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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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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培训课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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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 程序重要性•违反程序的表现形态–方式违法–步骤违法–顺序违法–时限违法•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无效–被撤销–确认违法 案件办理的基本流程案源案源(涉嫌违法行为)(涉嫌违法行为)管辖管辖(执法权限)(执法权限)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一般程序立案立案调查调查取证取证审查审查作出作出决定决定听证听证执行执行结案结案执法监督贯穿始终;执法监督贯穿始终;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均可移送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均可移送 执法权限(管辖) 根据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四个部门对于涉烟违法行为具有行政管辖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公安机关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参照《专卖执法职权目录及执法依据》(粤烟法[2008]17号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涉烟违法行为的执法权限主要有–擅自收购烟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无证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未在当地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进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业务等 其他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海关:走私烟草专卖品•公安机关: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的行为 管辖和移送•管辖的基本原则: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烟草部门•管辖权争议:先立案原则、报请共同上一级指定管辖原则•移送基本原则:必须接受(烟草部门之间的移送),并不得再行移送 12号令的修改:指定管辖的情形增加;应由上级管辖的案件不能移送给下级查处 同时,取消了上级交办管辖的规定。

案件移送的程序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审查审查提出移送提出移送提出移送提出移送书书面面面面报报告告告告负责负责人人人人审审核批准核批准核批准核批准移送移送移送移送审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审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管辖权限认为应移送的,指定认为应移送的,指定2名或者名或者2名以上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提出移送书面报告,报经专卖执法人员提出移送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本机关负责人审批及时作出决定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及时作出决定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决定不移送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需要移送的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需要移送的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涉案材料 案件移送有关问题•移送时间:作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之前的任何环节均可移送(出具案件移送函)•移送后的处理:–已经立案的,应该撤销立案–重新立案•移送其他行政机关退回•移送司法机关(经审查不构成犯罪的)–结案 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其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实践中一般适用于情节轻微的“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情形)当场作出并不一定当场执行处罚决定,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情形为:20元以下罚款;当场作出处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边远地区,当事人主动提出。

简易程序(二)•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认定事实,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听取申辩——作出决定,当场交付——二日备案,纠正归档•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要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缴纳方式及期限、救济途径等•(当场行政处罚文书应统一编号,当场签收) 立案•案源主要有四种:自查、举报、移送、上级交办(指定)•立案期限:收到材料后7日内;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立案期限,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立案条件:存在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属于本部门管辖•立案的日期:负责人批准的日期•补办立案手续: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先查处,并在7日内补办立案手续法律文书:延长立案期限通知书、立案报告表 不予(撤销)立案•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的情形:–超过处罚时限(2年)–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显著轻微,已经改正–其他不予立案情形:法定责任年龄、精神病人等特定情形•不予立案的通知义务:书面告知具名的举报人、移送机关•执法人员的回避: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法律文书:不予(撤销)立案报告表、不予立案通知书 调查取证——证据•原则:二人以上执法;持证执法(检查证件、徽章)•证据的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非法证据的排除) 影响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法定种类(7种):书证;物证;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证明力由大到小)(证据的法理种类:言词与实物证据、原始与传来证据、直接与间接证据)法律文书: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 证据收集的有关问题•见证人的资格其他行政机关(工商、公安)执法人员能否为见证人?•无见证人签名的法律文书(证据)的效力(由执法人员注明情况) 调查取证——权限•权限:–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检查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查阅、复制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等–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 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对非经营场所的检查–对行驶中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车辆的检查–对当事人通讯记录和资金往来的检查 调查取证——方法(一)•现场检查:–对象:违法行为发生现场(经营场所),非人身检查–程序要求: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应出示检查证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由当事人签字或者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无见证人或者拒绝,执法人员注明情况)•询问:–对象:当事人、证人–应单独进行询问,并如实制作询问笔录–询问前应告知被询问人权利和法律后果•陈述和申辩权、修改补充权、无关问题的拒绝回答权、申请回避权•作证义务、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询问笔录逐页签名,不留空白 调查取证——方法(二)•查阅、复制权:–出示协助调查函–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等文件资料–尽量收集原始证据,复印件应由原件持有人签名确认•提取物证:–当场清点,出具物品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尽量收集原物,可以抽样提取•委托鉴定:–出具委托鉴定书–送鉴定的物品应封存–可进行物证鉴定(真假烟鉴定)、书证鉴定、会计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调查取证——委托、协助调查•委托其他烟草部门协助调查,出具协助调查函•其他部门:邮政、电信、银行等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适用条件:证据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对象: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程序:须经负责人批准,并由当事人、见证人签字确认先登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后续处理:–先登期限为7日–四种规定措施:复制、拍照等转换措施;送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时间;移送并告知当事人;违法不成立或不予处罚的,解除先登措施 调查取证终结•合并调查:立案事由以外的违法行为的合并调查由负责人决定(以涉案当事人作为区分)•调查取证的时限:–立案之日起30日内–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期限,经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当事人•调查终结报告表:调查核实的事实和证据•案件处理审批表:案件定性、认定依据、处理建议等 延长调查取证期限通知书、调查终结报告表 案件审查•基本程序(三步走)–专卖执法机构的审核:违法行为、认定依据、处理建议(案件处理审批表)–法制部门(人员)的合法性审查:定性、处理建议、法律依据等的合法性(案件审阅表、案件处理审批表)–负责人审批:综合案件处理审批表、法制人员审查意见等,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负责人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移送的决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告知内容: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及其行使途径和期限。

•告知时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予告知后果:否则,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告知方式:–口头告知:简易程序,应写入笔录或者决定书,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书面告知:一般程序,按规定送达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要进行复核,正确合理的,应予以采纳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作出如下决定:–确有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撤销立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必备要素: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机关为上级机关或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期限为1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送达时限:简易程序当场送达;一般程序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首选方式,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留置送达:依据民诉法规定–委托送达:委托当地烟草部门–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报纸、公告栏、网站等公告,期限为60日 听证程序——原则、条件和范围•听证原则:–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公正原则:执法人员、当事人、第三人听证权利义务相同;主持人的回避–保护当事人原则: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不因此加重处罚•适用条件:符合听证范围;当事人提出申请•适用范围:–一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烟草专卖品–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省级局可调整第一、第二项的数额,报国家局批准后实施 听证的具体程序(一)•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权: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提出听证:–告知权利之日起3日内–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口头提出的应及时记录在案,并由当时签名确认–当事人不因默示的方式而丧失听证权•举行听证的通知和报告: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主持人等–同时向上级烟草部门报告•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查明授权委托书) 听证的具体程序(二)•听证主持人:–由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条件:不具有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可申请主持人回避•听证进程:听证参与人相互申辩和质证(12号令第51条的具体规定)•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等签名确认;当事人拒绝确认的,主持人应当注明并签字。

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不予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执行原则:复议、诉讼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不停止执行;罚缴分离原则•当事人自觉履行:实际履行、如期履行、全面履行•到期不履行:–每日按罚款数额加处百分之三的罚款(执行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及时收回许可证件,办理注销手续 涉案财物的处置•无主烟的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采取变卖的处理措施(真品烟)•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禁止上市流通,采取销毁的措施•返还当事人:不属于违法所得、违法物品等•销毁:非法生产的、霉坏、变质的烟草专卖品•强制收购:擅自收购烟叶、无证运输的,按批发价的70%收购 结案——立卷归档•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有关法律文书等案件材料按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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