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理解及其经济学意义 摘要: 近年来,经济学界提出了一些新的价值论,如知识价值论、资源价值论、三元价值论等,这些价值论认为知识、资源、劳动等要素都能够生成价值,而不是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价值生成的唯一源泉这些观点表明他们对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存在模糊认识,实则已退回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立场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物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其实质而言它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只有从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出发,才能合乎逻辑地揭示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共产主义社会关系存在的可能性 关键词: 马克思; 价值; 劳动;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ome new axiology has been put forward in the economic circle, such as knowledge axiology, resource axiology and ternary axiology, which believe that knowledge, resources, labor and other elements can generate value, rather than labor is the only source of value generation as Marx said. These viewpoints show that they may have a vague understanding of Marx' s concept of value, actually they have retreated to the value standpoint of classical economics. Marx believed that value is the general human labor condensed in the object, which expresses the so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in its essence. Only by starting from Marx' s concept of value can we logically reveal the secrets of capitalist exploitation and the possibility of the existence of communist social relations. Keyword: Marx; value; labor; 自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诞生以来1,各种批评和争议之声从未间断过,特别是对其中的价值概念争议尤多。
从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来看,这种现象仍然存在可能是出于理论创新的考虑,一些学者面对当代经济社会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发展,便产生了对马克思的价值概念进行质疑、批评和改造的想法,并形成了一些新看法,比如,知识价值论、资源价值论、三元价值论,等等那么,这些看法是否有道理呢?我们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的价值概念?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其理论目的和理论意义是什么?由于价值概念是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如果在价值概念的理解上出现偏差,就会导致整个经济学的理论性质和理论目的出现偏差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的理论内涵及其理论意义 一、几种价值论对价值概念的理解 随着人类社会步入知识经济和互联网时代,与传统社会相比,在商品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乃至消费方式等方面都出现一些新变化和新问题,由此而引发人们的一些新思考也就在所难免由于价值概念是商品经济中的核心问题,许多问题都需要从价值层面进行分析,所以当人们运用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去分析当代经济社会出现的一些新现象和新问题时,似乎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所以学界便对价值问题展开了新的讨论,并形成了一些新的理解,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种看法:一是知识价值论,二是资源价值论,三是三元价值论。
这些观点是怎样评价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的?他们对价值概念要进行哪些修改?他们的这些理解是否有道理?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加以简要分析 (一)知识价值论 知识价值论最早是由美国学者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里,是通过知识而不是通过劳动实现了价值的增长,因此,他建议尽快建立起一种知识价值理论来代替劳动价值理论来适应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奈斯比特的知识价值论提出之后,学界便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争论,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在知识经济中不是劳动,而是知识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该观点认为,首先,知识作为智力或脑力劳动的成果,本身就具有价值其次,知识不仅具有价值,还具有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在于运用这种知识还能创造出新价值,所以"不是(直接)劳动,而是科学技术(即知识)创造财富";[1]这种观点简化为公式表达就是"知识+物质和能源→产品";;二是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生理学意义上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并不能反映劳动的本质特征,不能创造价值,而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的同一性只有在积累和使用知识时才能体现,并认为"商品价值的实体是知识,价值量是由商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知识量决定的";[2]。
