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BF230-2008重庆市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实施日期: 2008 年 1 月 1 日版本:A 更改:0应急意外事故撤离程序第 1 页 共 3 页1 目 的当发生生物性、化学性、失火等紧急情况时,安全有序的撤离现场所有人员,避免人员伤亡 2 适 用 范 围适用于实验室与相关场所的所有人员3 职 责3.1 发现紧急情况的第一人为责任报告人3.2 事故发生现场最高职务或最高技术职称者为现场组织撤离负责人3.3 单位领导为意外事故应对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3.4 实验室负责人应确保用于急救和紧急程序的设备完好并能使用4 工 作 程 序4.1 实验室安全标识与要求4.1.1 实验室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险标志和放射性标志)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标志4.1.2 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紧急撤离路线应有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紧急出口标识应区别于普通出口出口应通向一个开放的空间4.1.3 实验室应有可锁闭的门,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4.1.4 实验室应安装自动烟雾报警、放射线泄露报警等装置4.1.5 实验室有应急照明设施,配备灭火器材、材料和工具等,并不得随意移动编号: BF230-2008重庆市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实施日期: 2008 年 1 月 1 日版本:A 更改:0应急意外事故撤离程序第 2 页 共 3 页4.2 人员撤离原则4.2.1 实验室所有人员应了解撤离路线和紧急撤离的集合地点4.2.2 实验室所有人员每年应参加一次紧急撤离演习4.2.3 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发现的第一人应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或部门报告,必要时大声呼喊,通知现场人员撤离或求援4.2.4 现场最高行政职务者为组织撤离负责人,无行政职务的以最高技术职务者为组织撤离的负责人,现场其他人员应自觉服从指挥和安排,做到安全有序撤离4.3 生物性意外事故发生的撤离4.3.1 一旦发生生物性意外事故,立即停止工作,按《实验室感染性物质漏出处理程序》及《废弃物处置程序》进行处理4.3.2 现场人员按《个人防护装备应用程序》进行服装脱卸和消毒处理后撤离实验室。
4.3.3 受伤或暴露感染性环境中的人员视生物危害级别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治、免疫接种、隔离观察等处理4.4 化学性意外事故发生的撤离4.4.1 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大量泄露或溢出可能对人员造成危害时,应迅速疏散现场的所有人员在个人防护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别采取清除、中和、覆盖、阻燃等力所能及的处理方法4.4.2 现场一旦有蔓延的趋势,或实验室不能处理时,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等待专业机构前来处理4.5 火灾、自然灾害发生时的撤离编号: BF230-2008重庆市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实施日期: 2008 年 1 月 1 日版本:A 更改:0应急意外事故撤离程序第 3 页 共 3 页4.5.1 迅速应用灭火器材扑灭可控制的火灾4.5.2 当火势有蔓延趋势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安全有序地撤离现场,不要试图去灭火4.5.3 撤离时要注意隔开浓烟,可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若无水时,使用干毛巾、干口罩也可以,要将口鼻捂严,还要尽量贴近地面行进或爬行不能乘普通电梯撤离,以免逃生失败。
4.5.4 其他灾害发生时,首先设立适当的封锁区,迅速转移菌(毒)种和相关材料,人员移至安全地带,灾害过后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消毒和清理5 相 关 文 件5.1《实验室感染性物质漏出处理程序》5.2《废弃物处置程序》5.3 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5.4 各单位的《爆炸应急处理预案》6 记 录6.1 废弃物处理记录6.2 压力蒸汽灭菌记录6.3 现场消毒记录6.4 化学消毒剂配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