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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知识)组织人事股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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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知识)组织人事股办事程序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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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股办事程序一、调配考录奖惩办事程序:  (一)干部调动  1.如实填写《干部商调表》,调出单位在商调表中加具“同意”意见、盖章后,连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并报送我股;  2.经我局审批同意后,我股向区外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档案函;  3.收到个人历史档案和近期表现、健康及计划生育情况等材料后予以政审  4.政核后如无不妥,由区教育局发出“调令”;  5.调动者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江门市行政总汇公安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6.调动者带“调令”和“准迁证”回调出单位所在地办理干部行政关系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党团关系介绍信、户口、粮油转移关系等手续后,在指定期限内到我股办理报到手续; 二、工资福利办事程序:  (一)工资办理  1、调动   查阅个人档案资料,由调入单位给予重新确定职务工资  2、职务升降   携带职务升降之文件、镇政府加具意见的职务变动请示、计划生育证明、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到我股办理  3、大中专毕业生工资  (1)毕业分配   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教育局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毕业生应携带就业报到证,并按报到期限到我股办理报到手续。

  (2)转正定级   见习期满一年,见习生在思想和业务方面符合转正定级条件,可按期办理转正  办理转正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大、中专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两份;   ②见习期间总结(1000字左右)一份;   ③教育局开具的介绍信和本人毕业证书正本  4、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  区外调入、企业调入、非统发单位调入财政统发单位,机关、事业财政统发单位之间的调动,填写“信息采集表”;其它携带资料与非财政统发单位相同 三、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到龄退休的办理   1、科级以下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接到局办理退休的通知后,填写《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送我股办理;   2、退休人员需交彩色小一寸近照1张用于办理退休证  (二)申请退休(病退)的办理   1、提供医院证明  申请病退的,本人填写《退休申请表》,镇属学校由单位及镇政府加具意见;直属单位由学校加具意见后,送我股报局审批;    2、退休人员需交彩色小一寸近照1张用于办理退休证 四、职称办事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程序   1、本人向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在局职改办领取有关表格资料;   3、申请人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材料袋,并由工作单位加具意见、盖公章;   4、提交材料:①《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500字以上)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大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张;         ⑤信息录入表一份;         ⑥继续教育证一份。

   5、我局职改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加具意见、公章,报送区职改办审批、发证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程序   1、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由单位统一到局职改办领取评审表格材料   3、本人填好有关表格后,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加具意见、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在7月份集中交局职改办   4、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每人一袋):   (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2)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   (3)论文(著作)1-2篇;    (4)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一份;   (5)年度考核登记表(可提交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证书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业绩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8)上学年度公开课教案一式一份;   (9)贴资格证相片页一式一份   (10)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式一份   5、局职改办对每位申请者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盖公章后;送区职改办进行硬件审核后加具意见盖公章;再送专业学科组进行评审;学科组送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最后报送江门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初级资格由区审批发证)  (三)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换证程序。

  外地调入的教师在新的工作单位满1年以后,由单位主管职改的同志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五、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l、《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同版相片两张;   8、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9、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还必须提供完成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证明材料或单科结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2、3、5、8、9的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验证后退回申请者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

  (四)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批(报批)、发证   l、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我局审批、发证   2、高级中学教师,由我区审核后报江门市教育局审批、发证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六、人事档案室办事程序:  档案室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借阅、转递、移交、归档等有关手续  (一)借阅档案   各单位人事干部需持单位证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二)档案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三)档案的转递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材料齐全,符合整理要求,无零散材料干部调动、职务变动或改变主管单位需转递档案的,必须及时转告我室,其档案一般在15天内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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