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中国古代的“老年法”

飞***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28.50KB
约2页
文档ID:4786664
中国古代的“老年法”_第1页
1/2

中国古代的“老年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子女今后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那么,在“百善孝为先”的中国古代,又是如何解决养老这一问题的呢?在夏朝,不孝敬老人判重罪,直至处以死刑对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老人,不给老人吃饱穿暖,老人生病如不给医治,不细心照料,都在不孝之列,要受到处罚依据不同情节,处以在脸上刺字(墨)、割鼻子(劓)、斩脚(刖)、死刑(大辟)等不同的惩罚周朝虽无具体的处罚制度,但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具有礼仪含义的具体要求如,50 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60 岁以上老人的饭菜中要配肉;70 岁以上老人的饭食中要增加副食;80 岁以上的老人要给吃些珍馐美味;到了 90 岁,小辈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饮食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但孝敬老人的传统没变如,齐国规定对 70 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赋税和徭役;80 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二子的赋税和徭役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对养老问题更加重视,推行了一套特殊的优惠政策规定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免除缴纳租税酒是国家专卖品,为了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开设酒店卖酒。

为确保养老制度的落实,汉律还规定:对不赡养老人者,要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尸体展示街头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尽孝者也判重罪子女杀戮父母、祖父母者,即使未遂,均判弃市(暴尸街头),殴伤长辈者同样也处弃市  唐朝规定: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此规定,目的是让子孙尽心竭力地照顾好老人唐朝在“补给侍丁”制度中规定:对 80 岁以上的老人,政府给安排一个照料的人,90 岁以上的老人给安排两个照料的人,100 岁以上的老人给安排 5 个照料的人政府安排的这些人全部免除服徭役义务礼制上还规定子女对老人要给予精神上的安慰,清朝规定,儿子家庭再贫困也必须设法赡养好父母,如果因贫困导致父母自缢身亡,要按照过失杀父(母)处罚,判处儿子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为确保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还首创建立了“存留养亲”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就是说,犯人的直系亲属年老,家中无人赡养时,对于不是犯有十恶不赦的犯人,允许对其缓期执行,留下来照顾老人,待老人辞世后再去服刑除家庭养老外,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还在南京建立了“孤独园”,专门收留、赡养孤苦老人;唐肃宗建立了“普救病坊”,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南宋时期在杭州设立了“养济院”,将无法养活的老人登记造册,由国家进行赡养。

据《深圳晚报》)本文摘自:《中老年时报》2013 年 11 月 8 日 7 版,作者:凌子越,原题为:《中国古代的“老年法”》。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