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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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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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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第一部分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一、主要职责第二部分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第三部分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二、 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主要包括:辖区 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备案、工程合同、监理合同、施 工图、竣工验收、墙改节能等备案管理,施工许可证、商品 房预售许可的颁发、新成立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 业资质受理申报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房地产开发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

不包括市级以上政府投 资项目、跨县区实施的项目以及辽河油田矿区实施的项目三、 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监察;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 目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包括市 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跨县区实施的项目以及辽河油田矿区 实施的项目四、 负责城市排水许可、供水设施审批及城市道路挖掘 许可等;负责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城市供暖管理 工作,以及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五、 负责兴隆台区城镇特殊困难家庭住房补贴的审核与 发放工作;负责兴隆台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审核与 分配工作;负责兴隆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与分配工作;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六、 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林丰路、 向海大道、辽河路、中华路除外);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方面 的建设及维护管理(林丰路、向海大道、辽河路、中华路除 外);负责区财政直接投资的基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七、 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初审,依法查处违 法违规经营城镇燃气行为;负责燃气工程的审批及监督、管 理;负责城镇燃气设施保护工作,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 防止建(构)筑物占压或损害城镇燃气设施;负责组织对城 镇燃气的施工、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等人员的培训;负责城镇燃气应急管理,制定燃气 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 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 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城震应 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九、 负责对辖区绿地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十、负责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信访投诉处理工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盘锦市兴隆台区住建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 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 机构设置说明一、监察室督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定、决议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 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廉政 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负责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 作二、办公室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各股室及 下属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催办和接待工作;制定局机关各 项工作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重要的会议组织、 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 单位的档案、印章、信访、信息、保密、保卫、计划生育和 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建设系 统职工培训;管理局机关及系统退伍人员的分配、人事调配、 离退休工作;管理和指导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和 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三、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行业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的起草、审查、报批 工作,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负责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和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指导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体制改革工 作负责核查、收取规划许可证的综合配套费工作,负责施工 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上述相关证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四、 计划财务科负责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规划、计划和年度规定资产投 资计划、技改计划和市政、园林年度投入计划,并按规定办 理相关项目立项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制定有关计划统 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各项制度;归口管理有关行业统 计、信息工作;管理和指导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业务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 务收支、财务预决算等管理工作。

五、 城市建设科负责实施、管理、指导全县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热力、 城市照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城市防汛排涝 工作;管理全县风景名胜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报批全 县历史文化保护区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制定城建 行业的技术标准;负责全县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建 设档案工作六、 建筑管理科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组织 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的 标准定额;综合管理权限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证审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拟定勘察设计、 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实施发展建材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培育和发展 建材产品市场、为建材行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归口发建 材新产品的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和建 筑劳务合作业务;负责墙体革新和建设节能工作;负责对企 业进行资质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七、 安全质量管理科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 全县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以质量为核 心的施工现场基础管理工作;管理和系统指导建设行业的安 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 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生产是事故的调查处理;管理 权限城市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开展行业 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指导全县村镇的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建制镇、集镇和村庄 的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调 整、修订、完善、实施建制镇、集镇、村庄的总体规划、专 业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 村镇建设试点、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开 发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第二部分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 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第三部分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 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121. 93万元,包括:1. 财政拨款收入16380. 54万元2. 结转和结余2741. 39万元二)支出总计17067.68万元,包括:1. 基本支出1507.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 9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 84万元,城乡社 区支出1398. 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2万元2. 项目支出15560. 1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27. 93万元,农林水支出58. 7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0. 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3. 51 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说明1、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总计19121.93万元1. 财政拨款收入16380. 54万元2. 结转和结余2741. 39万元2015年收入总计45634. 17万元,其中:1. 年初结余和结转9268. 412. 财政拨款收入36365. 76万元2、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总计17067. 68万元,1. 基本支出1507. 55万元2. 项目支出15560. 14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37892. 78万元,1. 基本支出1455.87万元2. 项目支出36436. 39万元说明:基本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较2015年有所上升, 主要人员工资上浮等因素项目支出:2015年城乡社区支出30329.88万元;2016 年是10027. 9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权限下划增加 支出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 万元,同比下降3万元,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2016 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万元,比上年增加206万 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经费以及水电费支出等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8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 出2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 采购支出总额的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 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 非财政性补助收入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 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以外的收入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 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 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1 .上繳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12.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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