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各校区、各班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校后[2015]1 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门诊就医流程学生持《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挂号就诊,缴费时医保内甲、乙类项目个人自负 20%,丙类项目全额自负二、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流程及医疗费用报销事项1.转诊办法学生需到校外就诊的,必须经校医院医生在本人所持《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上签署转诊意见(急诊来不及办手续者须于次日补办有关手续)方可外出到指定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检查,就诊期间若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购药者须由校医院院长批准2.报销凭据:学生在办理报销医疗费用手续时,需提供《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费用明细的门诊发票、相关检查报告单、学校发的建行借记卡等凭据学校对《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上未记载的转诊者,一律不予报销3.报销范围符合山西省药品目录、诊疗目录的日常门诊费用均可报销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指定医疗机构以外产生的门诊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报销比例(1)经校医院医生批准转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医保范围内费用总额的 60%2)寒暑假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发生的急诊门诊费用报销医保范围内费用总额的 50%5.报销时间迎泽校区、虎峪校区上半年办理报销手续时间为:6 月26 日,下半年为次年 1 月 8 日孝义校区根据具体通知时间集中办理若遇节假日报销时间顺延,逾期不报当年费用当年结算6.报销地点迎西校区、虎峪校区的学生在太原理工大学医院五层会议室孝义校区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办理三、执行时间上述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原门诊报销规定同时终止今后如有政策变化随时调整四、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负责解释,咨询:6111842.附件:大学生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5 年 6 月 3 日附件:大学生门诊就医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山 西 医 科 大 学 第 一 医 院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医院 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山 西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医 院 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山西省中医研究院 山两省心血管病医院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山西省肛肠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 山西省肿瘤医院山 西 中 医 学 院 第 二 中 医 院 山西省人民医院铁 十 二 局 中 心 医 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