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速裁程序通知书范文1.速裁案件工作规则格式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规则 第一条 为贯彻简便、有序的民事诉讼原则,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审判方式改革的精神,结合我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院设立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庭---民三庭,其业务指导直属于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 第三条 民三庭根据简便、灵活、快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简洁便利之功能,承担民商事简易案件的快速审裁职能 第四条 纳入民三庭快速审裁的案件范围: (一)主要证据具备的民间借贷案件; (二)主要证据具备的涉金融机构借款案件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借款案件; (三)身份关系明确,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 (四)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案件; (五)主要证据具备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六)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 (七)无特殊疑难情况的离婚案件; (八)适宜速裁审理的其它民商事案件。
以上案件限被告人数在三人以下,且住所地在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及鄞州中心区范围内 第五条 案件立案后,由立案人员根据本规则及案件情况决定是否纳入快速审裁范围纳入快速审裁范围的案件,不进入排期开庭的流程管理 第六条 纳入快速审裁范围的案件,立案庭应在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速裁庭当事人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立案庭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和送达工作,并将案件移送民三庭 第七条 民三庭接到案件后,由庭长负责分案,审判人员应立即对案件实施快速处理,一般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结,被告需要15天书面答辩期的案件,一般应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审结 第八条 案件移送后,审判人员应当于收案当日或次日以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如无法用等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的,则将应送达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文件交立案庭,由立案庭实行直接送达 立案庭应当在接到相关诉讼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送达时,送达人员应制作送达笔录,向被告提取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通过简便通知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或原告口头起诉的笔录副本,指导原、被告填写《诉讼当事人告知书》。
被告同意放弃15日答辩期的,可立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15日答辩期的,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另行确定开庭期日及举证期限,告知各方当事人后记明笔录 采用直接送达方式的,应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或原告口头起诉的笔录副本,指导被告填写《诉讼当事人告知书》,根据被告是否放弃15日答辩期来确定开庭期日,送达人员按民三庭提供的日期当场填发开庭传票,送达被告 第十条 审判人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第十一条 民三庭审理案件,可以不进行开庭前公告;开庭审理的顺序,不受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的限制,当事人可以在陈述诉辩主张、举证质证的同时,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也可以在开庭前迳行调解 第十二条 经过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当庭宣判 第十三条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应当即制发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可仅列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概述、调解协议内容 当庭宣判的案件,采用格式化判决书的,应当即制发判决书;其它案件应自宣判之日起五日内发送裁判文书 审判人员应于宣判的同时向当事人指定领取裁判文书的地点、日期,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上诉期间从该指定之日起算,告知当事人后记明笔录,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当事人届时无正当理由不领取裁判文书的,不影响上诉期间的起算。
依当事人书面确认的送达地点邮寄送达的,以送达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上诉期间的起算日 第十四条 案件在民三庭审理期间,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法院调查的,由审判人员审查后,符合财产保全或法院调查条件的,立即制作裁定书(调查申请无须裁定),并于作出裁定的当日将案件移送立案庭,立案庭应当在接案后三日内(本市外案件可适当延长)执行完毕,并于次日将案件退还民三庭 第十五条 民三庭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再移送业务庭审理(离婚案另行规定) 特殊情况需要移送业务庭的,须最迟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案件移送审批报告,报请分管院长审批民三庭应当在审批同意当日,将案件退回立案庭,进入排期开庭的流程管理 案件移送审批报告应随案移送,存入案卷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进入实体审理的,属上款所述可经审批移送其他业务庭的特殊情况: (一)用等简便方式、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反诉的; (三)需要追加当事人的; (四)需要审计、鉴定、评估、检测的; (五)其它需要移送的情形 上列情形如在民三庭接案件十日后发生的,不再移送,但该类案件的裁判文书须由民三庭庭长负责签发。
第十六条 民三庭审理离婚案件,先行调解,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2.如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第一:适用范围 刑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试点办法》规定的两类案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简称《试点办法》,全文同)对速裁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作了明确适用案件分为两大类,一是依法可能单处罚金的案件,没有罪名限制;二是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仅限于《试点办法》列举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11种犯罪量刑以1年有期徒刑为限,采取有限列举的方式,主要考虑这些犯罪情节轻微、常见多发,量刑规范已较明确,具备速裁条件 第二:适用条件 《试点办法》规定,被告人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3.犯罪嫌疑人要书面同意速裁程序吗 刑法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可以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这一点可知,只有犯罪嫌疑人没有异议才能够适用速裁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异议的,是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此外,刑法第五条还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办理,但辩护人申请的,应当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同意 4.如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第一:适用范围刑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试点办法》规定的两类案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简称《试点办法》,全文同)对速裁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作了明确 适用案件分为两大类,一是依法可能单处罚金的案件,没有罪名限制;二是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仅限于《试点办法》列举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11种犯罪量刑以1年有期徒刑为限,采取有限列举的方式,主要考虑这些犯罪情节轻微、常见多发,量刑规范已较明确,具备速裁条件 第二:适用条件《试点办法》规定,被告人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5.速裁庭收到传票后几天开庭 我们知道,在诉讼活动中,法院需要向被告送达传票,告知其按时应诉 那么,法院送达传票后多久开庭,开庭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传票上会写明开庭日期的,最少也得三天前送达。
开庭传票上有开庭时间,看看上面的开庭时间便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