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周的彻和庸 ——西周生产关系、阶级关系 问题 商兑之一一、西周封建占有制及其剥削形式 封建初期土地占有制度,主要为井田谈井田当着重于 研究 公田、私田和直接生产者对土地有无占有权问题 井田为一幅封建占有制图案,同时又是封建占有制的一个 计算 标准与公式,它与剥削方式是紧密相关的井九百亩,一夫耕百亩,而封建主于九百亩中攫取百亩的收入凡田地多于一井的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或公式计算,少于一井的同样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或公式计算,也不拘于整块或奇零,基本上都要以此作为计算依据中原地区辽阔,原来又分属于不同的邦国,施行的主要标准为井田,井田的具体办法可以有差异,井田之处还可能有其他标准,《周礼》中的“九一”与“十一”并存①,正反映了这种情况封建占有制的主要 内容 ,见于《国语晋语》,这是一个具有典型性的记载,原文如下: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阜隶食职,官宰食加②士以上属于封建贵族,无论食贡、食邑都落到食田上面,靠封建剥削来维持工商、皂隶和官宰则为封建贵族的臣僚、私人、仆役或奴隶,依附于贵族而生存,即仆隶一般也不参加生产只有“庶人食力”,庶人负担全部生产任务所以士食田、庶人食力成为封建 经济 中最基本的内容。
———————— ① 如《周礼小司徒》言“九夫为井”,而《遂人》言“十夫有沟”,又《小司徒》言二千三百四夫为县,而《遂人》以二千五百家为县,非独国野之不同,恐标准与计算公式本不相同 ② 贡兼贡赋等而言,“鲁三家四分公室,皆尽征之而贡于公”,即取赋的一小部分以为贡,原来贡赋归于三家《国语》行文简略,不能拘于定义又官宰食加,加一般作“家邑”解,《国语注》引《论语》:“原宪为家邑宰”(今本无),家邑即私邑,以别于国邑但官宰有职秩,应兼家邑国邑而言《左传》庄公十九年,“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秩为国邑所入,疑加为禄秩加诸官宰的意思.如《左传》:“亦庆其加”(昭公年三十年),“敢闻加贶”故《左传》又云:“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成公十七年),而“竖有官邑”(昭公十六年),都得称为加,不限家邑而已 按照九一之制,井九百亩,其中一百亩属于贵族收入,由庶人八家共耕,这叫公田庶人“八家皆私百亩”,这叫私田孟子作出如此说法,其真实性自来被人怀疑,范文澜同志等根据《诗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记载以证明孟子这一说法的可信,论证上也难以成立①但是,这种公田和私田在当时又确实是客观存在着的 目前 可以证明公田私田的存在,比较确切的有如下的一些记载:第一,《诗甫田》《大田》诸篇,描述贵族拥有大片田地及农夫在公田上耕种的情况,那里既有田峻监督,贵族(称为“曾孙”)也亲自巡视,虽有时给予农夫以“馌”,或者“我取其陈,食我农夫”,“采荼薪樗,食我农人”,而公田的收获则全归贵族,所谓“蒸我髦士”或“以谷我士女”,因此,农夫必须有私田(指使用权)以维持生活。
《国语鲁语》说:“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可知农夫在共耕公田时,因距离有远近,徭役多少得计算远近的行走在内,这也是说明农夫来自其小庐舍,有其一定的私田至于诗中说到:“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寡妇只能拾点禾穗,因为没有劳动力,不能耕种公田,连私田使用权也被剥夺了这一类的纪事诗,可以与后来孟子所讲的遥相印证第二,《诗七月》篇对封建 农村 生活作了全面的描述,其中如“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农夫的猎获,其中好的部分得交给贵族;又“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农夫在春节还得给贵族以酒食凡此等等都可说明农夫有其独自的门户,其身份不是奴隶,却须负担更多的剥削,可知这种独自门户是以私田为基础的第三,从西周初的小耕作制,亦可证明公田私田的存在一般把《诗经》的“十千维耦”(《噫嘻》)、“千耦其耘”(《载芟》)看成是奴隶农场大耕作制,我看这完全是误解《载役》《良耜》以及《噫嘻》《丰年》诸篇,都属祈神报社之诗,描述广大农村的一般情况,它与《甫田》《大田》的专写一个贵族的“井疆”者有所不同,应作具体 分析 在广阔的田野中,诗人用夸张手法,写出“十千维耦”,“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以开百室”,“百室盈止”等景象,通过祈神的颂歌,写出贵族想无限制地增加财富的奢望,这是合乎贵族诗人的所谓“写真实”的。
