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壹****1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256KB
约24页
文档ID:470511753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_第1页
1/24

专职消防队建设原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都市消防站建设原则》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原则第二条 本原则合用于行政区域范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专职消防队己建成的专职消防队,应当参照执行,逐渐达到本原则的规定第三条 专职消防队在立项、选址、筹办、建设、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应当按照本原则的规定实行对专职消防队建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以及对消防队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应当执行本原则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专职消防队建设,除执行本原则外,还应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第二章 分类和选址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可分为一类消防队、二类消防队、三类消防队三类一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5辆以上 二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3-4辆三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1-2辆第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专职消防队应设在城乡、企事业单位适中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道路)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二、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队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上风处,距离危险源和管道不得不不小于35米三、专职消防队车库门应朝向道路,门前距离不得不不小于15米。

第三章 建设项目和建筑原则第七条 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专职消防队的场地重要是指室外训练场专职消防队的房屋建筑涉及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业务用房涉及:消防车库(应预留1个备用车位)、通信室、值班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器材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会议室、灭火救援资料室、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构成训练塔:一类、二类消防队必须建造,三类消防队为选建辅助用房涉及:餐厅、厨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等构成消防队的装备是指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训练器材、通信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教设施等构成第八条  专职消防队营房总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类消防队:2300平方米以上二类消防队:800平方米以上三类消防队:350平方米以上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营区应由营房和训练场地构成 专职消防队多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1拟定专职消防队多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  表1名 称面积(平方米)名 称面积(平方米)名 称面积(平方米)消防车库80/每辆体能训练室20-60消防员宿舍50-90/每间通信室10-30器材仓库15-50浴室10-60贮藏室15-30干部宿舍15-30/每间电视、文化学习室20-60营房其他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可参见《都市消防站建设原则》执行。

训练场地应设立体能、技能训练设施,周边视情进行绿化第十条  专职消防队建筑耐火级别不应低于二级,并符合抗震规定第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办公设施和库(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办公室应配备办公桌椅2套、电脑1台、档案柜1组、机1部等常用办公设施二、通信室必须配备基地台1部、接警(电脑)1部、办公桌椅1套三、学习室应按人数配备桌椅四、集体宿舍中每人应配备床、床头柜及贮藏柜配备统一的被褥、床单、竹凉席、枕头等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床头柜和贮藏柜等物品必须摆放统一、整洁有序五、车库内应划出车辆停车线并设立战斗服放置架,战斗服叠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六、器材库内装备摆放必须整洁有序,符合库室摆放规定第四章  人员配备原则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品德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限度四、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至四十岁如下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专职消防队队员:一、受过刑事惩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应按照管理干部、指挥员(队长、指引员)、班(组)长、战斗员和防火员等岗位配备人员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原则:配备1辆消防车的执勤人员不得少于9人;配备2辆消防车执勤人员可按所配消防车每辆8人拟定;配备3辆及以上消防车的执勤人员可按所配消防车每辆7人拟定;轻便(吉普)消防车执勤人员不得少于5人;特种消防车的执勤人员按车型配备。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人员由执勤队长、战斗班长、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和接警员等构成执勤队长由队长、指引员轮流担任第五章 装备和标记原则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配备按表2的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消防车辆配备表  表2              单位类型配备消防车数量不少于1辆(注1)不少于2辆不少于3辆不少于4辆不少于5辆民用机场———√√都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综合维修基地√————发电厂(机组总容量:兆瓦)<600600~12001200~18001800~2400>2400造(修)船公司(一次生产能力:万吨)<55~1010~1515~20>20储藏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仓储面积:公顷)(注2)5~2525~7575~125125~175>175码头易燃易爆物品码头(年吞吐量:万吨)80~400400~600600~800800~1000>1000可燃物品码头(年吞吐量:万吨)400~~30003000~40004000~5000>5000集装箱码头(年吞吐量:万箱)60~300300~450450~600600~750>750其她(注2、3、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公司(占地面积:公顷)2~1010~5050~100100~150>150生产、储存可燃物品的公司(占地面积:公顷)10~5050~150150~250250~350>350大型商场、市场(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注:1、该类公司、单位是指近来的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在5分钟内不能达到的公司、单位(除都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综合维修基地)。

