入补偿范围县级公益林从2022年起全部纳入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范围,享受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不再发放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助 2.仔细核实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以林权证面积为依据,行政村(以2022年巴东县行政村区划调整前的村为单位)内区划总面积与区划范围内林权证宗地面积之和误差在5%内的以林权证面积为准,误差超过5%,依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
3.仔细填写《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要逐地逐块、逐组逐村、逐项内容照实核对填报,不得错报、漏报,不得缺项、漏项,做到各项数据精准无误,确保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户主按林权权利人的身份证填写,不得随意变更,并与“一卡通”开户名一样,户主姓名与“一卡通”开户名不一样的要变更“一卡通”开户名,林权权利人死亡的,登记到继承人名下,并依法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4.各单位要自下而上,层层审核把关由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乡镇林业站站长、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气对各乡镇数据进行抽查、核实、汇总,由天保办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历史档案永久保存大数据录入成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政务网上分别进行公示 5.有关问题处理 (1)经济林地、退耕还林地、集中连片的人工林地(自然爱护区除外)、休耕后已变为林地但未颁发林权证的林地,不得区划为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 (2)城镇规划区域、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自然林暂不纳入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
(3)因故暂未颁发林权证的林地,暂不纳入自然林停伐补助试点范围 (4)对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的集体公山,补偿资金打入村集体账户由村委会负责制订森林管护和补助资金安排运用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林业部门备案 (5)对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联户经营山,由村委会帮助制订森林管护和补助资金安排运用方案,经联户经营相关权利人达成一样看法的,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直补农户未达成一样看法的,不纳入本次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8月15日—8月20日)各乡镇要依据下达的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二)区划落界(8月21日—8月31日)以全县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对纳入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的55.74万亩自然林进行区划落界,逐小班核实起源、地类、森林类别、权属等因子,确定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和面积 (三)大数据收集和录入(9月1日—9月20日)入户收集核对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林权全部者身份证、林权证、管护人员、“一卡通”、等数据信息,填写《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将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补偿面积、补偿资金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林权宗地。
(四)公示(9月21日—9月30日)将《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林业站和村委会进行复核 (五)签订协议(10月1日—10月10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林权全部者签订《巴东县自然林爱护区划落界协议书》,有效期5年;乡镇林业站与林权全部者签订《巴东县自然林管护责任协议书》,管护责任协议书一年一签 (六)发放补助资金(10月11日—10月30日)县林业局向县财政局提交《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偿资金直补农户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谨诚为组长,林业、财政、自然资源、农商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分管林业领导为成员的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由县林业局局长谭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支配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审核认定本辖区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
(3)负责本辖区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冲突纠纷调处工作 2.林业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培训和技术指导 (2)负责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区划落界,图班勾绘,面积求算,采集中心点坐标,现场指定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和界线,核定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将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补偿面积和资金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林权宗地,到林地“一张图” (3)负责《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大数据信息收集、核对和录入,并上网公示 3.财政部门职责 负责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拨付、发放、监督和管理 4.自然资源部门职责 负责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范围林权变更和登记发证工作 5.农村商业银行职责 负责农户“一卡通”账户的办理、变更和发放 6.村组职责 (1)负责本辖区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组织协调、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 (2)负责将本辖区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补偿面积、补偿资金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林权宗地 (3)负责《巴东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花名册》数据信息收集、审核,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负责与农户签订《巴东县自然林爱护区划落界协议书》和《巴东县自然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三)严格纪律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工作实行终身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动要建立有支配、有落实、有督办、有追责的工作机制,加大检查督办问责力度对行动不力、进展缓慢、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要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四)强化保障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全县自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乡镇工作经费按0.7元/亩标准预算资金39.02万元,经费来源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经费运用严格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会议经费、大数据录入经费、必备办公物品购置费和外业调查等工作经费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