至于贵族诗人具体的写一个领主的“井疆”时,情况又大不同,如《信南山》之“中田有庐,疆埸有瓜”,瓜果不会远离居处,疆場不会很广周天王的藉田千亩,由庶民三百人耕种,应该是最大的农场了,②人数也不及千耦的六分之一,怎能说“十千维耦”是近乎实际的记载呢?藉田千亩也不一定是大农场,一般大贵族如“卿备百邑”都分别有邑宰管理,当时邑的———————— ① 《大田》《甫田》诸诗,是士人作的,绝不具农民口气农民与领主处于阶级对抗,不会有“我田既藏,农夫之庆”的思想感情,也不会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思想感情只有作为领主所属的士,才会称领主为公,井向他献媚,希望下雨先下到領主的田里,因此公私非对称之词,颇似《七月》的“言私其豵,南献豜于公”,公所指的是士的私田,不作副词用至于说“我田即藏,农夫之庆”,有人把农夫视奴隶,其实在奴隶制下的劳动生产,无由出现这样的气氛,也不可通② 周天王有籍田,号为千亩籍田”由“藉田”转为专用名词,籍田由庶民耕种,在《周礼》亦称为徒,共三百人,由“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籍”,应为千亩再分散坦任耕耨大小不等,千室之邑固有,十室之邑也有,都不可能集中耕种的①《论语》:“长沮桀溺,耦而耕”,《国语》:“冀缺耨,其妻馌之”,也都不是大农场的景象。
因此“同养公田”,只是要向领主负担公田的一定耕种任务或若干天数的徭役,另外农夫分别自耕其私田这都是一种家庭范围的小耕作制②,从领主言,也系以家庭为单位,只不过家庭范围大一些,替他耕种的劳力多一些,而且劳力不出于己而已对于“同养公田”美其名曰藉曰助,实际上是力役地租孟子说“惟助为有公田”,这话完全合理至于奴隶农场不会有什么公田、私田之分,奴隶本身只构成为奴隶主财产的一个部分,其与农奴因依附关系而有私田者迥不相同;而且奴隶大农场也根本无法产生藉助的观念,奴隶制的超经济强制对待奴隶如同牲畜,这与封建制的超经济强制,让农民有其小私有财产,仍有着严格的区别按商代藉助的概念,来自生产过程,用耒用锄以松土、附苗、除草等,因称为藉为助西周沿用这一名词,其含义已完全改变,具体分析非常重要③ 封建土地占有制决定了封建剥削的具体形式通过剥削形式的研究,也可以反过来更深入地了解封建土地占有制的内容下面略述助、藉、彻的正确解释,以便与上述井田制相互参证彻与藉是周原来统治范围内采用的剥削形式,助则萌芽于商,《孟子》上有“殷人七十而助”的传说④三者互相关联,确立于西周,其萌芽状态的情况及其年代、地区等均已无法考证⑤《诗公刘》:“度其隰原,彻田为粮”,《江汉》:“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崧高》:“彻申伯土疆,以峙其粮”。
彻与土地或粮食联在一起成为一个专门名词,它有时又可与藉、宣等字相互见义,如《韩弈》:“实亩实藉”,《緜》:“乃宣乃亩”,《说文》:“宣、通也”,“彻、通也”,“藉、助也”,相互可以见义论租赋制度原是一个,但严格区别,则彻、宣为一组,籍、助为一组封建主借农民之力耕种为藉,从农民方面讲又是助,把力役的剥削美化为“合理合法”的依附关系了封建剥剥削不只于藉助一端,而总其名曰彻,所以彻训为通,也可以训为治、为取,更可以与宣字相互见义封建占有下的划分井疆、疆埸并分为公田私田,可以称之为通其疆土;农夫“同养公田”即有通力合耕之义,———————— ① 卫免余语“唯卿备百邑”,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金文有赐二百二十九邑者,不是有绝对标准的十室之邑、千室之邑均见《论语》 ② 西周初年一般不主张大耕作制,《诗甫田》:“无田甫田,唯莠骄骄”,即可证明小耕作制已成习惯,对大农场望而生畏 ③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农业部分,对于藉的考释,可以 参考 ④ 《周礼匠人》注,“殷人七十而助”,助字余本、嘉靖本均作*[孚+鸟]闽,间监本改助按助由锄演变而来,松土附苗除草为*[孚+鸟],从草从助,是其本义,足知*[孚+鸟]字本指生产过程,以后逐渐用以表示地租之制,当在商末,此亦变化中遗留下的一点痕迹。
