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30号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已经2007年8月19日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7号)、铁道部《关于重新修订的通知》(铁安监字[79]2056号)同时废止前发有关文电与本规则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则为准 部长: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 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4客运列车脱轨1辆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c2.货运列车脱轨.c3列车火灾列车爆炸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向占用线接人列车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clo.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人列车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人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电气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
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人列车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d2.调车脱轨d3.挤道岔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