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厕所设计规范福建省公共厕所设计规范篇一:公共厕所设计规范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条为使公共厕所的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第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第条 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的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第条 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 公共厕所的规划 第条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第条 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1、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第条 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 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 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 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 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 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
第条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6~10m2; 2、车站(含站前广场) 、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 15~25m2; 3、居民稠密区(主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 20~30m2; 4、街道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指标为 5~10m2 第条 公厕的用地范围:距公厕外墙皮 3m 以内空地为公共厕所用地范围,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亦可靠近其它房屋修建第条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发展附属式公共厕所,并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 第条 公共厕所的建筑标准:根据其位置的重要程度可分为三类,见表 1涉外单位可高于一类标准旱厕可参照三类厕所标准执行如属急需,并近期有建设规划者,可酌情修建临时性厕所 第条 选择公厕修建位置要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入城市排水系统或便于机械抽运 第条 厕所内面积概算指标:厕所每一蹲位(包括大便蹲(坐)位、小便站位、走道宽度以及其它设备等)建筑面积概算指标为 4~9m2 (一类厕所 7~9m2,二类厕所为 5~7m2,三类厕所为 4~6m2) 。
第三章 公共厕所的设计 第一节 设计原则 第条公共厕所的设计原则是适用、卫生、经济;在便于排运粪便的前提下,适当注意美观 第二节 设计基本规定 第条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 1∶1 或 3∶2 为宜第条 公共厕所室内净高以~为宜(设天窗时可适当降低) 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以上化粪池建在室内地下的,地坪标高则要以化粪池排水口而定,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保证化粪池污水顺利排出 第条 公共厕所的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应不小于 1∶8,如外墙侧窗采光面积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天窗,南方可增设地窗 第条 每个大便蹲位尺寸为~×~,每个小便站位尺寸(含小便池)为(深)×(宽) 独立小便器间距为 第条 厕内单排蹲位外开门走道宽度以为宜;双排蹲位外开门走道宽度以 为宜蹲位无门走道宽度以~为宜 第条 各类公共厕所蹲位不应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蹲位之间应有隔板,隔板高度自台面算起,应不低于 第条 通槽式水冲厕所槽深不得小于,槽底宽不得小于,上宽为~ 第条 一、二类公共厕所的男、女厕应最少各设一个洗手盆,蹲(坐)位数超过 10 个以上,可酌情增加公共厕所内每个蹲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挂物钩。
第条 单层公共厕所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为;双层公厕窗台距楼地面最小高度为第条 男、女厕大便蹲(坐)位分别超过 20 时,宜设双出入口 第条 厕所管理间面积为 5~12m2,工具间面积为1~2m2 第条 通槽式公共厕所以男、女厕分槽冲洗为宜如合用冲水槽时,必须由男厕向女厕方向冲洗 第条 男厕所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为好建二层以上公共厕所时,男小便间应设在底层 第条 公共厕所的进出口处,必须设有明显标志,标志包括中文(一类厕所可加英文)和图像 第条 公厕应考虑防蝇、防蚊设施 第条 厕所四周应植树种花以美化环境 第条 公厕设计应尽量采用高效、节水型的卫生设备第三节 公共厕所构造基本要求 第条为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并便于洗刷厕所,地面、蹲台、小便池及墙裙,均须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地面应有适当坡度(~) ,并安设水沟或地漏,以排除洗刷废水 第条 厕所换气量:每个大便蹲(坐)位不得少于40m2/h,小便位也不得少于 20m2/h,旱式厕所应根据其排气情况适当增加其换气量 第条 厕所通风要优先考虑自然通风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设计时应着重考虑以下措施: 1、建筑朝向的选择:尽量使厕所纵轴垂直于夏季主导风向,同时要综合考虑防止太阳辐射以及夏季暴雨的袭击等; 2、增大门窗开启角度,改善厕内的通风效果,见图1。