⑤ 如《史记周本纪》有“贫弱萌隶”之语,萌即氓,后来兼称“民氓”,又作“宾萌”,氓为失去田地的自由民流离在外而依附于人者,藉助即与利用氓的劳动力有关,这方面另须研究,材料也太缺乏故可以说是通;把赋税通计征取,又可以概括为通,而“通”字治理、剥取之义都由此孳生出来①不同的释文产生于不同的具体内容,而以训通为主,用以表示整个封建剥削的内涵研究助藉彻的重要史料,首推《国语鲁语》与《左传》哀公十一年关于鲁用田赋的记载,为了便于分析起见,并录于下: 季康子欲以田(甸)赋,使冉者访诸仲尼……曰:“……先王制土,藉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讥其老幼,于是手布军族之出则征之, 无则已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卸字左半边]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②矣……”(《国语》) 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废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邱)③巴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甸)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左传》) 按鲁用田赋即甸赋由井赋、丘赋到甸赋,可以看出军赋在逐渐增加。
一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上引《国语》讲到井赋,而《左传》又会讲到丘赋,丘赋教目据《周礼》为戎马一匹、牛三头,尚未包括军粮在内;甸赋则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之头、甲士三十二人、步卒七十二人,也不包括军粮在内由井赋、丘赋到甸赋的增长情况大致如此,确切数字今已无可考查 《国语》《左传》关于鲁用田赋的记载,包括整个赋税制度,也即全面涉及助藉彻有关诸问题④首先是“先王制土”,说明当时土地以井为基本计算单位,井上面更有邑、丘、甸等计算单位,都体现在整个赋税制度中;其次是“借田以力而砥其远迩”实行借助之法,说明当时为力役地租制;第三是“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基于财产(主要基于土地)而来,农民有私田,亦在被征之列;⑤第四是“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为徭役劳动的另一个内容,———————— ① 《诗豳风鸱鸮》:“彻彼桑土”,毛传:“彻、剥也”《诗大雅公刘》:“彻田为粮”,毛传:“彻、治也”彻可引申为许多意义,究以通为主,汉代译通为彻,系习惯上经常的用法 ② 籍亦释作藉,与上“藉田以力”同义,但从内容和文字分析,应以典籍之籍为正因上述租赋内容不止藉的一端,这里也不应归结于藉;又结合下引《左传》“则周公之典在”互释,知籍即典,文义完全相同。
③ 这里丘字,非孔之丘,乃邱甸之丘,从文法和前后内容可知,上述两个引文包括了井、丘、甸三级租赋制度 ④ 本来季康子只问田赋,而孔子的回答,从土地占有、地租剥削到地税剥削都谈到了,由于赋税是逐渐增加的,名色甚多,孔子反对增赋,必然涉及各个方面,不能拘于赋税范围去理解 ⑤这个赋字不是赋的全部,只是从财产有无多少来征收的那一部分,赋作动词用,与田赋之赋既有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包括兵役、徒役、筑城、修宫等在内,也属于藉助的一种方式;①第五是军需征收包括车马、甲仗、衣粮在内,除平时有其基本贮备外,临 时尚 需征集、增补和扩充,所以说“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其属“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