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七年级上册数学《有理数》知识点梳理 一.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 0 小的数 正数:比 0 大的数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 a 可以表示任意数, 当 a 表示正数时, -a 是负数; 当 a 表示负数时, -a 是正数;当 a 表示 0 时,-a 仍是 0 (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 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 ,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 8℃表示为:+8℃;零下 8℃表示为:-8℃ 支出与收入;增加与减少;盈利与亏损;北与南;东与西;涨与跌;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 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相反, 比原先少了的数, 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 3.0 表示的意义 ⑴0 表示“ 没有” ,如教室里有 0 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 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 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 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 像-2,-4,-6,-8…也是偶数, -1,-3,-5…也是奇数 2. (1)凡能写成)0pq, p(pq为整数且形式的数, 都是有理数.正整数、 0、 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 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①按正、负分类: 负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零正分数正整数正有理数有理数 ②按有理数的意义来分:负分数正分数分数负整数零正整数整数有理数 总结:①正整数、0 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 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 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 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3)注意:有理数中,1、0、-1 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数 0 和正整数;a>0 a 是正数;a<0 a 是负数; a≥0 a 是正数或 0 a 是非负数;a≤ 0 a 是负数或 0 a 是非正数. 三.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 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 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 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 0,负数都小于 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 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 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 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 表示 a 是正数;反之,a 是正数,则 a>0; ⑵a<0 表示 a 是负数;反之,a 是负数,则 a<0 ⑶a=0 表示 a 是 0;反之,a 是 0,,则 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四.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 的相反数是 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 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 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 的相反数是 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 0,和为 0 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 a,b 互为相反数,则 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 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 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 0 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 的相反数是-5) ;0的相反数还是 0;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 ,然后化简(如;5a+b 的相反数是-(5a+b) 化简得-5a-b) ;注意: a-b+c 的相反数是-a+b-c;a-b 的相反数是 b-a;a+b的相反数是-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 ,然后化简(如:-5 的相反数是-(-5) ,化简得 5);)相反数的和为 0 a+b=0 a、b 互为相反数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 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 a 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 0。
当 a>0 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 a<0 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 a=0 时,-a=0, (0 的相反数是 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 “-”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 “-”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 a 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 的绝对值是 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 a>0,那么|a|=a; ②如果 a<0,那么|a|=-a; ③如果 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 ②a≤0, <═>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 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 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 a 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 的绝对值是 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绝对值是 0 的数是 0.即:a=0 <═>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 0.绝对值可表示 为:)0a (a)0a (0)0a (aa或)0a (a)0a (aa ;即:|a|≥0;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 即: |a|≥a; 0a1aa ; 0a1aa;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 它们互为相反数 即: 若|x|=a (a>0) , 则 x=±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 a+b=0,则|a|=|b|;|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注意:|a|·|b|=|a·b|, baba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 a=b 或 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 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 0即|a|+|b|=0,则 a=0 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 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 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数总比右边的数小,或者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3)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4)正数永远比 0 大,负数永远比 0 小; (5)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6)大数-小数 > 0,小数-大数 < 0. 5.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 a≥0 时, |a|=a ; ②当 a≤0 时, |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 a 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 一般地, 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 0 的数是 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 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 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 0 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 0 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⑴当 b>0 时,a+b>a ⑵当 b<0 时,a+b
互为倒数:乘积为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 没有倒数;若 a≠0,那么a的倒数是a1;倒数是本身的数是±1;若 ab=1 a、b 互为倒数;若 ab=-1 a、b 互为负倒数. 注意:①0 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 (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 1 或-1,不包括 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⑴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 ab=ba 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⑶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 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 0 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无意义即0a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 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 0 的数,都得 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 求 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 叫做乘方, 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在 na 中, a 叫做底数, n 叫做指数 (1)a2是重要的非负数,即 a2≥0;若 a2+|b|=0 a=0,b=0; (2)据规律 100101101. 01 . 0222底数的小数点移动一位,平方数的小数点移动二位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注意:当 n 为正奇数时: (-a)n=-an或(a -b)n=-(b-a)n , 当 n 为正偶数时: (-a)n =an 或 (a-b)n=(b-a)n .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 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 0 九.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 10 的数表示成 na 10的形式(其中101 a, n 是正整数) ,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注意:怎样算简单,怎样算准确,是数学计算的最重要的原则. 特殊值法:是用符合题目要求的数代入,并验证题设成立而进行猜想的一种方法,但不能用于证明. 等于本身的数汇总: 相反数等于本身的数:0 倒数等于本身的数:1,-1 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正数和 0 平方等于本身的数:0,1 立方等于本身的数: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