2、公司、单位的建筑物内设有自动灭火设施时,需配备消防车辆的生产公司和储存公司的占地面积、仓储面积原则可按本表的规定增长1倍执行;局部设自动灭火设施时,可按上表规定面积加上该局部面积来执行3、同步有甲、乙、丙、丁、戊类生产、储存的公司单位,当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储存单元占地面积不小于基地内所有单元总占地面积50%时,按火灾危险性大的公司单位指标执行;甲、乙、丙、丁、戊类生产、储存单元之间占地面积可按如下比例进行折算:甲类生产、储存单元按丙类单元相似占地面积的5倍算,乙类生产、储存单元按丙类单元相似占地面积的3倍算,丁、戊类生产、储存单元按丙类单元相似占地面积的1/5倍算4、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为主的公司,其每天每公顷平均物料产品吞吐量不超过10吨的,可按本表中相应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公司原则的3倍执行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其建设模式可采用自建专职消防队、公司联合建设专职消防队两种模式:(1)满足表中配备1辆消防车指标的公司单位;(2)占地面积10~30公顷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甲、乙类生产、储存)的公司单位; (3)占地面积50~100公顷生产、储存可燃物品(丙类生产、储存)的公司单位。

6、联合建设专职消防队的公司必须毗连,公司之间生产、储存的性质和火灾类别应相近,联合专职消防队应布置于适中位置,专职消防队的规模应根据联合公司的总占地面积符合本表的规定7、行业原则高于该配备原则,按行业原则执行,未达到按该原则执行二、专职消防队配备的常用消防车类型,应符合表3的规定各类专职消防队常用消防车辆类型配备原则(辆)表 表3消防队类别品 种一类消防队二类消防队三类消防队灭火消防车水罐或泵浦消防车221水罐或泡沫消防车21△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干粉消防车△△举高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专勤消防车抢险车△排烟消防车或照明车△通信指挥消防车△供气消防车△后援消防车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救护车△△三、专职消防队重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专职消防队重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  表4发动机功率(千瓦)≥132比功率(千瓦/时间)≥8水罐消防车出水性能出口压力(兆帕)1.8消防车出泡沫性能(类)B流量(升/秒)20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必须配备1台能与市消防局消防指挥中心联通的无线电台和2只以上内部联系的手持电台有条件的单位每辆执勤消防车应当配备1台能同所属的公安消防中队联通的无线电台。

第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机动消防泵、移动泡沫炮、泡沫液(桶)、空气泡沫枪的配备基本原则应符合表5规定专职消防队机动消防泵、移动泡沫炮等配备基本原则表 表5类别车辆装备一类消防队二类消防队三类消防队机动消防泵2台(选配)2台(选配)1台(选配)移动式消防炮1-2门1-2门1门(选配)泡沫液(桶)100公斤、空气泡沫枪2套1套1套第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基本原则按照附件一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破拆救援器材基本原则按照附件二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专职消防队梯子、接头、水枪、水带、分水器材配备基本原则按照附件三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执勤消防车灭火器材不同车型配备原则按照附件四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营门、消防车、战斗员头盔、战斗服装标记原则按照附件五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原则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其他形式专职消防队建设参照本原则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原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专职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表2、专职消防队破拆救援器材配备表3、专职消防队梯子、接头、水枪、水带、分水器材配备表4、轻便泵浦消防车配备原则、中型水罐消防车装备配备原则、重型水罐车消防车装备配备原则、中型泡沫消防车装备配备原则、重型泡沫消防车装备配备原则、高中低压泵消防车装备配备原则表5、专职消防队营门、消防车、战斗员头盔、战斗服装标记原则附件一:专职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表序号名称配备数量消防员/每人战斗班/每班库存1消防头盔1顶3/每车2消防手套1付1:13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战斗服)1套1:1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1双1:15消防安全腰带1条1:16消防安全钩1只3/每车7消防腰斧1把3/每车8个人导向绳1根3/每车9保险绳1只3/。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