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作业分级 GB 12331-90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0-04-23 批准 1991-01-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性毒物作业2 引用标准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术语3.1 生产性毒物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3.2 工作地点职工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3.3 有毒作业职工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的作业3.4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职工在工作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时间3.5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工作地点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4 有毒作业分级原则4.1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并分别用 D、L、B 表示即: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4.2 三项指标的确定4.2.1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D,见表 1。
表 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 │D(见 GB 5044 表 2) │───────────┼──────Ⅰ(极度危害) │ 8───────────┼──────Ⅱ(高度危害) │4───────────┼──────Ⅲ(中度危害) │ 2───────────┼──────Ⅳ(轻度危害) │1━━━━━━━━━━━┷━━━━━━4.2.2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L以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为计算依据,见表 2表 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h│ L───────────┼────≤2 │ 1───────────┼────2--5 │2───────────┼────>5 │ 3━━━━━━━━━━━┷━━━━4.2.3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B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的毒物超标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见附录 A(补充件)、超标倍数 B 的计算公式:B=Mc/Ms-1 ............................ (1)式中:Mc--测定的毒物浓度均值,mg/m^3;Ms--该种毒物在 TJ 36 表 4 中的最高容许深度,mg/m^3。
4.3 分级指数 C 的计算4.3.1 分级指数 C 的计算公式:C=D·L·B ............................ (2)式中: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4.3.2 分级级别见表 3表 3━━━━━━━━━━┯━━━━━━━━━━━━指 数 范 围 │ 级 别──────────┼────────────C≤0 │ 0 级(安全作业)──────────┼────────────096 │ 四级(极度危害作业)━━━━━━━━━━┷━━━━━━━━━━━━4.4 根据有毒作业的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三项指标综合评价,并实行简化,制定出《有毒作业分级》级别表见表 4表 4━━━━┯━━━━━━━━━━━━━━━━━━━━━━━━━━━━━毒物危害│ 毒 物 浓 度 超 标 倍 数程度级别├─┬──┬──┬──┬──┬───┬───┬───┬──│0 │>0-1│>1-2│>2-4│>4-8│>8-16 │16-32 │>32-64│>64────┼─┼──┼──┼┬─┼──┼─┬─┼───┼─┭─┼──Ⅳ │0 │ │ ││ │ │ │ │ │ │ │────┼─┼──┼┬─┼┴─┼┬─┼─┴─┼─┬─┼─┴─┼──Ⅲ │ │ 一 ││ │ 二 ││ │ 三 │ │ │ 四 │────┼─┼┬─┼┴─┼┬─┼┴─┼─┬─┼─┴─┼───┼──Ⅱ │ ││ │ ││ │ │ │ │ │ │────┼─┼┴─┼┬─┼┴─┼┬─┼─┴─┼───┼───┼──Ⅰ │ │ ││ │ ││ │ │ │ │━━━━┷━┷━━┷┷━┷━━┷┷━┷━━━┷━━━┷━━━┷━━注:跨两级区方格的级别:从左到右,有毒作业劳动时间2h,依次分别为二、三、四级。
4.5 当有毒作业工作地点空气中存在多种毒物时,应分别进行毒物作业的分级,以最严重的级别定级,同时注明其他生产性毒物作业的级别5 有毒作业的分级和测定由劳动部门及其授权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机构进行有毒作业的分级和测定附 录 A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补充件)A.1 采样周期生产性毒物每年至少测定 2 次(夏、冬各一次)A.2 采样地点A.2.1 在职工的工作地点进行采样(如工作地点有变化相应进行几次采样,浓度取均值)A.2.2 采样器应架设在操作人员呼吸带高度、有毒物质扩散的下风向位置A.3 采样数量在测定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时,每个作业场所应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 5 个A.4 注意事项A.4.1 采样时,企业必须正常利用现有防毒措施A.4.2 必须在正常生产的状况下进行采样A.4.3 由工艺流程和劳动组织的变更及设备改造、技术更新而引起劳动条件变化时应重新测定A.5 分析方法参照《车间空气监测方法》第二版执行A.6 绘制工作地点采样点平面图A.7 有毒作业分级汇总表(见表 A1)表 A企业名称: 作业场所: 编号:━━━━━━━━━━━━━━━━━━━━━━━━━━━━━━━━━类别─┬──────┬────────────────────────│ 工 种 │ 三 项 指 标├──┬───┼─────┬───────────┭──┬───工│工种│ 作业 │毒物危害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 │作│名称│ 人数 │程度级别 │ │有毒│分地│ │ ├──┬──┼───┬────┬──┤作业│级点│ │ │毒物│危害│毒物 │ 卫生 │超标│劳动│级│ │ │名称│级别│浓度 │ 标准 │倍数│时间│别│ │ │ │ │g/m^3│mg/m^3 │ │ │─┼──┼───┼──┼──┼───┼────┼──┼──┼────┼──┼───┼──┼──┼───┼────┼──┼──┼────┼──┼───┼──┼──┼───┼────┼──┼──┼────┼──┼───┼──┼──┼───┼────┼──┼──┼────┼──┼───┽──┼──┼───┼────┼──┼──┼────┼──┼───┼──┼──┼───┼────┼──┼──┼────┼──┴───┴──┴──┴───┴────┴──┴──┴───│ 项目━┷━━━━━━━━━━━━━━━━━━━━━━━━━━━━━━━采样人员 分析人员 时间──────── ─────── ─────分级人员 审 核 主管(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