这两种观点是否有道理呢? 显然,第一种观点是为了强调知识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知识作为人的劳动成果,它本身就有价值,这一点是对的因为在知识中毕竟凝结了人的本质力量于其中但说知识本身能够创造价值而忽略了劳动环节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就有些说不通了试想那些以文字符号形式来表达的知识只不过是一些静止的、死的东西,这种东西怎么可能自动地进入到商品之中呢?事实上,知识只有进入到人的意识中,转化为人的思想能力,并最终通过人的感性活动,特别是通过物质生产劳动把这种思想能力发挥出来,才能把这种知识凝结在商品之中可以说这种观点犯了常识性错误第二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不理解马克思关于"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的价值内涵,只是盲目地把知识看成是价值的内涵这一点会在后面的阐述中进一步澄清 (二)资源价值论 资源价值论的观点主要是看到了人们对自然资源不计成本地过度开发、使用、甚至滥用所造成的资源稀缺和环境破坏问题,认为这些问题与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内涵界定有关因为马克思在界定价值概念内涵时,的确把那些非劳动产品(如水、空气、阳光等)界定为有使用价值,但没有价值所以有些学者希望重新理解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主张从主体与客体关系上来理解价值概念,把凡是能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都认为是有价值的;"自然资源价值是指它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或指其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和能力";,"它的价值来自于自然资源能够满足人的需求的物质属性,即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前提。
";[3]也就是说,虽然自然资源不是人类的劳动产品,但它仍然有价值 这种观点貌似有道理,但其实也是对马克思价值概念的一种误解,即把使用价值当作价值来理解这是人们最容易犯的一种错误与这种错误的观点相类似的还有三元价值论或多元价值论 (三)三元价值论 三元价值论主要是看到现代经济中,创造财富的形式越来越多元化,对那些非劳动生产力要素的依赖也越来越大,于是有的学者便对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进行反思批判,认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论断只看到了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生产力的耗费,而忽视了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工具等物质资源的耗费主张从使用价值角度理解价值,价值的实体是使用价值,认为:"商品量或效用量是消耗自然生产力、物力资本生产力、人力资本生产力的结果,或者说是‘三种生产力’的三元函数";[4]认为三种生产力耗费的越多,对对象的加工程度就越深,使用价值就越大,物品(使用价值)承载的价值量就越多当这三种生产力通过不同组合进行叠加使用时,就会产生附加价值 这种观点的错误除了混淆了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界限外,关键是没有搞清楚马克思价值概念的理论目的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有必要对马克思价值概念的本质内涵做进一步澄清。
二、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理解 马克思是怎样理解价值概念的呢?根据马克思的分析阐述,我们把他的价值概念定义为,价值就是一般人类劳动在物中的耗费或凝结马克思正是通过这个价值概念的确立而奠定了自己的经济学的前提基础那么这个概念是怎样确立起来的呢?它究竟要表达一些什么样的理论内涵呢?下面我们做以简要分析 (一)商品的构成要素 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从对商品的分析中逐步确立起来的他认为商品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产生活需要而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而且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这就是说,商品具有这样几点含义:一是它必须有用,一种无用的东西不会成为商品;二是它是用来交换的,一种东西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消费或是用来赠与他人的,那么尽管它是有用的,它也不是商品;三是它必须是劳动产品,即由人通过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一种非劳动产品,即使它有用也不是商品比如,阳光、空气、野生林等处于自然状态下,都不是商品有人说,我把空气装瓶出售,把野生林砍伐出售,难道这些东西不是商品吗?是的,但是你已经为此付出了包装、储存、运输等劳动了这样说来,我们可以从有用性、商品交换、劳动产品等要素来分析商品,看看商品中究竟有哪些内容 首先,从有用性角度看,任何商品都必须有用,而且是对他人有用,因为只有对他人有用,才能实现交换活动。
商品的有用性就是它的使用价值人们必须生产出对他人有用的商品,否则他的劳动就是无用劳动为此,人们通过不同的劳动形式生产出不同的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上的不同需要对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人们很容易感知到,因而很容易理解它,这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看法也完全一致相反,商品的价值就很难理解了,因为它既不可直接感知,也超出了人们日常理解范围 其次,从商品交换角度看,商品的价值是在商品交换中被发现的这里存在一个人们熟知却不真知的问题:商品是怎样完成交换活动的?大家知道,就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言,不同商品是各有其特质的,比如面包与黄金有不同使用价值,前者可以充饥,后者可以作为装饰品,二者的使用价值不可互相替代,也不可彼此通约,因而仅就其使用价值而言,二者是无法实现彼此交换的由此可见,要想理解不同商品的彼此交换活动,就必须去找到不同商品所共有的同一性基础这种寻找活动如果仅仅依靠感性直观是无法完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对商品形式的认识,"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5]82马克思是通过思维的抽象活动才找到商品价值的 要寻找各种不同商品共有的同一性基础,就需要把不同商品身上的差异性抽象掉。
而体现在不同商品身上的差异性既有劳动形式的不同,也有使用价值的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或物的属性,这些物的有用属性,既包括各种质料的性质,如钢材、木材、泥土、石材、水、空气、光,等等;也包括商品身上的各种空间属性(即商品的各种形状,如高的、矮的、圆的、方的、曲的、直的等)和各种功能性属性(可吃的、可穿的、可住的、可运输的、可耕地的、可打渔的,等等),各种质料的性质是物本身所固有的,而各种空间属性和功能性属性则是由具体劳动创造出来的所以思维的抽象活动既要把商品身上的各种质料性要素抽象掉,又要把具体劳动赋予商品的各种空间属性和各种功能属性抽象掉因为只要商品身上有物的属性存在,那么不同商品之间就会存在差异性,因而就没有使交换活动得以可能的同一性基础 当把商品中所有物质属性全部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