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制造业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张航燕 江飞涛1980年以来,德国制造业国际市场占有率总体呈现出波动中走低的趋势,但整体国际竞争力小幅提升德国制造业在充分发挥其自身已有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通过科技创新来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保持德国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随着德国工业4.0的实施,德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的趋势日渐明显为推进德国制造业发展,德国政府长期致力于完善市场制度框架,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创新联盟与创新集群发展,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并且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一、德国制造业的地位变化近年来,德国制造业出口占世界出口的比重超过十分之一,并且贸易竞争力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呈现小幅上升的趋势,表明德国制造业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国际竞争力呈现提升的态势一)国际市场占有率自1980年以来,德国制造业国际市场占有率总体呈现出波动中走低的趋势(如图1所示)特别是2008年以来,德国制造业国际市场占有率呈现小幅回落的态势2008年德国制造业国际市场占有率为11.81%,之后下降至2010年10.84%,2011年略有回升至10.91%,2013年又降至10.44%二)贸易竞争力指数自1980年以来,德国制造业贸易竞争力指数大致呈现出一条“N”型的发展态势(如图2所示)。
1985年至2000年,德国制造业贸易竞争力指数从0.28降至0.14,之后进入回升通道;自2005年以来,德国制造业贸易竞争力指数维持在0.18—0.20之间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自1980年以来,德国制造业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大致呈现出一条“L”型的发展态势(如图3所示)1980年,德国制造业先行比较优势指数为0.6,之后开始下降,至2000年降至0.2,随后小幅回升至2008年的0.24,2009年微降至0.22,自2010年开始,再次出现小幅回升,至2013年升至0.3二、德国制造业的特点2013年,德国制造业占GDP的比重高达22%德国制造业在充分发挥其自身已有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通过科技创新来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保持德国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一)“隐形冠军”与细分市场事实上,德国制造业的发展离不开一大批极具发展活力的行业“隐形冠军”,这与美国致力于发展大企业截然不同这些“隐形冠军”一般只生产单一且相对专业化的产品例如,一家生产连接件产品的小企业,其产品主要是螺丝、螺母等,却在全球 8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近300家销售网点诸如此类的小企业在德国至少有 1200 家;并且这些小企业一般都是极具历史的家族企业,不但技术精良,而且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也较强,因而长期在细分市场保持全球领导的地位。
细分行业的工艺和技术非常复杂虽然日本企业经过长达数十年积累,但是也只能达到德国企业效率的80%到90%,“最后一公里”的差距很难突破拿缝制设备行业来说,虽然低档缝纫机制造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转移到亚洲,但德国依然保留着高端缝制设备的制造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只能制造出4000转至多4500转水平的设备;只有德国的高档机才能达到 5000转的水平虽然只有500转的差别,但整个零部件的要求和匹配程度完全不一样二)创新传统与创新聚集德国作为欧盟的创新领导者,在技术创新及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面成绩斐然目前,德国在汽车及其他机动车、仪器设备、复合材料、纳米技术、环保技术、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其技术创新均处于领先地位德国的企业不仅有自己的研发团队,而且还具有相当的开放性例如西门子公司,除了在全球有近3万名研究员、每年与千家大学(科研机构)进行合作之外,还与其他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共同出资,为中小企业搭建研发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拓展研发资金的申请渠道事实上,这种合作不仅提升了市场的整体研发业态,而且给大企业提供了一条在供应链上获得更多更好的创新技术有效的途径德国的创新政策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这一阶段的创新政策是扶植国家性的研究中心,以核能、航天科技等重大项目进行推进;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创新政策体现在创新聚集带上。
这是因为当时经济增长乏力、技术应用速度不断加快,德国也看到合作的必要性,故将创新聚集带作为高科技战略中的重要内容许多中小企业从国家的创新政策中获益颇丰所谓创新聚集带,是指相关各类型企业、大学以及研究机构所组成的开放的创新网络,并根据各自的优势在链条上的不同阶段工作创新聚集带提供了纵横相错的信息共享平台这种共享既可以是纵向共享即顾客和供应商之间共享,也可以是横向共享即处于同一个产业企业之间的共享创新聚集带也降低了进入的门槛,溢出效应非常显著创新聚集带是一座桥梁,连结着实验室和市场企业可以选择与研究院所共同完成研究任务,也可以选择外包,将研发任务交予研究院所德国四大研究所中,厄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和马克思?普朗克研究所以基础研究闻名于世,莱布尼兹协会和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则是以应用研究为主并在产品商业化研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四大研究所在88个创新聚集带设立了240家分支机构,有6.6万名研究员供职三)高品质、高标准与多元化发展德国企业普遍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这为德国品牌带来了良好的口碑德国企业正是依靠严格的质量标准和完备的监督体系,将“品质”打造成“德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德国制造”也是对精准和品质最好的诠释。
