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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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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鄂 各位代表: ——2023年2月16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我向大会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在省委的领导、最高法院的指导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努力提升自身审判执行和对下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6083件,办结78686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0.47%和8.51%其中,审结各类案件551432件,同比增长15.0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060.14亿元;执结各类案件235437件,执行标的金额452.11亿元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官人均结案78件,同比增长8.50%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5.79%,同比下降4.72个百分点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7555件,同比增长37.4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21.40亿元。

一、解放思想,创新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思路 2023年,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总结过去,着眼未来,在深入分析我省法院发展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全省法院用三年左右时间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奋斗目标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提出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这一有利于科学发展、具有广东法院特色的“三项硬要求”工作新思路 我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以开展省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全国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全省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和群众观念教育,使全省法院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省情和阶段性特征,强化保障民生观念,提升司法为民水平进一步破解自身科学发展的难题我院党组带头深入查找了制约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10个大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27项重点课题调研,提出了一系列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新措施。

全省法院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和开展“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等“三件大事”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自身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依法惩治犯罪,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坚持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作为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的首要任务针对北京奥运对维护稳定工作的新要求、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等新情况,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依法打击犯罪,确保我省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78311件其中审结刑事一审案件68905件,判处犯罪分子94823人,同比分别下降0.47%和2.95% 1 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一面,突出打击重点共审结杀人、抢劫、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一审案件28695件,判处犯罪分子42191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一审案件2155件,判处犯罪分子3043人;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审案件990件,判处犯罪分子1154人。

坚决依法严惩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论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我院近年来报送最高法院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一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同时,贯彻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面,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适当增加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共对541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同比增长9.56%坚持罪刑法定原则,重事实、重证据,对不构成犯罪的4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此外,我院与省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指导性意见,强化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共同打击犯罪方面的配合和监督,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与有关社会机构合作,做到寓教于审,适度量刑,组织法官深入刑罚执行场所进行帮教,促进对未成年罪犯的改造和矫治全省法院当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被告人共8816人,其中判处缓刑的比率提高了0.42个百分点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严格审批程序,共办理减刑案件56041件、假释案件5961件以弘扬社会正义,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释法普法为重点,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回访考察,以案讲法,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首接负责、院长预约接访、当事人约见法官、重大信访报告、领导包案、信访督察员、信访听证等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反映得到依法及时处理和回复全省法院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5339件(次),同比下降4.09%,经过依法审查,对其中涉及的1894件案件裁定或决定立案再审组织协调并全部办结中央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15件 三、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我院及时制定了《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以及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支援汶川大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纠纷案件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指导全省法院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 一、二审和再审民商事纠纷案件453995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共审结各类一审金融保险、不良资产转让、公司诉讼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等案件18656件,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审判工作民生观,正确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增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保护企业用人自主权,共审结各类一审劳动争议案件76733件,同比增长157.43%。

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认真审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金融案件、农资买卖合同案件,依法制裁坑农害农行为,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3762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共审结侵犯专利权、技术秘密、驰名商标、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审案件4304件加大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审判工作力度,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7984 件 2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 一、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8487件突出审理好各类山林土地、自然资源权属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行政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试行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和提级管辖制度严格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共审查此类案件28996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22023件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对45件受到国家机关不当侵害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决定予以国家赔偿 努力破解“执行难”我院把执行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执行工作“八项改革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省法院对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机制,强化指导、协调、督办职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配强执行力量,增加装备投入,积极实施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法院之间执行工作对口支援,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建立和完善由多个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规范执行工作管理,推动“阳光执行”、“和谐执行”,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执行的各个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在明确中止执行不算结案的情况下,全省法院案件实际执结率同比提高4.47个百分点,首次突破70%(70.35%)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发挥各方面合力,集中清理过去以中止方式结案的历史积案自11月19日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月31日,全省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36920件,执结率达60.39%,执结标的金额355.98亿元 着力强化调解工作大力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落实全程调解原则,健全调解工作激励机制,与省司法厅加强协作,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164853件,同比增长38.38%;调解、撤诉率达42.32%,同比提高6.02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强化案结事了工作,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和说服力,深入开展“判前辨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活动,努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全省法院各类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4.74%、终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33%,服判息诉工作有了明显进展。

积极推进司法惠民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共为确有困难的31575件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共计627.38万元依法为4425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部分法院已建立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救助制度深入落实节假日法庭、远程立案、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四、强化审判管理监督,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强行入轨、强力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08工程”,为科学管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大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技术扶持力度,加快建设进程目前已完成整体规划,全省法院计算机专网、视频会议系统、通用业务系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实现了省法院与中级法院联网,直达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联网建设进展顺利 全面加强对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管理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落实办案超期预警制度、督办制度,强化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省法院改革了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分设刑事及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委员会,工作效率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裁判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积极开展统一司法标准工作,制定了11个指导性意见,努力统一不同地区、不同审级及相近审判领域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司法标准和裁判尺度,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适应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重大变化,省法院及时调整了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充实了再 3 审立案审查办案力量,强化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理顺审判程序与行政程序的衔接,与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和仲裁标准实行统一 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外监督在内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突出强化院长、庭长案中监督职责,对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众有反映、有投诉的案件,通过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或亲自承办案件等方式,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在外部,虚心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新闻网络的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我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具体规定,更好地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省法院组织建立了 “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积极开展 “百庭观摩”活动,由法院各庭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方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省法院累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6256 人次参加视察法院、工作座谈和观摩庭审、听证、见证执行等活动358场。

五、锐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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