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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刑法司法说明全文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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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刑法司法说明全文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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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刑法司法说明全文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零一零一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运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实行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瞒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零一零一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方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供应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根据规定披露,严峻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安排公司、企业财产,严峻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有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担当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峻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全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惩罚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值利益,赐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惩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为谋取不正值商业利益,赐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惩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惩罚或者免除惩罚。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得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特殊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遇特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选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选购不合格商品的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峻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遇特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峻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遇特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惩罚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遇特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一零一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遇特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供应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允的条件,供应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实力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实力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担保,或者无正值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供应担保的;  (五)无正值理由放弃债权、担当债务的;  (六)采纳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惩罚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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