3、加大挑檐宽度导风入室,见图 2; 4、开设天窗时应在天窗外侧加设挡风板,以保证通风效果,挡风板的加设方法如图 3 和图 4 5、增设引气排风道 第条 寒冷地区厕所应采取保温防寒措施 第条 对外围传热异常部位和构件应采取保温措施 1、窗的保温:应在满足采光通风等要求下,尽可能减少窗口面积,并改善窗的保温性能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双层窗甚至三层窗2、冷桥部位保温:围护结构中,应在冷桥构件外侧附加保温材料 第条 公共厕所卫生器具数量的确定,见表 3 第条 设计化粪池(贮粪池)应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池盖必须坚固(特别是可能行车的位置) 、严密合缝,检查井、吸粪口等要高出地面,以防雨水倾入,井盖应为圆形,以保安全化粪池(贮粪池)的位置应靠近道路以便清洁车抽吸 第条 化粪池容积可按表 4 和给水排水国家标准图集S213、S214 选用第条 粪便不能通入排水系统的公共厕所,应设贮粪池 第条 旱式厕所和粪便不能通入排水系统的水冲洗厕所贮粪池容积计算:第条 不能修建和厕所用量相当的化粪池时,可因地制宜修建不同形状和容积的截粪井(见附录一) ,不要求污泥腐化,根据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清运 第条 化粪池或贮粪池宜设置在公共厕所背面或人们不经常停留、活动之处,并应考虑清运粪便方便,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 30m,化粪池壁距其它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 5m,如受条件限制时,可酌情减少,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
第条 公共厕所粪便排出口必须设置直径为150~300mm 的耐腐蚀材料存水弯,以防下水道恶臭气进入厕内 第条 凡排水管道为雨污分流制系统的地区,可将公共厕所粪水直接排入污水管道 第条 旱式厕所应在粪便入口两侧设置倒阶梯形防蛆沿(见附录二) 第条 通风孔及排水沟等通至厕外的开口处,需加设铁篦防鼠 第条 附属式厕所必须是水冲厕所设计时如自然采光和通风不能满足照度和排气要求,应考虑人工照明和机械通风 篇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public toilets in city CJJ 14-XX J 476-XX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XX 年 12 月 1 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XX]84 号“关于印发《XX~XX 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研和认真总结,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 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规定;4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设计; 5.附属式公共厕所的设计;6.活动式公共厕所的设计;7.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计。
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设计原则由“卫生、适用、经济” ,改为“文明、卫生、方便、适用、节水、防臭” ;3.增加了卫生设施设置的具体要求;4.增加了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和活动式公共厕所设计的要求;5.增加了卫生洁具平面布置的要求;6.增加了卫生设施的安装要求;7.对男、女厕位设置比例作了调整;8.增加了无障碍公共厕所设计的要求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 48 号,邮政编码:100028)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锡弟 梁广生 马康丁 吴文伟 刘 竞 俞志进 刘建平 朱 桦 麦绍在 张海兵 张彦天 杜海涛 孟繁柱 邓义清 刘建东 1 总则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 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公共厕所(公厕) WC,public toilets,lavatory,restroom 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设置的厕所 独立式公共厕所 in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附属式公共厕所 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无障碍专用厕所 toilets for disable people 供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 活动式公共厕所(活动厕所) mobile public 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固定式公共厕所 fix up public 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单体厕所 monocase public toilets 只包含一套卫生器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组装厕所 movable combination public toilets 由多个单体厕所组合在一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拖动厕所 drag-movable public toilets 由其他车辆拉动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汽车厕所 busses public toilets 能行驶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水冲便器 water closet 用水冲洗的坐(蹲)便器 卫生间 toilets,lavatory 用于大小便、洗漱并安装了相应卫生洁具的房间或建筑物 公共卫生间 public toilets 供公众使用的卫生间具有较完善的卫生设施 盥洗室(洗手间) washroom 具有洗漱功能的房间,一般可设置于卫生间内出入口与厕所间之间,也可单独设置 厕所(蹲、坐位) cubical 在厕所内安装一个蹲便器或一个坐便器的隔断间,高处开敞用于空气循环 厕所间 compartment 安装了一个蹲便器或一个坐便器和洗手盆的独立的房间第三卫生间 third public toilets 专为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异性使用的厕所如:女儿协助老父亲,儿子协助老母亲,母亲协助小男孩,父亲协助小女孩等 3 设计规定 一般规定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