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过桂北时实施的民族政策及其当代启示 韦贵方 廖国一【摘 要】红军长征过桂北时,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桂北地区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制定了民族平等、团结、联合的基本政策民族政策在桂北地区的成功实践,为红军长征经过其他民族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借鉴,促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和党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探索在新时代,必须继续深入实施民族平等政策,持续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创新民族政策宣传方式和载体,建立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从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制定民族政策,才能确保党的民族工作顺利有效地推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Key】红军长征;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桂北地区【作 者】韦贵方,中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助理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4;廖国一,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所所长,教授广西桂林,541001D633.0 A 1004-454X(2021)06-0011-0008引 言2021年8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中,深入总结我们党百年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化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
[1]作为党的民族政策及理论形成的早期探索阶段,红军长征过桂北时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成功经验的重要部分1934年12月,中央红军在历经惨烈的湘江战役后,最终突破了国民党的第四道封锁线,成功穿越了今广西北部的灌阳、全州、兴安、资源、龙胜等县(简称桂北地区),历时19天[2]42在桂北地区,突出的民族问题促使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具体民族情况相结合,制定相应的民族政策1934年11月19日,红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3],11月29日又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对苗瑶民口号13条》等民族政策文件及标语,在党和中央红军进入桂北地区后,为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指导原则和现实依据中央红军在桂北地区成功地践行民族政策,为后续中国特色民族政策和解决民族问题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新时代,加强对这一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工作实践的研究,汲取历史营养和智慧,有利于我们党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红军长征过桂北时实施民族政策的社会背景及原因民国时期,桂北地区各少数民族在国民党桂系集团统治下,深受压迫和歧视中央红军长征途经桂北地区时,国民党桂系集团又刻意制造民族矛盾,企图利用民族问题阻挠红军过境桂北地区。
一)国民党反动派实行民族压迫、歧视政策,桂北地区民族矛盾突出1.实行保甲制度,严密控制乡村基层社会1928年,新桂系为了加强对基层乡村的控制,开始着手解决基层政权问题1931年8月,新桂系设立了第一训政区,并在区内开展试查户口,整理户籍,推行保甲制度1933年,新桂系在镇压桂北瑶民起义后,为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出台了《广西各县苗瑶民户编制通则》,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少数民族进行编管,[4]对苗瑶等少数民族进行严密控制,并规定“苗瑶民户之正副甲长及村长,由区公所或县政府委派,呈报省政府备案”[4]通过这样的方式,新桂系强化了对苗瑶地区的乡村基层社会的把控2.实施“特种教育”,同化少数民族1928年,新桂系为“教化”苗瑶人民,拟定了“苗瑶教育计划”,提出“造就苗瑶领袖人才,培养苗瑶师资力量,筹设苗瑶学校,编辑乡土教材”[5]8021933年,广西省政府颁发了《开辟瑶山案》和《广西苗瑶教育实施方案》,在全省苗瑶地区推行“特种部族”教育,虽然对苗瑶地区教育事业有些许益处,但“特种部族”教育的本质在于同化少数民族,巩固统治因为“同化教育”是“特种教育”准则,各民族的语言、文化、习俗在学校教育中被同化,在实施中完全忽略少数民族的情感。
正如黄旭初所评价:“广西省政府,为改造其社会,适应其需求,以达到政权统一及同化合作起见[6]13.实行“风俗改良”,歧视少数民族1926年,广西省政府下令广西各地瑶民改装易俗,不依办理,即遭到监禁或罚款1933年又修正公布了《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成为新桂系政权推行“风俗改良”的总的法律规范根据该法规,广西各少数民族需要改装易服,摒弃本民族传统服饰;不准聚集歌圩唱和;不得迎神建醮,奉祀淫祠及送鬼还愿[7]甚至将少数民族“生育子女,分送红蛋做弥月,外婆送鸡米”的习俗也视为陋俗[8]19在新桂系的强权压制下,各地在改良风俗的过程中,强行同化政策,侮辱歧视少数民族,引起少数民族的强烈不满4.强迫少数民族放弃民族传统宗教信仰新桂系为迫使少数民族放弃传统的民间信仰,严厉规定“凡游神、醮会、求神、拜佛、送鬼、放花炮、完花愿及清明、中元节焚烧冥镪、纸扎等迷信行为,均应革除”[9]4271933年《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迎神建醮,违者没收其所筹集之捐款,并处首事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金,其在场僧道法衣法器没收之”[8]31为达目的,新桂系采取破壞庙宇、神像,严禁僧道地师营业,禁造迷信品物,严厉处罚等措施。