例如,德国诺沃泰克公司直线位移传感器的线性精度可达 0.01%,分辨率高于0.01mm,其内部的导电塑料电阻及多指贵金属电刷可保证1亿次以上的寿命同样,德国汽车的安全性和耐用性也大大高于日本、韩国汽车德国企业同样进行着有限相关多元化发展比如,冶炼和能源企业拥有丰富的环境保护方面技术经验,他们着重发展技术密集型环保产业,逐步培育出有竞争优势的环保产业链钢铁企业从钢铁生产这一单一的业务领域拓展到机械工程、零部件加工,甚至汽车、轮船、航空工业等价值链的高端环节三、德国制造业发展的未来趋势2013年4月发布了《保障德国制造业的未来:关于实施工业4.0战略的建议》的报告德国将工业4.0项目正式列入到《高技术战略2020》十大未来项目之中德国机械及制造商协会等社会团体共同建立了“工业4.0平台”德国电气电子和信息技术协会发布了德国第一个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随着德国工业4.0的实施,德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的趋势日渐明显一)产业高端化目前,德国制造业R&D、精益求精制造技术和对复杂工业流程的专业化管理都属于世界领先德国IT产业同样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特别是在嵌入式系统和产业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随着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和务联网(internet of services)迅速发展,加速向制造业领域渗透,欧盟、美国、印度和中国正在加紧布局互联网与制造业的相互融合德国希望通过在制造业领域大力应用物联网以及服务互联网技术,先发制人,在新一轮技术与产业革命中立于不败之地二)制造智能化德国工业4.0计划的核心在于构建信息物理系统,即将迅速发展的物联网和务联网引入工厂,不仅使用更为先进的新型制造技术,而且彻底改变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和人机关系信息物理系统向工业领域全面渗透,推动工业从自动化升级为智能化一方面,制造业将变得更为灵活、智能和个性化,生产效率得以大幅提升,同时生产系统还能够尽量避免外界的干扰,具备自我维持和调整的功能另一方面,新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建立过程也是制造业工艺流程复杂化的过程,从管理实践看,驾驭复杂度的管理能力也必须配套地进行升级,才能充分发挥信息物理系统的潜在优势因此,工业4.0计划不仅包括生产组织方式的演进,还包括了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复杂工艺的能力提升德国工业4.0计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工业智能化水平将达到全新的高度;第二,以嵌入式制造系统推动智能社会发展;第三,实施“双领先”战略部署和推广信息物理系统。
三)生产集成化德国工业4.0计划将实现三大集成,即价值链上企业间的横向集成、网络化制造系统的纵向集成,以及端对端工程数字化集成在生产、自动化工程以及IT领域,价值链上企业间的横向集成是指将使用于不同生产阶段及商业规划过程的IT系统集成在一起,这包括了发生在公司内部以及不同公司之间的材料、能源以及信息的交换(比如入站物流、生产过程、出站物流、市场营销),横向集成的目的是提供端对端的解决方案与此相对应,网络化制造系统的纵向集成是指将处于不同层级的IT系统进行集成(例如,执行器和传感器、控制、生产管理、制造和企业规划执行等不同层面),其目的同样是为了提供一种端对端的解决方案所谓端对端工程数字化集成是指贯穿整个价值链的工程化数字集成,是在所有终端实现数字化的前提下所实现的基于价值链与不同公司之间的一种整合这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个性化定制,在此模式下,客户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参与到整条生产链,并贯穿加工制造、销售物流等环节,可实现随时参与和决策并自由配置各个功能组件四、德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德国政府从技术创新、教育体制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多个方面支持制造业快速发展一)为技术创新提供完善的市场制度框架在德国的创新体系中,政府的第一任务是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这包括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制度。
德国不但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且知识产权法律执行机制严格高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雇员发明法》,它不但解决了机构(包括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与雇员之间就发明权归属方面的纠纷,而且还解决了雇员和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应用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补偿方式德国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视作推动创新的决定性力量,将维护市场秩序视作政府的主要责任,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对限制竞争法》、《关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新行动纲领》、《中小企业组织原则》等法律禁止大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禁止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维护中小企业的发展权益和平等竞争的市场地位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反对限制竞争法》与《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反对限制竞争法》为企业界做出了有关市场竞争的原则性规定与具体行为规范;《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则一直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法对于企业开展竞争有详细的规范,对商业欺诈、行贿、诽谤、出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列有非常详细严厉的惩戒性条款,这些法令条款通过清廉、高效的司法体系得到严格执行这些法律和其它相关法律一起构成系统、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公平竞争法律体系。
二)致力于建设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德国政府在大力支持基础性研究的同时,还致力于建设完善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以德国联邦政府为主导,建立了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德国技术转移中心不仅仅是全国性的技术交易平台,还是综合性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它分布在德国各地,与德国商标专利局、德国技术联盟、德国技术与创新协会、德国工商总会、ADT协会、欧洲专利局等机构紧密联系,并在各州均有一个伙伴机构,负责开展技术供需信息的收集和咨询,技术咨询和服务、交易项目的受理与评估、寻找合作伙伴、专利保护咨询等服务,并且上述服务是无偿提供给企业的此外,分中心一方面向政府相关部门、科技基金会和欧盟组织等机构为企业寻找开展创新活动的资金资助;另一方面还承担本地区产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性研究,探索对未来经济社会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研课题此外,德国政府也主持或参与建设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此外政府也主持或参与建设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对于这些技术转移中心,政府一般只开展发起、组织和协调等行动,不直接提供主要经费如巴伐利亚州研究基金会、弗朗霍夫协会以及柏林市TSB 技术基金会等等在州这一层面的技术转移平台中,成效显著和比较著名的是巴符州“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史太白经济促进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