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甲基蓝第页1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亚甲基蓝, 次甲基蓝化学品英文名:methylene blue 第二部分 成分/ 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有害物成分浓度CAS No. 亚甲基蓝99.9% 7220-79-3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可引起恶心、腹痛、心前区痛、眩晕、头痛、出汗和神志不清等不良反应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燃爆危险:易燃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 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如有不适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 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第五部分消防措施亚甲基蓝第页2 危险特性:易燃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硫氧化物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注意包装密封,防潮,远离热源,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接触限值:监测方法: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紧袖工作服,长统胶鞋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不饮酒,用温水洗澡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亚甲基蓝第页3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深绿色青铜光泽结晶固体分子式:C??H??ClN ?S分子量:319.86pH值: 无资料熔点( ℃): 215沸点( ℃): 无资料相对密度 (水=1): 1燃烧热 (kJ/mol): 无资料临界温度 (℃): 无资料临界压力 (MPa): 无资料辛醇/ 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闪点( ℃): 14引燃温度 (℃): 无资料爆炸下限 [ %(V/V)]: 无资料爆炸上限 [ %(V/V)]: 无资料溶解性:可溶于水,乙醇,不溶于醚类。
主要用途:广泛应用于化学指示剂、染料、生物染色剂和药物等方面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稳定性:稳定禁配物:强氧化剂避免接触的条件:高温聚合危害:不聚合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硫氧化物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1180mg/kg( 大鼠经口 ) LD50 :3500 mg/kg( 小鼠经口 )刺激性:亚急性与慢性毒性: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生态毒性:对水生植物,动物有毒害生物降解性:对水生生物有害,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亚甲基蓝第页4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危险货物编号:UN 编号:1993 3/PG包装类别:包装标志:有毒品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1 年 12 月 31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亚甲基蓝第页5 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 年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 号公布根据 2013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 423 号)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修改说明:。