在这些措施的打击之下,桂北地区各族群众被迫放弃自身的传统宗教和民间信仰,导致很多历史文化遗产被毁坏,民族传统文化损失严重国民党桂系实行的民族压迫、歧视、同化政策和肆意破坏民族关系,加剧了桂北少数民族对国民党桂系军阀、汉族军队的仇恨和敌视,桂北地区民族矛盾突出严重激化的民族矛盾,引起瑶、苗等少数民族对汉族军队的反感和抵抗这就很有可能会导致以汉族为主体的红军进入桂北地区时被各族群众误解,面临孤立无援,甚至遭到武装袭扰的境地二)民族问题事关军事行动成败,开展民族工作势在必行红军即将进入桂北时,桂系当局利用少数民族对汉人心存疑惧和仇视的心理,在各族群众中大肆造谣,搞欺骗宣传他们污蔑共产党“共产共妻”“奸党匪帮”“江西”[10]等;对各族群众造谣说红军“杀人放火,抢劫民财民女”[11],鼓噪共产党和红军是来“夷平”各兄弟民族的,妄图挑起少数民族对红军的仇恨国民党桂系集团还派飞机散发传单,严令群众“速往山顶躲避,并将粮食亦要运藏上山”[12]46强迫各族群众去修筑碉堡,组织各乡、村民团守备队胁迫群众在野外埋设毒竹签和加固防守寨门,企图阻截、袭扰红军入境、过境国民党桂系还专门派出特务人员趁夜潜入红军住地放火烧房,并嫁祸于红军。
如龙坪、广南城、平溪、流源等红军夜宿营地失火主要原因是反革命势力有计划的纵火,[13]43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国民党桂系刻意制造民族矛盾,目的在于制造隔阂,挑拨红军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激起各少数民族对红军的仇恨由于国民党当局的造谣和高压政策,在红军还未到达桂北地区前,各族群众已对红军产生误解和惧怕心理红军进入桂北地区时,“每到一处,全村甚至全镇的房屋以及粮食被统统烧光,使部队无法得到给养,也得不到好的休息”[13]153,将士们只能借宿在群众的堂屋、檐下、楼底当红军到龙胜时,在反动派的欺骗和威逼之下,侗族群众不敢接近红军,差不多都躲进深山去了,偌大的寨子只剩下些老人小孩在家[14]上述问题致使红军出现“粮食快吃光了”“有钱买不到粮食”[15]83~85的尴尬困难局面同时,桂北地区地理情况复杂,加之当地民团的袭扰不断,时常导致行军方向错误和联络中断的情况[16]24由于流动作战,没有稳固的根据地,以致落伍人员剧增、部队较乱[16]23总的来说,中央红军在桂北地区既面临异常危急的军事任务,也面临着棘手的民族问题,这些问题促使党意识到军事任务与民族工作密不可分因此,党认识到必须把解决民族问题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民族工作,才能确保党和红军进入民族地区后赢得各族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红军长征过桂北时党的民族政策及实践方式1934年10月,中共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革军委机关和直属部队编委两个纵队与中央红军主力组成战略转移野战军[13]19因此,在中央红军面临民族问题的困境时,党和红军的领导机构依据形势,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民族政策,为开展民族工作提供指导原则和依据一)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张1.坚持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历史上,桂北各少数民族长期遭受封建官僚、地主、军阀、奸商等残酷的压迫与剥削,因此他们仇恨民族压迫和歧视党认识到帮助桂北各族群众反抗民族压迫、实现民族平等、消除过去的隔阂,是获得他们的接纳与支持的首要任务因此,1934年12月29日红军总政治部颁布了《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并附《对苗瑶民的口号》13条文件指出:我们对瑶民(或苗民)的基本主张,是反对一切汉族压迫与剥削,汉民与瑶民的民族平等[17]244~245这体现了党坚持民族平等的主张,而为了真正实现民族平等,不仅要“在精神上与物质上给他们以实际的帮助”,同时还要帮助他们反抗压迫因而党又提出“瑶民民族的敌人即是中国勞苦民族的敌人,瑶民与中国劳苦民众是弟兄,所以要联合起来,协力同心,为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而奋斗”[17]245。
上述指示和口号确定了党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反对民族压迫的基本原则2.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党和红军到来之前,桂系当局强迫少数民族移风易俗和放弃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引起桂北各族群众极大的反感因此,党为了与各族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作为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1934年12月24日,红军总政治部颁发《关于红军沿途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指出:“红军经过之地苗民甚多,居民视牛如命,绝不应杀牛,对杀牛行为进行严厉处罚[17]249而在《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中也明确要求“对于他们的统治的方式、思想习惯以及宗教仪式,应该表示尊重”[17]245红军突破湘江进入越城岭山区后,总政治部又及时作出规定要求:“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地区停止打土豪;见到群众有礼貌,主动打招呼……屋内无人,不得入内借宿;不准入内室,只能借宿于檐下、堂屋和楼底;不得争井水、共厕所[3]3.从民族实际出发,争取和团结少数民族进步阶层红军总政治部经过分析,认为“瑶民的土司管事等,在瑶民心目中还有极大的权威与威信……在反对汉族的军阀、官僚、财富佬的民族压迫方面,这些瑶族上层阶层显然还带有革命作用”[17]244。
在特定历史环境下,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敏锐地察觉到少数民族上层具有的革命觉悟性和进步性,以及在组织各族群众反抗民族压迫方面,具有着积极作用因此,党认为现阶段要“经过他们去推动广大的瑶民群众,进入革命斗争的阵线”,并提出“不求过早的去发动瑶民内部的阶级斗争,来破坏我们同他们的反帝国主义的一致行动”的主张[17]245可见,党的主张是与苗瑶民族上层建立紧密的联系,与他们在政治、军事上进行联盟,并通过他们去帮助吸收广大群众参与革命,最大限度地团结桂北民族地区的革命力量4.宣传革命思想,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革命热情桂北地区各族群众具有反抗压迫的强烈愿望,即便是在1933年桂北瑶民起义失败后,瑶、苗等民族这种反抗压迫、剥削的思想依然不减这为宣传革命思想和建立党组织提供了群众基础因此,宣传革命思想、发展革命组织和培育革命力量成了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一是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党提出要“推动更左的革命分子走上领导地位,并从他们中间吸收共产党党员”;二是建立党组织和开展革命思想教育共产党在瑶民中间,应该不断吸收最觉悟与先进分子加入共产党,在瑶民中发展共产党组织,而且在一切实际斗争中,以共产主义的教育,教育所有瑶民群众。
[17]245~246吸收有革命觉悟的瑶族、苗族群众参与革命,并通过他们播撒革命火种,激活桂北各族群众反抗压迫的革命热情,这正是民族政策服务于军事目标的体现二)践行民族政策的主要方法和体现1.以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措施宣传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